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9月15号,星期五,一个普通平静的日子。
傍晚六点钟,初秋的夕阳已没了焦灼,但照例挤进了杂货店的门窗,懒懒散散将它的光铺满整个柜台。
我和孩子们在店铺的楼上,一边吃晚饭一边聊着天。总是干活在前,吃饭在后的王先生在店里趁着没客人的空档在收银台内收拾上货。
岁月静好的画面悠然揭过,一蒙面“大盗”破门而入,(“破门”不准确,门并没破,应该是拉门而入,只是这样写感觉更有气势一些,渲染一下气氛)手里拿个购物袋,嘴里嚷着:“把所有的烟都装到袋子里。”虽然蒙着面,王先生还是愣了一下,以为哪个小孩恶做剧,又想万圣节还有一个多月没到呢?听他喊把烟都装袋子里,才恍然大悟,啊,原来是入室抢劫。“大盗”的右手臂上缠着一个无纺布购物袋,从他双臂的长度,王先生判断“大盗”手里没拿武器。个头不足一米七,虚胖。于是并不害怕,一边从收银台里出来准备找个趁手的家伙式儿,一边中气十足大声怒斥“大盗”,滚出去。王先生的狮吼功着实了得,不仅吓退了面前的“大盗”,而且穿透楼板,直达二楼的餐厅,把我们也给喊了下来。前后不到一分钟,等我们下来,哪里还有“大盗”的影子,早已逃之夭夭,而王先生拎着个木棒站在门口和一对坐在车里的夫妻说着什么。
问了王先生才了解了上面所写的内容,他问我要不要报警,当然要报,即使没有任何损失。
一是要将不法分子抓铺归案,让其遭到应有的惩罚。
二是要震慑其他不法分子以防再有人入室抢劫,要将罪恶扼杀在摇篮里。
马上报警,不到五分钟警察叔叔就来了,一边详细了解情况,查看店内录像,一边用对讲机将了解到的情况和他的其他警察同事做沟通。上面提到的那对夫妻就是目击证人,他们主动向警察提供了重要的线索,大约半个小时,这边了解情况的警察刚做完笔录,在城市北边就已经锁定了嫌疑人,很快“大盗”就被八辆警车包围,抓捕归案。我对加拿大警察的印象瞬间改观,为加拿大警察叔叔的神速点赞。
在和警察一起回看店内监控,王先生向警察详细描述整个案发过程,以及通过目击证人的证言,我才了解了此次“大盗”入室抢劫的全貌。
越分析越让人觉得此次抢劫事件如同一出闹剧,荒诞可笑,有种赵家班小品的黑色幽默,让人莫名想哈哈大笑。
先说“大盗”的装备,从监控录像看,他头上套了个浅蓝色的无纺布购物袋,门口的夕阳照射下隐约能看到他的脸部轮廓,无纺布购物袋上随意开了三个洞,让他漏出眼睛和嘴,由于购物袋很大,而且并不是紧身有弹性的布料,套在头上并不妥帖,他得用一只手拽着,才不至于让他的头套乱跑,这样他的眼睛和嘴才能正对他开洞的位置。
右手用一个同头套一样颜色的购物袋缠着,左手拽着头套,同时胳膊夹着另一个购物袋,让王先生给他装烟。光着脚,没穿鞋。不知道是不是穿拖鞋来的,想着穿拖鞋跑得慢,索性不穿了,还能跑快点?还是暗含了“光脚的不怕穿鞋的”这句话的意思?是不是对入室抢劫有啥误解?路经小店儿临时起意,玩个入室抢劫?也许就是这副不专业的“大盗”形象,让一向胆小的王先生没有感到害怕,仅靠“狮吼功”就让“大盗”落荒而逃。
我脑补了一下,如果是我在,看“大盗”这副样子,我会是什么反应呢?让他把头套摘了说话?因为听不清。还是装听不懂气气他?我还真没想好。
再说“大盗”选的作案时间,傍晚六点钟,即使已经九月中旬了,也要晚上八点钟才天黑,这天光大亮的,一个成人顶着个购物袋,光着脚在街上走,是不是路上行人都要多看几眼?可不戴头套,又担心被人看见脸,对于要不要带头套这点,估计他也挺纠结的。最后可能掩耳盗铃的想法占了上风。
正是他的怪异形象,让那对开车的夫妻停在停牌处没走,看见他把一辆白色的车停在店后面的一条街,并且记下了他的车牌号码,让警察叔叔迅速锁定了目标。通过这辆车查到车主是他爸爸,通过他爸爸,警察告诉我们说他的右手打着石膏,所以用购物袋缠上了。就这…都残疾了,还出来打劫呢?他爸是想告诉警察他没有携带武器,可他用他爸的车来作案,真是个好大儿坑爹没商量啊!
再说说“大盗”的抢劫地点和目标:我们的店在居民区,店的前后左右都是密集的居民,有人在外面遛狗散步、有人乘凉吸烟,天还是亮的,他的形象让人觉得他就差脸上写着“我是抢劫犯”几个大字了。
他的抢劫目标是“烟”而不是钱,这是烟价上涨太多,烟瘾犯了?还是烟贩子缺钱了?
据目睹他被抓的顾客说,他到我们店里没得逞逃走后,把车停在市内另一个店旁边准备继续作案,被警察发现,追了几条街、最后被八辆警车团团包围。还有人说他有枪,枪在车里,他拿着一把猎枪下车然后躲起来了,最后也是被八辆警车包围。
不管经过如何,这是我们开店以来第一次遇到的情况,虽然有惊无险,但也提醒了我们要把安保措施做到位,认真思考一下如果遇到更凶残更险恶的情况要如何应对。
不过还是要感激加拿大政府没有让加拿大枪支泛滥、加拿大警察办案神速,目击者的良心做证,以及我们家的翻译在整个过程中清晰明确地回答了警察的各种问题,让这件事快速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