拐卖儿童是极其恶劣的行为,而拐卖11名儿童更是令人发指。
1993年至1996年期间,馀华英和同伙为了牟取利益,共拐卖了11名儿童。这些被拐儿童被带至河北省邯郸市,寻找收买人进行买卖,以此获利。今年9月12日,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本案作出一审判决,认定被告人馀华英犯拐卖儿童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李素燕、张晓峰、侯通通经济损失共人民币九万元。二审庭审中,馀华英对一审认定其拐卖儿童十一名的犯罪事实没有异议,当庭认罪,仅提出了量刑过重的上诉理由;其辩护人提出馀华英有坦白情节,认为量刑过重,建议从轻处罚。
拐卖儿童是非常严重的犯罪行为,对受害者家庭造成了极大的伤害。我们应该坚决反对任何形式的拐卖儿童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