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我一生看过形形色色的人,第一眼让人喜欢的,相熟过后让人值得深交的。
而她——我年少时的芬香。偶尔想起的夜里也让我魂牵梦绕 。
这时说的六十年代,正是那时我风华正茂时。
那年我20,她18。我们都住在一个封建落后的小山村,她是隔壁村的。
她有个很美的名字“何芳华”何其芳香,何其芳华。
第一次见她,她不漂亮,黝黑的脸上泛着红光,尽管在黑夜中,只有零碎星光,依然清晰可见。两条小辫子,摇摆于两肩之间,一双眼睛,像银河洒落天际。
对于我来说她像野草一样,美不是她的代言词,她是活泼的,勇敢的,瘦小的身躯并不让人觉得她柔弱,反而让人越看越喜欢。
那是全国各地都在搞大集体,集体劳动,挣工分。
干大集体的时候,那个本就吃不饱的年代,力气都是人挤出来的。
只有她像一头牛一样,埋头苦干,也不管周围环境,全然不觉得自己是个女人,想想,从那时起我就注意她了吧!
那是一个很毒的夏日正午,很多人都在休息,只有她依旧埋头苦干,我看着她的背脊一点一点弯下去,然后真的面朝黄土,背朝天,我扔掉手上的锄头,一个箭步飞过去把她扶了起来。
我问她“要不要紧,我扶你过去休息下吧!你这样不行的。”
她虚弱的语气中带着一丝倔强“不用了,我……自己……可以。”
或许是上天有意给我们一次机会,说完她就晕倒了。
这时干活的,休息的陆陆续续围了上来,隔壁村李大娘开口说
“这样不行,怕是中暑了,我知到她的家,谁帮忙,把她背回家去,我给带路”
缘分就是这样开始的 。
我没有思索,脱口而出,“我去吧!我力气大。”
到了她家里我才知道她为何如此拼命,家徒四壁用来形容的她一点都不为过。
想想也不稀奇,在我们那个村,这样的人多了去了。
把她放在那张摇曳的床上,我问李大娘
“她没有家人吗!父母了?”
李大娘给她打了一盆水,给她擦脸,边擦边回答
“他爹死了几年了,打战的时候,枪打中了脑袋,最后遗体都没找到,她妈知道后,呕死了,家里就剩她和她那个弟弟”
“那她弟弟了?没在家”
李大娘叹息的说到“她弟弟比她命好,让他的叔父接走了,就剩她一个人了”
李大娘这时的眼泪已经掉到了她的布鞋上“这孩子也是可伶啦,我们平时给她点东西,她一定过年的时候说给人还去。”
在那个牵手都会脸红的时代,何况我还背了她。
在那以后我们关系熟络了起来,后来就成为了朋友。
我时常给她送东西,有时一点米,一块糖……那时我的家里也还算好过,父母都是村干部。总之有了好东西我第一个想到了就是她。
刚开始说什么她也不要。
我便说“如果你还记得我救了你,就拿着,你也可以过年时候再还给我就是,我就是看不得你受苦的样子,我们是朋友不是吗?”
或许是因为她明白我的良苦用心,也或许她真的把我当朋友。以后我送东西,她也没拒绝,只说下次不要送了。
时间就这样过了很久,终于盼到了丰收。可丰手的粮食,首先要交到上面规定的数目。剩下的才轮到我们。
分了没几天,她就领着一袋麦子找到我。
“我说过会给你还的,可我没这么多,先还给你这些行不行。”
“我不要,你自己拿着,我家里有,没关系的。”
“不行,说好了的”她一把将小麦塞进了我的手里就跑了,头也没回。
我的嘴角弯起了一个弧度,看她这样害羞的样子真好。
这天晚上我做了一个梦,梦到第一次见到她的时候,时光一转,我和她已经结婚了,当我们的孩子要出生的时候,野猫又来我们家偷东西了。
我起身坐在床上,回味着那个梦,自己的脑袋里装的什么龌龊事,又一想我真的会和她结婚吗?那一刻我是开心的发自内心的。
我和她的关系在时间的洗礼中变得比以前更好了,我和她一起晚上抓萤火虫 我带她去河边抓鱼烤了吃,我给她做小玩意儿。
尽管我们并没有在一起,我们谁也没说,我知道她是喜欢我的,我也是喜欢她的。我们都明白,我们不想打破这样一份美好。我们很享受现在的样子,可以看着对方眼里的那个人。等到一个合适的时候,我会说的。
在我们那个山村,没有结婚就和男人勾勾搭搭的女人自然会成为别人口中的丑谈。
我是男人,别人说我无所谓,可她不一样,她看重的是我。
而我那时竟还认为她是看中自己的名誉。那是候女孩子的名誉可决定了她的一生。
后来,她很巧妙的避开了我,她总是回避我,对我视而不见。
终于,我忍不住了,那天金光灿烂,橘子辉煌,我找到了她的家里,当时她正在洗菜。我一把扯过她洗菜的手,愤怒中又夹在着温柔的语气质问她“不要在躲我了,何芳华,我算是想明白了,我周安国是喜欢你的,这些天我一闭眼,满脑子都是和你在一起的时候,你的笑,你的好,你的一切一切,我知道你也是喜欢我的对不对,下个月村里让我进城去学习,你和我一起去吧!哪里没有人知道我们,我们一起去吧,好吗?”
现在想起这可能是我一生做过最大胆的事情了吧!
她不说话,怕是被我这样子吓到了
我又握住她的手温柔的对她说“芳华,我是真的这样想的,你喜欢我吗?”
她的眼中已经已经有了雾气
“安国,我也想明白了,和你分开这几天里,我也时常想起你,但我的理智告诉我,我不能想你,可偏偏这样我就会更想你,我大概也是喜欢你的吧!”
相对而望,久而不语,热泪盈眶。
我小心的问她
“下个月我们一起去城里吧!只有我们两个。我都想好了,我先去安顿好了就给你写信,然后你再来,我们一起在外面租个屋子,我挣钱,你做饭。”
“好。”
大概我怎么也想不到,这一见便是永诀。
到了我要进城的日子,前三天的时候我去找了她。
那是晚上,她的门没锁。我喊了一声没人应。
推开门,屋里黑灯瞎火。
“芳华,芳华。”我从兜里掏出火柴点燃了煤油灯。
屋里依旧空空如也。
“哎,大晚上的跑哪去了”我疑惑的打量着这个屋子,看到床头前放着一封信。
我走过去,打开了它。
安国:
对不起,我走了,我的叔父来接我了,想过和你一起走的,我心里到底还是喜欢你的,我可以不在乎别人说我,但我在乎的是别人怎么说你,唾沫星子淹死人。像你这样优秀的人,怎么能让我耽误你的一生,安国 ,从小我的命就不好,爹死了,妈也死了,留下我和弟弟,我知道自己的一生也就这样了,我和你终究是不一样的,你到城里去学习,搞得好可以留下来工作,我不能容忍我自己耽误你的一生。你可以找一个比我好千倍万倍优秀的人,她有知识,有文化,而我注定只是你人生一个过客,安国,忘了我吧。
愿你此生星光灿烂,长夜无梦,一生平安。
芳华
1962.8.25
我拿着信坐在床头,没有声嘶力竭的呐喊,也没有发疯似的四处去找她,只有散落的绝望。
那天晚上我做了很久的梦。
梦里我们的孩子长大了,一个男孩叫“何遇”与你相遇,何其所幸。一个女孩叫“静好”琴瑟在御,莫不静好。
但,梦终究是梦。
我再也不能感受你所感受的春夏秋冬,再也不能感受你所感受的喜怒哀乐。但愿在我看不到你的地方,有一个比我更爱你的人陪你过完这一生。
与你相遇,莫不静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