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我们一起探讨《毛姆读书心得》这本书。如果你是进来听故事的,那你可以直接划过去了,我力求在今后的分享中,把作家有趣的生平和他们的创作经验结合起来。关于创作,毛姆说过一句话: “文笔精美并不是小说家应有的基本素养,更为重要的是要有充沛的精力、丰富的想象力、大胆的创造力、敏锐的观察力,以及对人性的关注、认识和理解。”
为什么介绍这本书?
毛姆从作家的角度解析了一系列名作,他用有趣的故事告诉我们,当年那些伟大的作家,是怎样把个人的经历融入了小说,又怎么凭空虚构了小说。他不仅评论了每位作家的优秀之处,也对作品中的败笔进行了不留情面的剖析,人们写作时容易出现的毛病,基本上都被他逐一提到。
毛姆以一个小说家的敏锐眼光,把伟大的作家们,当做普通而平凡的人,深入细腻地解剖他们的性格特点,爱情经历,以及经济状况,从而完整生动地阐述了每部杰作诞生的背景条件。
在群星灿烂的作家排行榜上,毛姆的名气和分量远不能和他所讨论的作家们媲美,但他毫不客气地指出了这些作家的瑕疵。事实上,写这本书时,毛姆在英国已经以“毒舌”而出名了。
书中提到的作家,在我们普通人心中,都是大神一样的存在,但是读了毛姆的点评之后,我们会心悦诚服地赞同他的观点。
本书收录了毛姆的三部重要散文作品,即【怎样读书才有乐趣】、【怎样的人写怎样的书】、【怎样思考就有怎样的人生】。看过标题之后,我们便会发现,这刚好是一个初学写作的人最需要了解的内容。
最后,读过本书之后,我们会看到西方文学简史的大致轮廓,包括那些伟大作品创作的来龙去脉以及他们是受了谁的影响。
第一部分内容中,毛姆分享了他对阅读的看法和体会。我个人感觉,其中的【两种不同人称的小说】【一部好小说应该具有哪些特性】【小说家不是故事员,但小说要有故事】是很值得一读的章节。
相信每个写过短篇或中篇的朋友,都有过动笔之前的纠结和苦恼,我究竟用第一人称写好呢?还是用给第三人称?在《两种不同人称的小说》一节中,毛姆分析了第一人称和第三人称写法的优缺点。
第三人称写法也称为全知观点写法,它的优点是“重新唤起你可能已有所衰退的兴趣,同时达到表现生活的丰富性、复杂性和多样性的目的”,缺点则是要“冒作品庞大累赘和冗长松散的风险。”
毛姆认为:“写这种小说的作家中,没有谁能比得上托尔斯泰,然而即使是托尔斯泰,也难免有上述缺点。”而第一人称的优点,是“容易使你对叙述者产生共鸣”,而缺点则是“当叙述者,同时又是主人公时,他若告诉你说他是如何英俊而有魅力,不免会有自吹之嫌。”
“此外,没有一个写这类小说的作家能完全克服的另一个更大的缺点是,这类小说中的叙述主人公,即中心人物,和他周围的其他人物比较起来,总显得苍白而不够生动。”
“因为小说家在主人公身上看到的是他自己。他是从内部主观地观察之后讲述他所看到的东西的,所以他往往感到茫然失措或者优柔寡断,反之,当他从外部通过想象和直觉客观地观察其他人物时,就会带着一种戏剧性的眼光兴味盎然地观察他们,对他们的怪癖会乐不可支,写出来的人物往往与众不同,栩栩如生,从而使他自己的肖像倒显得相形见绌了。”
在毛姆看来,以上两种写法都不是最理想的,那么,有没有一种两全其美的写法呢?结论是:有。毛姆向我们介绍了第三种写法,即“作者用第一人称讲述故事,但他并不是主人公。”
在这种写法中,叙述者讲的不是自己的故事。他只是一个旁观者或者参与者,只是故事中的一个人物,和其他人物或多或少保持着联系。用这种写法叙述故事,“叙述者和读者,对故事中的人物,对他们的性格、行为和动机,有着共同的兴趣;叙述者对这些人物的感受,也就是他要想激发读者产生的那种感受。”
鲁迅的很多作品,如《故乡》和《祝福》就是这类典型,而毛姆的《月亮和六便士》也是按这种思路创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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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第二部分内容里,毛姆一共介绍了十四位在文学史上赫赫有名的作家。这部分内容写得最为有趣,毛姆认为如果想让读者对一本书感兴趣,一定要先对那个作家感兴趣,于是,他深入挖掘作家们的怪癖以及灵魂深处不为人知的东西,收集文学巨匠们的隐私,在读书随笔里把他们扒得精光之后暴晒在太阳之下。
毛姆认为:“故事是小说家为了抓住读者而使用的一个救命稻草,听故事的欲望对人类来说就像希望拥有财富一样。一个人不论他多么成功,内心深处都藏着一条自卑的蛇。”他从找蛇开始入手并将此事同他们的作品联系起来。
事实上,毛姆为了写好这本书评,把作者相关的书反复读了不止一遍,他精通多种语言,有些作品他用英语读过之后,又用该国语言将原著再读一遍,这使他对作者的心理把握十分准确。比如,长得不够帅的男作家靠衣着来撑着自己以及他们在爱情上的相似性。有些描写尖刻而幽默,令人忍俊不禁。
毛姆认为最伟大的小说家是巴尔扎克,最伟大的小说是《战争与和平》。他曾说:作家的境界有多大,作品的境界就有多大。
紧接着,他开始陈述巴尔扎克和托夫妥耶夫斯基不堪的人生,于是我们发现,作家也不是完人,但他们的作品可以展现完美的故事。
其中,简奥斯丁和托尔斯泰他做了详尽的介绍,他的介绍客观而冷静,坦率而直接。
他说司汤达性格缺陷严重,多疑,褊狭、苛刻,但又极不谨慎,很自负,甚至极度虚荣;他趣味粗俗,行为放荡却又缺乏激情。因为自己长相难看就把于连写成少有的美男,红与黑的前半部还差强人意,后半部简直编造得离谱,马特儿小姐就像个纸人,完全不可信。
《红与黑》的背后也有故事。司汤达年轻时有两个目标,一是成为优秀的戏剧家。他每天都到剧院看戏,研究别人的剧本,写下了大量的日记。
毛姆后来发现,司汤达在日记里反复谈论的是如何把人家的剧本改编成自己的!另一个目标是成为一个出色的情人。可惜,他身材矮胖,其貌不扬,那时不能整容,这个目标无法实现。他四处求爱,每次都被拒绝。于是他把《红与黑》中的于连写成了他自己想成为而永远也无法成为的那种人:富于魅力,女人纷纷为他沦陷,无法自拔!
巴尔扎克:为了预支稿费向某个出版商保证,在某某日期一定交出一部小说稿,然而当他把小说稿赶出来之后,就会把自己作过的保证丢到一边,去找另一个出版商谈价钱了。不仅如此,他还风流成性,为人粗俗。
福楼拜:非常敏感,容易发怒,受不了别人的批评。他成年以后一直过着病人的生活,同时又为自己的疾病感到羞耻, 福楼拜去世后,他早期创作的作品被发表出来,不仅啰里啰嗦,还有文法错误。他后来能够成为法国第一作家,主要是因为他对文学的狂热和勤奋。
毛姆说:狄更斯衣着装扮古怪,总会不自觉地显露出岛国人的狭隘性格。他身材矮小,但相貌不凡。事实上,毛姆也是一个“矮子”,而且刚好也是相貌不凡。
毛姆嘲讽狄更斯的写作手法:只要对故事的发展有利,狄更斯就会毫不犹豫地使用巧合的桥段,从不考虑其中的必然性。不过,当时的读者都愿意相信那些在现实生活中压根儿就不可能发生的故事情节,而这恰恰是狄更斯的看家本领。
作家们不仅通过写作得到宣泄和疗愈,而且还写出了一生期待的人和事,他们享受其中,如鱼得水。
毛姆发现作家们有一个共性,不少人的一生中都有过多位情人,有时是别人当他们的小三,有时他们当别人的小三。读了这本书,“最好的方法是把他们当作我们的同时代人,和他们亲密无间,而不是对他们顶礼膜拜。”
说到这里,我替毛姆惋惜,如果他生活在我们现在这个时代,他毫无疑问地会成为一个粉丝超过百万的知识博主,他在西瓜平台上会妙趣横生,眉飞色舞,竭尽他的讽刺挖苦,时不时被扣一点分,西瓜君对他肯定是又爱又恨。
书归正传,为什么这些作家身上有着如此多的人格缺陷,却丝毫不影响他们的伟大?毛姆说到陀思妥耶夫斯基时,阐述了自己的观点;“他就是这样一个人。这个人和作家的崇高地位似乎是矛盾的,但我敢说,世上再没有比陀思妥耶夫斯基更伟大的作家了。虽然在所有艺术家身上都有这样的矛盾,相比之下这种矛盾在作家身上显得最为突出。由于作家的表现手段是语言文字,在他们所说的和他们所做的之间不仅容易产生矛盾,而且这种矛盾还显得特别可怕。”
写了那么多作家的隐私和生平后,晚年的毛姆突然感觉到一种危机,他说:“普通人只死一次,盖棺定论,从此长眠。名人却要死两次,一次是肉身死亡,一次是传记出炉。大名人呢,死许多次,一本本传记陆续问世,一寸寸隐私翻出来检验,死了许多次还是死不了的,索性永垂不朽。”
毛姆想到这里,立刻烧掉了手头的所有信件,还叮嘱自己的经纪人,不允许泄露他的私生活,不允许出版任何有关他的传记,并且立下遗嘱,死后也要照此办理。结果怎么样呢?我们都知道,他隐瞒了一辈子的性取向照样被人肉出来,在网上一一暴晒。
事实弄人且充满了黑色幽默,自1965年毛姆去世至今,有关毛姆隐私与作品的各类评论书籍,一共出版了三百多种。后来,出于时代发展与研究的双重考虑,执行毛姆遗嘱的皇家文学基金会不得不更改条款,解除了禁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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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部分, 毛姆主要介绍了英国作家,法国作家,俄国作家以及美国作家,剖析了他们的共性和个性。
毛姆最推崇普鲁斯特的“追忆逝水年华”,毛姆宁愿读这个人的作品,直到心生厌倦,也不会为了取乐去读其他作家的书。虽然他说这个追忆似水年华里面也有很多累赘的句子和段落,但是他还是特别喜欢这本书。
美国作家中,他特别提到了惠特曼的草叶集,他觉得草叶集最有美国本土风格。
我们前面说过,毛姆是一个极其聪明的人,因为总是能一眼看透人们的把戏,他内心是颇为骄傲的,他用毒舌来掩饰自己,对于他不喜欢的人,他会刻意嘲讽,极尽毒舌之能事,对于他喜欢的人,他赞美起来却十分克制。
在当时的英国文化界有三宝,分别是:莎士比亚的戏剧、狄更斯的小说和毛姆的毒舌。毛姆虽然在写作上已经达到了登峰造极的地步,但比起他的毒舌来还是略逊一筹。
一次聚会上,有个小伙子一直旁若无人地夸夸其谈,毛姆只用了一句话就让他闭了嘴。当时在场的丘吉尔,第二天找到毛姆说:“咱们来个君子协定吧,以后我不说你,你也别说我哈。”
有人说,在这个世上,只有毛姆敢说巴尔扎克、托尔斯泰、陀思妥耶夫斯基和狄更斯的文笔不好。
毛姆的书之所以特别受欢迎,主要是因为他会读书,从毛姆读书心得中,我们可以看出来,毛姆读书有一套自己的方法,他是批判式读书,带着一双犀利的眼睛,一个清晰的大脑,与此同时,他也谈了精读和跳读。
这里我要提一下,他书里说聪明的读者都会跳读的本事,总是能在阅读中获得很大的乐趣,每个人都会跳读,但是想要在无损于阅读体验的情况下进行跳读的话,实际上是不容易的。
跳读不是一种天赋,大概也要通过积累经验才能获得。跳读不是一个好习惯,却是读者必须学会的一项技能。
所谓书有好坏之分,其实这区别在于个人的喜好。一本书,同样的内容,有些章节有些段落,对张三来说特别有价值,有启发,但是对李四来说,就是枯燥乏味儿的,在这种时候,就可以把你不喜欢的,对你不来电的,给他跳过去就好了。
毛姆通常是五六本书一起读的,他不主张读完一本在读另一本,那样会产生阅读疲倦。他还说不要迷信“畅销书”,畅销书可能因为宣传和作者个人的影响而得到很大的关注,但是它的内容可能是很非常糟糕的。
毛姆读书笔记,毛姆读书心得,阅读是一座随身携带的避难避难所,都是一本书,只不过是不同的出版社和翻译者给出的名字不同,里边的内容都是一样的。
怎样读毛姆最有效?这里有个途径供参考: 首先,读一下《月亮和六便士》,之后读《毛姆传》,最后再读《毛姆的读书心得》,然后,将后面的两本书相互对照、细细品读,会倍感精彩。
本书有很多译本,有的译本叫《毛姆读书笔记》,在喜马拉雅上可以免费收听。
一本书读完可能很快就忘干净了,好比竹篮打水一场空,但是竹篮经过一次次水的洗礼,会一次比一次干净。我们的心灵经过书的洗礼,比原来更高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