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认真遵照执行。《规定》的出台就是要以高标准严格要求新时代党政干部,这对于推动形成能者上、庸者下的用人导向和从政环境,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执政骨干队伍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从实际情况看,近几年来我们的干部队伍常常都是上的多,下的少,进的多,出的少,在干部队伍中仍然还是存在一些为在“其位不谋其政”的慵懒干部,这些干部的存在也很大程度影响着一批能干事的干部,他们“想上能上”却想为而无位,因此就会慢慢滋生为官不正、为官不为、为官乱为的土壤,严重阻碍了改革的快速推进和社会事业的健康发展。而本次出台的《规定》中详细列出了不能胜任现职干部的调整程序,明确了责任主体,具有很强的操作性。这不仅刺激了“碌碌无为的在位者”,同时也让有干事创业激情、有实干本领、有担当闯劲的干部看到了希望,从而调动了各个层面干部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形成你追我赶的良好工作氛围。
《规定》明确提出,要推进能上能下常态化,而现阶段实现领导干部“能下”是关键,就是要把那些没有明显过错、没有违纪违法行为但在其位不谋其政、过太平日子的干部及时调整下来。但是解决领导干部能下的问题,不是简单地一下了之,而是要应该正确地把握政策界限。说到底就是推进干部能上能下,不是为下而下,目的是激励干部在新时代新征程上忠诚履职、担当尽责。要坚持严管和厚爱结合、激励和约束并重,结合干部一贯表现、认识态度、改正情况等,给予准确认定,作出合理调整安排,比如:对那些不适宜担任现职被调整下来的领导干部,要加强组织关怀,针对他们的不足,为其安排合适的岗位,或者有计划地选派到培训基地、党校接受教育,如果表现优秀、时机成熟,可以再次调整到重要岗位或提拔重用,形成“下”的干部能够再“上”去的制度机制,保护好干部干事创业、改革创新的积极性。有制度不执行,无异于一纸空文,只有认真落实《规定》,建立相关制度,真正将《规定》落地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