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她的父母都是烈士,为了民族斗争而牺牲。只留下她一个小可怜,被舅舅收养。原本大家都以为,拿了抚恤金的舅舅会善待她,可没想到,她竟被关进柴房。好在父亲留下一条退役警犬,带着她一起冲出牢笼,还跑去家属院认亲。舅舅:“就一个毛孩子,靠两条腿去家属院?指不定死在半路上。”可谁知,她真的找到了亲人。一张旧照片上,五个男人站在一排,都是赫赫有名的战神。看到她的那...
小说:《被舅舅赶出家门,五位战神为我撑腰》
主角配角:陆念 沈晏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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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此时已经大亮了。
雷霆庞大的身躯像一座坍塌的小山,僵硬地倒在雪窝里。那一层破棉袄被风吹歪了,露出它满是血痂的脊背。
“打死它!它是狼!”
“砸那个小叫花子!”
七八个穿着棉裤、挂着鼻涕的熊孩子围成一圈,手里抓着冻硬的土块和石头,嘻嘻哈哈地往中间砸。
啪!
一块石头砸在雷霆的脑袋上。
雷霆一动不动,甚至连眼皮都没抬一下。它太累了,生命之火只剩下最后一点余烬。
“别打它!!”
一声带着哭腔的尖叫响起。
那个原本蜷缩在狗肚子下面的小女孩,突然像个发怒的小兽一样冲了出来。
陆念只穿了一件单薄的红毛衣,小脸烧得通红,光着的一只脚已经肿得像个紫馒头。她张开双臂,死死挡在雷霆身前。
“它是好的!不是狼!不许打!”
她浑身都在抖,那是高烧带来的寒战,也是恐惧。但她一步都不肯退。
“略略略,疯丫头带疯狗!”
领头的孩子是个十岁的大胖小子,坏笑着举起一块半个砖头大的冰疙瘩,“再不滚,连你一块儿砸!”
呼——
冰疙瘩呼啸着飞来。
陆念下意识地闭上眼,却不是躲闪,而是转身一把抱住了雷霆的头。
砸我吧。
别砸雷霆。它已经很疼了。
预想中的疼痛没有传来。
一只粗糙得像老树皮一样的大手,横空伸出,一把接住了那块冰疙瘩。
“那是谁家的兔崽子!无法无天了是吧!”
一声暴喝,如同平地惊雷。
孩子们吓了一跳,抬头一看,顿时做鸟兽散。
“快跑!是张倔头!”
“怪老头要打人啦!”
那个被叫作“张倔头”的老人,穿着一身洗得发白的旧中山装,背着个捡粪的竹筐。他六十岁上下,背微驼,但那双眼睛却亮得吓人,透着股不怒自威的狠劲。
张大爷把冰疙瘩狠狠摔在地上,直到那群熊孩子跑没影了,这才转过身,看向雪地里的这一对奇怪的组合。
他的眉头瞬间拧成了一个“川”字。
惨。
太惨了。
大狗半个身子都是血,后腿显然断了,呈现出一种扭曲的角度。
小女孩更是可怜,单衣单裤,小脚丫都在流血,整个人像是在火炉里烤过又扔进冰窖里,烫得吓人。
“娃儿……”
张大爷叹了口气,把背篓放下,伸手想去拉陆念,“跟爷爷走,这地儿能冻死人。”
“别过来!”
陆念猛地缩回手,眼神警惕得像只受伤的小狼崽。她退后一步,紧紧贴着雷霆的身体,那只冻僵的小手里还死死攥着一块尖锐的石头。
“我不走……你们都是坏人……都要杀雷霆……”
张大爷愣了一下。
这眼神,不该是一个四岁孩子有的。那里面藏着多大的委屈和绝望啊。
他没再硬拉,而是蹲下身,视线落在了那条奄奄一息的大狗身上。
他是识货的人。
这狗骨架宽大,肌肉线条流畅,虽然现在落魄,但那种威势还在。
这不是土狗。
突然,张大爷的目光凝固了。
他看到了雷霆脖子上那个已经被磨得发亮的金属铭牌。那是被血污盖住大半的牌子,但依然能看清上面刻着的一行编号——
K-9302。
张大爷的手猛地一哆嗦。
他是老兵。虽然当年只是炊事班班长,但他认识这个。
这是军犬的编号。
每一条有编号的军犬,都是有军籍的战士!
“我的老天爷……”
张大爷的声音都在颤抖,他小心翼翼地伸手,想要摸摸雷霆的头。
“汪……”
原本昏死的雷霆,似乎感应到了熟悉的气息,竟然强撑着睁开了一条眼缝。它没有咬,而是极其微弱地,用鼻尖碰了碰那双粗糙的大手。
那是战友之间的信任。
张大爷的眼眶瞬间红了。
“好狗……好孩子……”
他抹了一把老脸,转头看向陆念,轻声说:“娃,爷爷不是坏人。爷爷带它去治伤,晚了,它就真没命了。”
听到“治伤”两个字,陆念眼里的戒备终于崩塌了。
手里的石头当啷落地。
“爷爷……救救它……”
那一刻,她终于变回了那个无助的四岁孩子,眼泪决堤而出,“它流了好多血……呜呜呜……”
……
张大爷家,土坯房里。
屋里光线昏暗,但灶膛里的火烧得正旺。
墙上贴着一张褪色的毛主席像,下面摆着几枚擦得锃亮的像章。
张大爷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才用板车把雷霆拉回来,把它安顿在灶台旁边最暖和的干草堆上。
“咳咳咳……”
陆念裹着张大爷的大棉被,坐在小板凳上,咳得撕心裂肺。每一次咳嗽,都像是要把肺咳出来。
她的小脸烧得滚烫,但眼睛却一刻也不肯离开雷霆。
“来,娃,趁热喝。”
张大爷端着一个掉了瓷的洋瓷缸走过来。
里面是红糖水。
在那个年代,红糖是金贵的补品,平时张大爷自己都舍不得喝。
陆念接过杯子。
热气扑在脸上,甜丝丝的味道直往鼻子里钻。她的肚子适时地发出了一声巨大的“咕咕”声。
她太饿了。从昨天到现在,她只喝了几口雪水。
她端起杯子,张大爷以为她会一饮而尽。
可是,陆念只抿了一小口,尝到了甜味,动作就停住了。
她把杯子放下来,挣扎着从板凳上滑下来,端着红糖水,一瘸一拐地走到雷霆的大脑袋边。
“雷霆,喝甜水。”
陆念趴在地上,小心翼翼地把杯沿凑到雷霆嘴边,“这个好喝,喝了就不疼了。”
雷霆闭着眼,呼吸微弱,根本张不开嘴。
陆念急了。
她喝了一口红糖水含在嘴里,然后俯下身,像妈妈喂小宝宝一样,嘴对嘴地把糖水一点点渡进雷霆的嘴里。
一口,两口。
大部分流出来了,打湿了狗毛,但有一小部分咽下去了。
张大爷站在一旁,看着这一幕,这个一辈子没流过几滴泪的倔老头,突然觉得喉咙里像是堵了块大石头,噎得生疼。
这是遭了多大的罪,才让这么丁点大的娃,懂事成这样?
“爷爷……”
陆念喂完了大半杯糖水,这才抬起头,怯生生地看着张大爷,“能不能……给我也吃一口饭?一点点就行……”
她指了指灶台上那锅刚煮好的杂粮粥。
“我吃饱了,才有力气照顾弟弟。”
张大爷猛地转过身,狠狠擦了一把眼睛。
“吃!管够!”
他盛了满满一大碗稠粥,想了想,又狠心从柜子深处摸出一罐藏了许久的猪油,挖了一大勺拌进粥里。
那香气,瞬间弥漫了整个屋子。
陆念是真的饿狠了。
她抱着比她脸还大的碗,狼吞虎咽。太烫了,烫得她直吸溜嘴,但她舍不得吐出来,硬是往下咽。
吃着吃着,她的眼泪又掉进了碗里。
“怎么了娃?不好吃?” 张大爷蹲在一边,看着心疼。
“好吃……”
陆念抬起头,嘴边沾着米粒,眼泪汪汪,“以前妈妈也给我做过这个……妈妈说,等爸爸回来了,我们要天天吃饱饭……”
“可是爸爸没回来……妈妈也不醒了……”
“现在雷霆也不醒了……”
张大爷心里一颤。
虽然这娃没细说,但他大概猜到了七八分。
没爹没娘,还被虐待,这狗是拿命护着这娃逃出来的。
“不哭。”
张大爷伸出粗糙的大手,笨拙地帮陆念擦眼泪,“这狗命硬,它是当兵的狗,死不了!”
就在这时。
“噗——”
正在喝粥的陆念突然身子一僵,一口鲜血猛地喷在了碗里。
原本白糯的米粥,瞬间被染得刺眼猩红。
“娃!!”
张大爷吓得魂飞魄散,一把抱住往后倒去的陆念。
陆念的小手无力地垂下,碗摔得粉碎。
她的脸色惨白如纸,嘴角还挂着血丝,整个人已经在高烧中昏迷了过去。
那是苏强那一脚踢出的内伤,加上严重的肺炎,在这个脆弱的小身体里彻底爆发了。
与此同时。
灶台边的雷霆突然发出了一声痛苦的哀鸣。
它的身体开始剧烈抽搐,那条断腿处的伤口因为感染,肿得像个发面的馒头,散发出一股腐烂的味道。
一人,一狗。
同时踏进了鬼门关。
“糟了……这是要命啊!”
张大爷抱着滚烫的陆念,手都在抖。
这村里只有个赤脚医生,平时治个头疼脑热还行,这又是吐血又是断腿的,能行吗?
可去县城的大医院?
几十里山路,大雪封山,板车根本推不出去。等走到县城,这俩早没气了。
“老天爷,你这是不开眼啊!”
张大爷咬着牙,把陆念放在床上裹好,又看了看进气多出气少的雷霆。
他猛地转身,冲向里屋,翻箱倒柜找出一个皱巴巴的手绢包。
一层层打开。
里面是一沓零碎的毛票。那是他攒了五年的棺材本。
“不攒了!人命关天!”
张大爷抓起钱,冲出屋门,对着隔壁院子吼道:
“二柱子!二柱子!快去喊李郎中!快点!!”
“告诉他,带上最好的药!不管是人用的还是兽用的,只要能救命的都带上!!”
风雪再起。
破旧的土屋在寒风中瑟瑟发抖,像是随时都会倾塌。
屋里,一盏昏黄的煤油灯,守着两个正在与死神搏斗的生命。
而在几十公里外的国道上。
一辆军绿色的吉普车正碾碎冰雪,向着这个方向疾驰而来。
车上坐着张大爷那个退伍回乡探亲的儿子,张大军。
风雪更大了,像是有无数只鬼手在拍打着窗棂。
土屋里,昏黄的煤油灯芯在剧烈跳动,仿佛随时都会熄灭。
“来了!来了!”
隔壁二柱子气喘吁吁地撞开门,背上背着一个带着眼镜、拎着药箱的中年男人。
是李郎中,村里唯一的赤脚医生。
李郎中一进屋,就被屋里的血腥味冲得皱了皱眉。
他顾不上拍掉身上的雪,几步走到床前,看了一眼脸色惨白、呼吸微弱的陆念,伸手翻了翻她的眼皮。
“瞳孔有点散了,烧得太高。”
李郎中脸色凝重,又摸了摸陆念的肚子。手刚一碰,昏迷中的陆念就痛苦地皱起眉,发出一声破碎的呻吟。
“脾脏可能有淤血,这是受了重击。”
李郎中倒吸一口凉气,转头看向张大爷:“老张头,这谁家造的孽?这是把娃往死里打啊!”
张大爷蹲在灶台边,吧嗒吧嗒抽着旱烟,手抖得连火柴都划不着。
“别问了……先救命。”
李郎中不再废话,打开药箱。
那是一个磨损严重的木箱子,里面整齐地摆放着玻璃注射器、酒精灯,还有几瓶在这个年代比黄金还珍贵的药水。
青霉素,安乃近。
他拿起一支玻璃针管,在酒精灯上燎了燎,熟练地敲开一瓶药水吸进去。
“先把烧退下来,不然这娃脑子要烧坏了。”
就在尖锐的针头即将刺入陆念瘦弱的手臂时——
一只冰凉的小手,突然颤巍巍地抬起来,挡在了针头前。
李郎中一愣。
只见原本昏迷的陆念,不知什么时候睁开了眼睛。
那双大眼睛里满是血丝,没有焦距,却透着一股让人心惊的执拗。
她没有力气说话,只是把手往外推。
推向灶台的方向。
那里,雷霆正趴在干草堆上,身体随着呼吸剧烈起伏,断腿处的血已经把干草染透了。
“娃,你干啥?” 李郎中急了,“这一针下去你就不难受了,听话!”
陆念摇了摇头。
因为动作太大,她又咳出了一口血沫。
“不……不给我打……”
她的声音小得像蚊子哼,却字字清晰,“给雷霆打……给弟弟打……”
“它流了好多血……它一直在抖……”
陆念费力地从被窝里伸出那只满是冻疮的小手,指着雷霆,“它疼……它比念念疼……”
屋子里死一般的寂静。
连李郎中这个见惯了生老病死的硬汉,此刻也愣住了。
在这个缺医少药的年代,哪怕是亲兄弟,为了半片药都能打起来。可这个四岁的娃娃,在自己快要死的时候,要把唯一的救命药让给一条狗?
“胡闹!”
李郎中板起脸,心里却酸得发慌,“人命关天!狗命能和人命比吗?先给你打,剩下的再给它!”
“不!!”
陆念不知道哪来的力气,猛地缩回手,把整个人蜷缩成一团,死死护住自己的胳膊。
“就不!先救雷霆!不然我不打!”
“它是为了救我才受伤的……它是英雄……呜呜呜……”
她哭得上气不接下气,眼泪混着血水流了一脸,“求求你了伯伯……救救它吧……我不想没有家人了……”
那一刻,四岁孩子的世界观里,没有“人畜之分”,只有“生死相依”。
那是她的守护神。它倒下了,她怎么能独活?
张大爷猛地把烟袋锅子磕在鞋底上,火星四溅。
他站起来,眼圈通红,声音嘶哑得厉害:
“娃啊!听大爷的!你先打了针,我们马上就治狗!”
陆念看了张大爷一眼,最终选择相信这个伯伯。
她乖乖地伸出满是冻疮的小胳膊,这一次,她没有躲。
“我不怕疼。只要雷霆好好的,我不怕疼。”
针头刺入皮肤。
陆念疼得皱了皱鼻子,但硬是一滴眼泪没掉。
李郎放下针管,转身走向灶台边的雷霆。
离得近了,李郎中才真正看清这条狗的惨状。
肩胛骨上一道深可见骨的刀伤,皮肉外翻。后腿呈九十度扭曲,显然是骨折了。
即使是在这种剧痛下,当李郎中靠近时,雷霆依然本能地睁开眼,喉咙里发出极其微弱的警示声。
“别动,伙计,我是来救你的。”
李郎中也是个爱狗的人,他轻声安抚着,伸手去剪雷霆伤口周围的毛发。
随着剪刀咔嚓咔嚓剪落被血粘住的狗毛,李郎中的手突然停住了。
在那道新鲜的刀伤旁边,在那层层叠叠的黑色毛发下,暴露出了令人触目惊心的画面——
伤疤。
不是一个两个。
而是密密麻麻,遍布全身。
有些是圆形的,李郎中知道那是贯穿伤愈合后的痕迹;有些是长条形的,像是被铁丝勒进去过;还有背脊上那一片凹凸不平的皮肤,那是被火烧过或者是……弹片擦过的痕迹。
“这……”
李郎中的手抖了一下,眼神瞬间变了。
他小心翼翼地摸了摸雷霆的腹部,那里有一道长长的缝合线痕迹,虽然年代久远,但依然狰狞。
“老张头……”
李郎中的声音有些发干,“你看这伤。”
张大爷凑过来,只看了一眼,身子就猛地一震。
作为一个老兵,他太熟悉这些伤痕了。
那是战场的勋章。
“这是枪眼……” 张大爷指着雷霆大腿根部的一个圆疤,“这像是地雷碎片划的……”
他颤抖着手,轻轻抚过那只残缺的左耳。
“这耳朵……是被爆炸削掉的。”
屋里的空气仿佛凝固了。
这是一位从死人堆里爬出来的老兵!是一条背负着赫赫战功的功勋犬!
它曾穿梭在枪林弹雨中,为了国家咬断过敌人的喉咙;如今退役了,拖着这一身残躯,又为了烈士的遗孤,差点流干了最后一滴血。
“怪不得……怪不得这娃哪怕死也要救它。”
李郎中的眼睛湿润了。他不再把雷霆当成畜生,而是当成一位需要敬重的伤员。
“忍着点,老伙计。”
李郎中拿出手术刀和镊子,神情肃穆得像是在做一场精密的外科手术。
清理腐肉,缝合伤口,正骨,打夹板。
全程没有麻药。
雷霆疼得浑身都在剧烈颤抖,牙齿把干草都要咬碎了。
但它一声没吭。
直到李郎中那一针珍贵的青霉素推进它的肌肉里,它才终于像是卸下了千斤重担,沉沉地昏睡过去。
“好了。”
李郎中擦了一把额头上的汗,站起身,“血止住了,骨头接上了。只要今晚不发烧,这条命算是捡回来了。”
陆念一直在看着。
看到雷霆的伤口被包扎好,看到它的呼吸虽然微弱但变得平稳,她紧绷的小脸终于松弛下来。
那一刻,她眼里的光彩,比天上的星星还要亮。
“伯伯,谢谢你。”
药效很快上来,加上极度的疲惫,她的小脑袋一点点歪下去,终于沉沉睡去。
即使在梦里,她的手依然垂在床边,朝着雷霆的方向,仿佛想要抓住点什么。
“是个好孩子。”
张大爷给陆念掖好被角,看着这一大一小,心里五味杂陈,“这娃的爹,绝对是个顶天立地的英雄。”
李郎中收拾好药箱,没要那包钱,把手绢包推回给张大爷。
“拿着吧,给娃买点好吃的补补。”
“这医药费,就当是我敬这条狗的。它是条汉子。”
张大爷没推辞,他知道现在不是客气的时候。
送走李郎中,屋里重新安静下来。
张大爷坐在板凳上,看着窗外的大雪,心里盘算着。
这娃和狗虽然暂时救回来了,但往后咋办?
看她们的样子,恐怕是有人在追。
这村子就这么大,藏不住人的。一旦被发现,那就是灭顶之灾。
而且,这娃身上揣着的那张照片……
张大爷看出照片上是军人,但他不识字,不知道背面写了些什么。
他想起了自己那个在县城当安置办干事的儿子。
“大军要是回来就好了……他是见过世面的,兴许能认出这狗的来历,也能帮这娃找着亲人。”
说曹操,曹操到。
此时,远处的山道上,两束雪亮的车灯刺破了黄昏的雾霭。
轰——轰——
那不是拖拉机的突突声,那是大马力越野车特有的轰鸣声。
一辆墨绿色的吉普车,在这个偏僻的小山村里显得格格不入。车轮卷起飞雪,像一头钢铁野兽,咆哮着冲上了坡道。
车还没停稳,驾驶室的门就被推开了。
一只穿着翻毛皮靴的脚踏在雪地上。
下来的是个三十岁左右的男人,穿着一身没有领章的旧军装,身材魁梧,走路微微有些跛。
他是张大军。
因为腿伤退役的前侦察连连长。
“爹!我回来了!”
张大军推开院门,声音洪亮。
他刚踏进屋门,目光扫过灶台边那条包扎着绷带的大狗和炕上的女娃娃时,整个人瞬间僵住了。
作为老侦察兵,有些东西是刻在骨子里的。
哪怕雷霆现在狼狈不堪,哪怕它在昏睡,那种属于“战友”的气息,依然扑面而来。
张大军的瞳孔猛地收缩。
他看到了雷霆露出的那半截耳朵,还有那标志性的骨架。
“这……这是昆明犬系的德牧混血……”
“这是……边境线上下来的?”
屋内,张大爷站起身,指了指床上的陆念,又指了指地上的雷霆,声音沉重:
“儿啊,你回来得正好。”
“你来看看,这到底是哪路神仙留下的种?这狗,这娃,不简单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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