近日,网传迟夙生律师在抚顺某法院开庭时,被法院法警架出法庭。在架出法庭过程中迟晕倒。迟夙生律师一方称,其当时因向法庭要求向对方的材料,与审判人员发生冲突,被非法架出法庭。
随后,涉事法院发表声明称,事件起因系迟夙生违反法庭纪律,其系依法被逐出法庭,院方不存在违法行为。 无论迟夙生一方,还是法院一方,都是自说自话,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
其实要查清楚事件的事实非法简单,只要公布录音录像即可。但是在中国,一切简单的事情都会变得很复杂,因为“有关部门”是否决定公布录音录像,考虑的所谓因素很多,如涉事法官法警、涉事法院以及所谓的社会影响等等,这些众多考虑因素中,唯独没有法律。所以,一切都会变得很复杂。
近年发生的许多事件,如吴良述事件,调查之后仅仅公布处理结果而没有公布录像,至今不能消弥公众的质疑,不但律师群体不满,法官群体也同样不满。事实证明,这种所谓担心法院形象,关起门来处理的方式,并不能维护法院的形象,反而会增加公众对司法公正的质疑。
希望一这次,有关部门能够公布完整录音录像,如果确实是迟夙生律师胡搅蛮缠,违反法庭纪律,她不会获得社会的同情,也不能获得同行的同情;如果不是,那么按照正常程序处理即可,该承担责任的人让人承担责任,给社会一个交待。如果能够公正处理,这反而是提高法院形象的一个极好的机会。
“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在阳光下处理,一切复杂的事情都会变得简单,如果真的想建立司法权威不是一句空话,那么就请这一事件的录音录像做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