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4年—2026年,不知不觉中做百货已经12年。这是我经商生涯中做得最长久的一个行业,也是我最喜欢做的一个行业。
你要是好奇我为什么可以把百货生意做如此之久。我可以告诉你,这辈子我做了很多行业。我最喜欢的就是做百货,问一万遍都是。只是我没有办法把100平米的百货店做出1000平米的规格,但是我可以很自信的告诉你,我可以在100平米的百货店做出1000平米的味道。这就是所谓的麻雀虽小,五脏俱全。这就是我现在店里乱七八糟,随手一拿都是商品,但是他们都在可怜巴巴的等待我的垂青,把他们带到他们应该去的,他们最喜欢一直呆着的地方。
我想这是我目前必须解决的难题。我在心里把要不要请临时工的事情在心里想了八百遍,我还是决定等主管老婆从梅州回来,请她帮忙打理店铺。
她虽然不是打理百货做得最好的那个,但是我们两个人配合起来的默契是谁无法替代的。或许这就是所谓的宁缺毋滥。就像感情中,你遇见过与自己最契合的灵魂,哪怕是在年幼是的一场遇见。你这辈子跟不跟TA在一起已经不重要了,而最重要的是这个你最在意的人,无论是男是女,你们遇见时的一眼惊鸿,你就认定了TA,以后风霜雪雨都是TA,TA在你一切安好,TA若不在,你久病无医,再也好不起来。
是的,就像我现在遇见的老妹,她就给了我这种动人心魄的感觉。
令人惊讶的是,我对老妹有这样感觉,于千万人中,于她独矣,而我亦是她的独矣,这像极了爱情中的双向奔赴。而我与老妹之间是没有血缘关系却深入骨髓的绝美的姐妹情谊。
我以前从来没有想过女人之间也会有这样的强烈的如同爱人般的感觉。但是在我读中学的时候,我与女同桌当时也是这样的。只要我跟别的女同学多说两句话,我的女同桌就气得半死,她甚至堵在座位上,不让我越过她的座位走到靠墙的我的座位。那个时候我不得不往桌子上爬去坐我的座位。
现在想起往事,的确有些女孩子在认定彼此以后,就会做一辈子的好姐妹。就像我与当初中学女同桌,中学毕业后然后各奔东西很多年没有音讯,后来知道她就在我二姐住的小区门口开品牌鞋垫专卖店。我每次回家乡都会去她店里玩。她请我吃饭,K歌,我还常留宿她店里,两个人甚至盖一床被子,然后躺在床上在黑暗中说一宿悄悄话,最后迷迷糊糊睡去…
所以人与人的感情就是这样奇怪。有些遇见就是一辈子,即便一辈子不见面也不会忘记。或许这就是人们常说的灵魂知己吧!
作家汪曾祺说,我们在这个世界上一定要爱着什么?哪怕是对一朵花的热爱。这样的热爱可以减轻你人生中的很多苦难。
昨天是怎样的一天我说不清楚,应该是到夜里长吁了一口气告诉自己,谢谢自己又好不容易熬过了不容易的一天。
本来以为昨天会因为老板在面前晃悠是极其郁闷又无奈的一天。本来以为再无奈,也算是安然无恙的混过了一天。但是也快夜里出现了一点让我心情糟糕透了的意外。
这样意外是夜里我在收银台买单忙得不亦乐乎的时候,老板因为要去酒店玩,又担心泰迪犬小迪会追着他的电动车跟他一起去酒店玩,老板居然不顾店里有很多顾客围着我买单,结果忙中出错一个37元的单扫码没有付款成功就走了…那一刻我差点没有被老板气死。
更令人气愤的是第二波忙碌买单的时候,顾客买了400多元酒水,老板已经在外带狗溜了一圈回来,再次不顾店里很多顾客围着我买单,他还是在店门口大喊大叫让我去把小迪带进来不要跟他去酒店,那一刻我真是生气,真想抓住他,把他扔得远远的,最好这辈子再也不要看见他…
我就奇怪了,一个男人怎么可以这样像巨婴一样活着…
明明我店里忙得要死,他不帮忙也就算了,还给我这样添乱…
天晓得上辈子我做了什么缺德事会遇见这样无知又愚蠢的男人…
他居然会在我爬山迷路了的时候冷笑着骂我蠢得像猪,还把我的母亲拉进来一起骂,说什么因为我蠢,连累我的母亲被骂…
所以,在那一刻我对他完全死心了。我不可能跟这样对待我与不尊重我的父母的人在一起…
前些天王老师居然献媚讨好老板似的说我跟老板离婚了再也嫁不出去…
我当时真的气得失语了…
但是我知道,有些人,有些事情,我一定会把他们排斥成陌生人…
所以人们常说,未经他人苦,莫劝他人善。是很有道理的!
我虽然不是很完美,但也不是可以任人宰割的羔羊…
余生哪怕只剩下自己,我也绝对不会苟活于这样的关系里。
余生我只想说,一个人的日子也很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