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在楼下走路锻炼,头脑里一直在想着还有一件事没做。头脑里这件一直想着的事,几天前就想去做,但是直到今天,还没有去做。为什么没有去做呢?在我的头脑里有这么几个原因:一是这件事是重要的,但不是紧急的;二是这件事今天不做也没关系,晚几天做也可以,影响不大;三是感觉这件事很容易,能够轻而易取的就能完成;四是想改天在做其它事情的时候顺道把这件事做了。所以你看,一件简单的事情想了几天,但却一直没有去完成。因为每次想去做的时候,头脑里就闪过以上四个原因,导致执行力下降。
想到就去做,今天的事今天完成,这是我们一直提倡的习惯。但是在现实中,我们很多人都做不到,因为每个人都有惰性,都或多或少摆脱不了拖延的毛病。《小狗钱钱》的作者波多.费舍尔提出过一个72小时法则:当你决定做一件事的时候,你必须在72小时内完成它,否则,你可能永远不会去做了。
所以我们看,当我们决定去做一件事的时候,就要告诉自己,我今天一定要去完成它,促使自己快速去执行,这样你就不拖延。当我们把事情做完了的时候,我们回过头来想一想,其实事情做起来并没有那么难,而你也会为此松一口气,因为你完成了一件事情。
所以,想到这些,我逼迫自己完成了头脑里想了几天但一直未去做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