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前我总是叫嚣,人生为个体,就该特立独行,不求一生掀起惊涛骇浪,却也抵触成为芸芸众生中的一粒尘。我非爱玲,不想低入尘埃里。不知这种念头的缘起,却一往而情深,没有太多理念与实践的支撑,却固执的像个小老头。所谓怪人自有傻人磨,所幸我是前者。
她依栏远眺,一袭黑裙加身,清风沿着她的轮廓勾勒着、附着在她的发丝边亲昵着,蕾丝边脚被扬起,一点一点又一点,往上往上再往上,她惊鸿一瞥,让我红了老脸。这是我见傻人的第一眼,就在心里跟她画上了三八线。凭我多年色眼识人的集腋成裘,再加上我身为女儿身的属性,第六感就在心头策马奔腾,如入无人之境,这些经验值带来的直接作用就是我给她贴上了“妖艳纨绔小公举”的便利贴,心中油然而生的敬畏也让我敬而远之了。
我这人生来油腔滑调,没个正行,可以和人分分钟打成一片,却也坚守不成文的底线—交乐不交心。嘴上朋友世界为首,心中挚友屈指可数。我感动过太多人,深喑此举都是套路,所以从未感动过自己。大一时,我爱极了酒,并非滋味多好,而是之后可以胡闹。不遮不掩、肆意玩笑,多好。
傻人有傻福,高中就遇见了对的人,感情这条路上算得上独辟蹊径,让我俯首称臣,行三拜九叩礼。之后日子还是得过且过,她谈着情,我做着狗。两条泾渭分明的路并道而驰,月老老头倒是闲情逸致,也跑来参合一脚,分道扬镳的两条路,生生的掰弯嫁接,于是我和傻人目瞪口呆了。
此事还得从我的偏执说起,离经叛道的性格让我爱上了机智幽默,校园内诸如此类的活动我都会卯足了劲旋转跳跃,深怕举办方看不见我那自命不凡的身高,最尴尬的是披荆斩棘准备华丽谢幕的时候,你发现你的搞笑如石沉大海般,引不起半丝的涟漪,那时舞台中央的我,还以为是自我表现力不够劲道,努力插科打诨,混乱中,匍匐在地的我,被一个一米八几,吨位破百公斤的人重薄了一下尾指,那是我第一次听见尾指关节处发出的脆响,十指连心,我却撑过了全场,回到观众席的时候,全场的鸦雀无声让我误以为上了一堂事关解剖的课,傻人说“那是他们不懂艺术,他们都是请来的拖儿”,傻人目光炯炯的看着我,好像这样我就能相信她说的,我突然眼眶就红了,她手忙脚乱的为我擦拭着,边擦边问我怎么了,急的红了眼,我突然就笑了,把手递给她,说,手疼,她将我的手接过,眼泪夺眶而出,却什么也不说,小心翼翼的揉捏着,突然抬起手抚着我的背,像哄孩童一样“不痛不痛”的低声述说,我僵了。
大一嗜酒成性的我,一喝多就喜欢胡闹,傻人每次都在我酒醒时控诉我昨夜的种种罪行,并且恐吓我“你下次再喝那么多酒,我就把你扔路边”“我下次再出去找你,我就是小狗”形同此类的话,却总会在我不省人事时嘘寒问暖,在我失声痛哭时抱着我,抚着我的背说“没事没事,汤圆不哭,不哭……”时带上哭腔,如今大二,也不知道她做了多少狗,哈哈。
大二时因社团忙碌,常常早出晚归,有次过了熄灯点也没回,待我打开手机的时候,被未接电话和信息刷了屏:
“小婊砸,晚上回来早点(十点)”
“你是不是皮痒了,我说话你没听见是不(十点三十五)”
“你丫的,你下次再把手机调成静音我就打死你(十点三十七)”
“你是不是又喝酒去了???好,很好,你就睡大街上吧!!!(十点四十一)”
“都几点了,你怎么还不回来???(十点四十五)”
“是不是出什么事了???你在哪???我去找你,你这死孩子,你倒是接电话(十点五十)”
“你别回来了!!!”
我边看边笑,一天的困顿和委屈一扫而空,去往寝室的脚印转了方向,折回小卖部买了瓶傻人爱喝的百事,钱都没来得及找就赶回宿舍,宿舍阿姨刚好在拉最后一厘米的铁栏,一切的刚刚好,回去之后傻人生闷气,硬生生的问了我一句“你在不在学校”“在啊”,然后她就死都不理睬我了,后来我才知道,那天晚上她病急乱投医,一向面皮薄如纸的她,站在宿舍窗口嚎着“汤圆”近十分钟。
傻人总是嫌弃我一身酒菜交杂的味道,却因害怕睡姿过于放荡不羁的我滚下床而忍受不适伴我身侧,却无奈于我的手舞足蹈,不肯乖乖就寝,只能牺牲她的美色,使劲的夹着我睡。傻人总是说我有脚臭,也不想冬天洗衣裳,却总是拿走我的衣裳和袜子自己洗,等我想要洗的时候,她却说水凉。事实上,每年冬天,她都冻伤了手。傻人会在我受他人误解与诋毁时高声辩驳,用她不善言辞的嘴角拉高声调,生怕别人不知道我有她罩着。她喜欢骂我,有一老师因课堂上拿我做了一个笑料,她就再也没说过那老师一声好。有时我们也会吵闹,每次她放完狠话之后都会哭成熊猫,然后固执的让我跟她道歉。
傻人与我还有太多千丝万缕的感情,我与傻人臭味不相投,但都愿意为彼此两肋插刀,大学给我带来的荣誉不多,她却成了我散落世间的血亲,多年才寻得。
傻人,还好遇见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