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知道“人尽可夫”故事里的本义吗?

  原文见《左传·桓公十五年》:“祭仲专,郑伯患之,使其婿雍纠杀之。将享诸郊。雍姬知之,谓其母曰:‘父与夫孰亲?’其母曰:‘人尽夫也,父一而已,胡可比也?’遂告祭仲曰:‘雍氏舍其室而将享子于郊,吾惑之,以告。’祭仲杀雍纠,尸诸周氏之汪。公载以出,曰:‘谋及妇人,宜其死也。’夏,厉公出奔蔡。六月乙亥,昭公入。”

一、现在关于“人尽可夫”的解释。

百度百科是这样说的:“形容生活作风不检点的女子,可以和所有的男人产生不正当关系,当自己的丈夫看待。”


祭仲,本名祭足,因其字仲,故史书多称祭仲。图片来自网络。

二、我对原文的解读如下:

郑国大夫祭仲独揽大权,被郑厉公引为大患,因此派自己的掌膳官,同时也是祭仲女婿的雍纠去杀他。雍纠准备在郊外设宴奉请祭仲,伺机下手。

因为郊宴所需的物品种类和数量非常多,雍姬看在眼里觉得很奇怪:“郊宴是节庆和祭祀才会用的重要礼仪,现在不是时节。为什么不能在家里招待岳父,忽然的要在郊外作这么隆重的宴请呢?”猜到丈夫想法,雍姬纠结起来:当然不能让父亲被杀死,但是如果告诉父亲,那么丈夫肯定会被父亲杀死。‘在家从父,出嫁从夫’,自己的家也就没有了,两难啊!怎么办呢?

雍姬犹豫良久,想到去探听母亲的口气:“子女和父亲,妻子和丈夫,哪种关系更紧密?”她母亲说:“连庶人都可以成为你的丈夫,而父亲是一家之尊,两者拿来比较,简直是胡闹!”听到这个,雍姬下定决心告诉祭仲:“雍氏不在他家里做家宴,而是准备在郊外设郊宴招待您,我感觉这事情里面有问题,觉得应该告诉您一下。”于是祭仲派人抓住雍纠,拷问出缘由后把他杀掉,将尸体摆在周氏的池塘边。

郑厉公看到尸体,知道事情败露,害怕被报复,马上带着雍纠的尸体逃离,路上说:“这样重大的谋划居然让家里的妻子知道了,真是死得不冤啊。”

夏季,郑厉公逃亡到蔡国。六月二十二日,郑昭公进入郑国。”


春秋列国图,图片来自网络。

三、文章里面的知识点。

先秦典籍里有许多的社会文化内容蕴含在字里行间。如果只需要知道大概内容,倒也不必深究,如果需要从中吸收到当时的文化、历史背景,就不得不一个字一个字的推敲,使出水磨功夫了。

1、“百姓”这个词的演变。

祭仲、雍纠的姓代表他们的官职。在春秋之前“百姓为官”,官员是世袭制,而庶人是没有姓的。至于“百姓”这个词什么时候被用来称呼“庶人”,我觉得应该在礼崩乐坏的春秋后期开始,“君君臣臣”的规矩被打破,世袭的官职也就没有了。诸侯兼并,征服者为方便管理区分,将被征服地区的人们“以地为姓”:陈国——陈民,卫国——卫民。开始应该只是“官称”,管理者对当地平民的称谓。

从“官称”变成“自称”,估计是秦并天下之后,为防止地方的势力坐大危及朝廷,将各地人口大规模互相迁移。人们在异国他乡为了识别身份,就变成了自称。


2、“享”和“飨”。

在周礼中的许多用词是有等级的,“享”一般用于奉献给神灵、祖先、天子:

享于祖考。――《诗·小雅·信南山》;

是用孝享。――《诗·小雅·天保》;

以享以祀。――《诗·小雅·楚茨》;

诸侯侯以享天子。――《考工记·玉人》。

而“飨”指一般的招待。

钟鼓既没,一朝飨之。——《诗·小雅·彤弓》;

及飨日,帷诸门左。——《左传·昭公二十七年》。

因此,在这篇文章将“享”用在宴请祭仲,表明当时的礼崩乐坏。


3、“郊”和“室”。

在先秦的万物有灵观念中,城是人之国,郊是神灵之所,郊外充满着无所不在的各种神灵。重大的祭祀、礼仪都会在郊外举行。因此,郊外的宴请是特别隆重的,而且是有一定规律,所以雍纠反常规的设郊宴,使得雍姬产生了疑心。


4、雍姬的纠结。

杜预曰:“妇人在室则天父(以父为天),出则天夫。”事实上,出嫁以后如果没有为夫家生下儿子,那么自己在夫家的利益就没有保障了。我估计雍姬就在这种处境中,她才会纠结。

而如果她为雍纠生下儿子,成为雍家主母,那么她的利益就绑在了雍家。这时,如果雍纠有机会取祭仲而代之,从掌膳的“士”变成掌祭的“大夫”。她站在那一边还真不好说。


5、“人尽可夫”的“人”,和“父一而已”的“一”。

“人”和“父”在不同的语境下,解读的意义会有很多差别。这个“父一而已”里的“一”,很多解释为“只有一个”,我认为不是这样的。在杜预的集解里:“妇人在室则天父。”将“父”解释为“天”,那么“父一”与“天一”、“太一”相似,引申开来是“一家之尊”。因此“一”应该代表“尊”或者“本”的意思。

《道德经》:“道生一,一生二。”

《高唐赋》:“醮诸神,礼太一(诸神之首)”;

《说文》:“一,惟初太始道立于一,造分天地,化成万物。”

因此“父一而已”说的是“父亲为一家之尊”。

在“人尽可夫”这句话中,如果单单看“人尽”,就是所有的人,考虑后句“胡可比也”的语态,说明“人尽可夫”的“人”和“父”是“天上地下”——不可并论!因此这里的“人”应该解为最低层的“庶人”,更贴切语境。


6、“尸诸周氏之汪。”

为什么祭仲要把雍纠的尸体弃在周氏的池塘边上?第一,肯定经过拷问,知道郑庄公是背后主使;第二,郑庄公是周族宗室,将雍纠的尸体摆在周氏的池塘边是间接对郑庄公提出警告和威胁。既然没有直接杀上郑庄公门去,也没有把雍纠的尸体弃在他门口,说明祭仲还是有一定的顾忌,只是要把郑庄公逼走。


7、雍姬的“姬”。

《师古曰》:“姬本周姓,其女贵於列国之女,所以妇人美号皆称姬。”从秦始皇开始,天子的姓名都要“避讳”,其他人不能随便用了,已有相同的也必须改掉。这或许是“分封建国”和“中央集权”的不同治理思路吧。


四、中国传统文化之博大精深。

两千多年来,文章的行文细节虽历经数变,但主干不改。粗懂文墨者可知其大略,深研者可探其精妙,各得其所。


致广大而尽精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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