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家庭不是一般的家庭,很复杂。
有养父养母,有继母,有养女,有继女,乱的像一团烂毛线。
其实,红秀上面还有两个姐姐,只是这两个姐姐不是亲姐,是养父的亲闺女。两个姐姐都大她很多,最小的姐姐也比她大十九岁。
所以,养父养母是红秀的养父养母,但养母也是两个姐姐的继母。
绕口吧,复杂吧,
养母嫁给养父的时候,才20岁,养父却30岁了,他比她大了10岁。
因为养父是二婚,前妻因为乳房上长烂疮流脓去世的(可能就是现在说的癌症吧)。
前妻去世也仅30多岁左右,很年轻,可岁月不留人。
前妻去世撇下两个闺女,大闺女13岁,小闺女两岁多。
一个家庭的巨变首先来自于父母的变动,两个闺女因为母亲的去世,失去了庇佑,日子过得七零八落。
大妮子15岁就嫁人了,邻居的媒人,嫁给了她娘家的侄子,她娘家在偏远山区,侄子不好找对象,就这样稀里糊涂地嫁到了山窝里。
小妮子那么小,更需要母亲的照顾,谁来照顾她呢?
养父在乡镇卫生院上班,每天要赶班,交通不方便,中午都不回来。
这下小妮子没人管了,养父只好拜托一家一户的婶子照顾她,然后给她一点生活费。
毕竟这也不是长法,还得赶紧给孩子找一个妈。
这时,养母就来到了这个家里。
因为养母家成分不好(地主),七十年代还是很讲究成分的,养父家的成分是富农,
那两家算是“门当户对”了。
再说养母家好几个哥哥和养父都是同学,算是知根知底,养母仰慕养父的长相和工作还有家底(养父家有临街店铺),即使养父的年龄大她10岁,继母也不在乎。
养母娘家对于这个女婿也很满意,虽然是二婚还带着两个孩子。
养母进入这个家庭,正式成为小妮子也就是蓝英的继母。
养父很知足,至少孩子不用送到外人家里了,至少他回来有口热乎饭,至少看起来像一个家了。
养父每天去上班,养母在家照顾家,照顾孩子。
虽然清贫,日子过得倒也安心。
蓝英就在这样的环境下长大。
幼年的蓝英半夜发高烧,烧的浑身抽搐,用地排车拉到医院,人烧成了脑膜炎,所以蓝英的脾气有点偏执,和谁都是一副抬杠的样。
在蓝英二十多岁的时候,红秀来到了这个家里。
说实话,红秀的到来,蓝英是不喜欢的。
她不希望家里的多一个和她分财产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