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讲逻辑是真实,那不讲逻辑就是荒诞,有没有真实和荒诞的结合呢?虚构似乎可以做到。小说《虚构》探索了人的精神世界,依据事实真相塑造了没有时间逻辑,不讲伦理规范的人物。如果疾病夺去了文明与智力,我们大脑里还留下什么?
弗洛伊德认为,人的一切行为似乎都是欲望的结果,即都是为了追寻快感。阿德烈认为,人有自己的目的,他运用动机、目的和计划,来取代性冲动,将智力因素排在首位。在玛曲村这个与世隔绝的环境里,一百多人由于麻风病而目光呆滞,皮肤溃烂。他们从内心世界到外在生活都是苍白而简单的。他们的吃用国家负责,无劳动能力也无需劳动,更不会有目的和计划。他们要做的,就是好好的活着。或者,好好的呼吸,即处于一种“非死”的状态。
这样的生存方式是极其特殊的,几乎抽空了人类的文化印记。晒太阳、打篮球和性,成了单调生活的仅有乐趣,或快感。“他们用不着快走。”虽然大家都热衷于篮球,而全村只有一个人熟悉篮球的规则。在这里,性也是没有伦理与规则束缚的。性成了消遣和寻求意义的途径,而怀了孩子就自然生产。明晃晃的阳光里,人性中原始的冲动竞如此怪诞神秘。
思想荒芜的玛曲村中,汉语成了一种身份认同的象征。作者开篇的自我介绍就是“我就是那个叫马原的汉人”,围绕汉语进行了相当篇幅的阐述,他注重写作的语言形式。细致到区别“发生”和“有”两个动词。玛曲村没人说汉语,所以那个会说汉语的女人,一再强调,“我读过书”、“我会说汉话”、“我总得做点事。我不能像她们那样……总是晒太阳”她是那样与众不同,又是那样细致体贴。对彼此之间的特殊感,使“我”与她之间产生了微妙的感情,甚至是出于男女本性的激情。如果这个女人没有读过书,不会说汉语,她是否还会对“我”投入关注?又是否还会使“我”“心里被什么拽了一下”?
至于那个驼背的男人,他为什么不说话装哑巴?他并非麻风病人又为何要长住此地?他又为什么自杀呢?枪,又意味这什么?他的身上充满了疑惑。我想,他的沉默是一种孤独。久而久之,他也和村中病人一样,麻木机械。他因所爱之人定居在此,也因所爱之人自我毁灭。震耳的枪声,是他精神压力的释放和做为一个人自我能量的展现。他还有思考的能力,他还有痛苦的感觉,他还有做为一个人最后的权利,而不是每天晒太阳的满足。他不属于玛曲村,他一直是一个外人。
而故事依旧荒诞,没有线索。这里的似乎每一天都像第一天,全由感觉走,而非逻辑的推进。或许正是马原做为先锋派之先锋,讲求从“写什么”到“怎么写”的“叙述圈套”。而《虚构》里将创作过程摊开来的形式,受西方技巧的影响,如毛姆一般直接和读者对话。前言和后记似乎都契合在正文之中,甚至不像一部小说,更像是采访实录。对传统意义的反叛,形式似乎都超过了意义,叙述本身大于了故事。小说叙事者采用作家本人“马原”的身份,而非传统小说中的“我”。打破了它者(it)的隔膜感,拉近读者和故事的距离,似乎是玛曲村就真实存在在西藏的某个山脚下。而文末前后日期的错乱,又增添了故事的扑朔迷离之感。恰似福克纳在《纪念艾米莉的玫瑰花中》中的时空错乱之感。这种语言的陌生化带给读者强烈的冲击,不禁思索,到底这个离奇的故事是真实的,还是虚构的呢?
作品中人的本能欲望和矛盾挣扎触手可及,错乱的时间又是荒诞离奇,带有浓厚的现代主义色彩。解构了传统中现实和小说的关系,重构了文学的虚构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