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上的故事无穷无尽,首先,存在有惊人众多的样式分布于不同的内容之中,似乎任何材料都适合人类用来表达故事,支撑故事的可以是口头的或书写的分节语言,固定或者流动的形象和姿态,以及所有包含这些内容的组织混合体。故事可以是神话,传说,寓言,童话,小说,史诗,历史,悲剧,正剧,喜剧,哑剧,绘画,窗绘,连环漫画,社会新闻栏目以及谈话。故事以此几乎无限多的形式出现于一切时代,一切地区,一切社会。故事与人类历史同其久远,故事往往为不同文化甚至是对立文化中不同人士所共同欣赏。故事不在意文学的好与坏,正像生活本身一样。
我们能根据故事的普遍存在性来推断其并不重要吗?故事已经普遍到如此地步,但是,又如何掌握这些类型,如何确定我们对其进行区分的权利,如何辨识它们呢?所以,正常的做法是,不以故事是一种过于普遍的现象而放弃讨论它的抱负,反而应该按照时期分划方式来考察叙事形式。而且,正常的做法是,一种新生的结构主义,应当将此形式作为其主要关切对象。结构主义的永恒关切,难道不是在于通过描述故事赖以产生和通过其得以产生的语言结构来掌握无限多的言语吗?在最复杂的偶然性和最简单的组合性之间存在着鸿沟,没有人能够不诉诸内含着单元和规则的系统而产生出一个故事来。
我们应该在故事之内研究故事的结构,面对千万个故事,它必然是一种演绎性的程序,为了对无限多的叙事进行描述和分类,我们需要一种理论,需要对其加以探求。我们把语言本身当做叙事结构分析的基本模型。
一:叙事的语言结构
1.超出句子
语言学止于句子,句子是语言学认为自己有权利处理的最后单位。作为一种秩序而非作为一种系列的句子,不可能被归结为构成它的诸字词总和,并因此构成者一种原始的单元,一种陈述段,反过来,就只是构成了此陈述段的句子的连续体,话语的一切均可在句子中找到。但话语本身的组织似乎成为着比语言结构还要高的另一种语言结构的信息,这样一种话语就是前面提到的修辞学。最合理的做法是在句子和话语之间假定一种同态关系,符号学系统提供着规则。有理由假定在句子和话语之间存在一种第二关系,以便尊重此对应关系的纯形式特征。叙事归于句子,但永远不能归结为句子的总和。
2.意义层次
语言学一开始就为叙事结构分析提供了一个决定性概念,我们既能判断一个叙事不是诸句子的简单聚合,也能够对大量参与一个叙事之组合的众多成分分类。一个句子在语言学上可以分若干层次,这些层次彼此处于等级关系之内,属于一个层次的所有单元只有在与上一层结合后才能产生意义。一个音位,不管描述得多么充分,其本身没有意义,只有结合了字词才会参与意义。层次就是运作,正常的结果是,语言学在发展过程中,其运作程序日益扩增。话语分析还只能够在初级的层次上起作用,修辞学以自己的方式赋予话语至少两个的描述层面。
二:功能
1.单元的决定作用
对于其所属类别已知的诸单元之每一组合系统,我们首先都要切分其叙事和决定叙事话语的切分成分,这些成分可以被分配于少数类别。可以说,一切功能的灵魂即是根苗。一个叙事中的一切内容是否都具有功能性呢?无疑存在有若干类型的相关关系,虽然一个叙事永远只由功能组成,其中的每一种东西,在不同程度上,都有意指作用。在话语秩序中,一切都是按照定义被记述的,都是值得关注的。
功能无疑是一种内容单元,这个构成性的所指可以有不同的能指,它们往往非常复杂。同样的,叙事语言不是分节言语的语言,叙事单元实际上独立于语言单元。它们可能相互符合,但不是系统性的,而是偶然的。
2.功能句法
叙事由于其结构本身而制造了连续性和后果性,时间和逻辑之间的混淆,这一含混性构成了叙事句法的中心问题。一个叙事中存有相当大量的基本功能,基本功能不是由重要性决定,而由其关系的性质来决定。叙事的功能伪装决定着一种中继组织,其基本单元只可能是一个小功能组合。我们的叙事语言结构包含这些框架,组织着一个片段的封闭逻辑,自其出现起,即决定着全部引诱过程。正如我们从一切叙事所了解的那样,这些叙事在我们心间形成了叙事语言结构。
三:叙事作用
正如在叙事内存在有一种主要交换功能,同样的,在同态的方式上,作为对象的叙事是一种沟通的枢纽。存在着一个叙事的给予者,也存在接受者。在语言沟通中,我和你是绝对彼此互为前提的。同样的,一个叙事中不可能没有一个叙事者和一个听众。问题不在于内省叙事者的动机,也不在于探索叙事过程在读者身上产生的效果,而在于描述叙事者和读者通过叙事本身被意指的代码。乍看起来叙事者的记号似乎比读者的记号更明显,数量更多,实际读者比叙事者更为复杂。
严格来说叙事作用像语言一样,只包括两个记号系统:人称和非人称的。这两个系统并不必然提供对人物和非人物的语音标志。诸系统混合显然被体验为一种方便手法,进而成为欺骗。两种系统的歪曲性转换才使得神秘性存在。在文学的另一根轴上,所选的系统严格性应当成为作品的必要条件虽然并不能一直加此视之。
作者:张静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