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活到四十岁的时候,终于承认自己非常平庸这个事实。因为我已到中年,却还是碌碌无为。
我小时候是个淘气的女孩,会点儿察言观色。因为听话学习好,所以我的成长环境没有什么障碍。不像我哥,青春期叛逆,和我爸对抗,一直对抗到上大学。
如果一个人的成长期间,这股叛逆对抗的力量来得太强,一定会对性格造成不好的影响。若干年后,当我和我哥在各自的人生道路上跌打滚爬,当听到哥哥对他的成长经历发出怨悔之词,我欲宽慰却又无言。
我最大的心结是我的初中班主任。她让我做了两年班长。当班长是一段特殊的经历,但这个老师也把很多严厉严肃甚至变态的思想施加到十三四岁的我身上,让我天性中开朗活泼的个性没有健康发展起来,反而变得小心翼翼,心事重重。如果是一个温暖有爱的老师伴我那三年,我愿意拿班长的身份去换。不做班长,现在的我应该更像我吧。
我最大的遗憾是我的高中学习。我数理化都不好。我不喜欢物理老师,那个厚厚的眼镜后面看我的眼神是冰冷的。她不喜欢我,我凭什么喜欢她?本来就没有物理头脑的我物理学得更不好了,分数没有高过,还常常不及格。
数学老师对我倒是很好。我学不好不能怪任何人,只能怪自己没有掌握方法,更是因为我没有数学头脑。
我无机化学一般,到有机的时候,因为化学老师喜欢提问我(他歪着脑袋用一种好奇的眼光问我的样子有好多同学现在都还记得),我也很争气,就学得好了。可有机化学只占很少的比例,否则高考我还能多提点分。
我语文和英语好。
高一时,我将坐火车的少女思绪写在周记里,语文老师给了我一个大大的赞,评语只有一句:“真是优美的散文”。她将我的文章贴在教室前面让大家观摩。有一个喜欢文学的男同学到我家来,问我能不能将我写过的东西给他学习学习。
去年回国时,我的一个高中女同学提到,她当年将我的这篇散文一字一句抄在本子上了。听到这个,我有点儿震惊,坐车回家的路上还感动不已,原来那时我就拥有“粉丝”了。
高三时,我的一篇议论文因颇具鲁迅的风格而被老师大加赞赏,在班上读给大家听。后来就有男生找我借书。我发现我的书借出去成了肉包子打狗一去不复回,就暗暗发誓,不再借书给别人。
可是,当友人提出将《红楼梦》拿回去看,我还是禁不住心软。回到我怀抱里的三本红楼皱皱褶褶,被蹂躏得不成样子,又让我非常心疼。
我的英文兴趣是从邻居哥哥那儿抱回来的几本英文读物开始的。我至今还记得那些书图文并茂,非常有趣,是用原汁原味的英语写的,不是我们课本上枯燥的“正在进行时”,“第三人称单数”,也不是“What is this”,“ What are you doing” 之类的无聊句子。
我发现那些生动的英语语言背后掩藏着自由和人性的光辉,从此爱上了英语。我做了手中所有的英语练习,找来所有能找到的英语读物来看。我的英语老师叫我站起来念阅读理解答案,因为我的答案几乎就是标准答案,这个“荣耀”着实满足了我作为一名学生的虚荣心。
以我的情况,我是更适合学文的。但因为我哥学了文科,我父母觉得两个孩子总得有一个学理吧,于是没怎么犹豫,就让我去了理科班。有时我想,我这不是和当年的三毛一样吗?三毛数学不好,我也是;三毛喜欢写字,我也喜欢。如果当初我选了文科,考不上北大,总能考上辽大吧,读个文学专业或英美比较文学,一路从文走下去,没准儿我会像三毛一样成为作家呢。
我这个“文傻”在理科班学得不好。我的高考成绩,只送我去了一所普通医学院。
我的高考志愿是我的父亲和他的大学同学研究了一下午给填满的。我以为我能去沈阳理工大学读个信息化处理,或者,去沈阳工学院读什么城市建设。可没想到的是,我偏偏考取了志愿表上唯一一个和医有关的专业—医学检验。
那些福尔马林,那些试管试剂,那些枯燥的医学名词,陪葬了我人生中最美好的岁月。从此,我心无旁骛,在这条康庄大道上越走越宽,也越走越黑。
我甚至还考了研,读了博。
我的亲友表扬我说,你好厉害,都读到了博士。可他们不知道,如果你英文够好,如果你掌握了学科重点和考研技巧,考研考博这条路,是有套路可循的。如果运气再好些,谁都考得上,没有想像的那么难。
大学毕业那几年,我运气很不好。考硕士时,第一年我斗胆换了专业,但我发现我的专业成绩拉下了我的总分,结果名落孙山。第二年,我回到本专业,报考了南方的一所医科大学,初试和面试都通过了。但等我面试回来,一个电话追过来说,因省里招生政策有变,分数有所调整,这样我的总分就差了一点点。他们希望我明年接着考,只要成绩够,可以免面试。
当时的我有一份异地恋情,考虑来考虑去,我选择了考回母校,毕竟那里离男友近,导师也是我的大学老师。我终于如愿以偿考回母校去了,而那份辗转奔波的感情却没有维持住,我和男友的缘份走到尽头。
读硕的三年,我参加学校研究生刊物的编辑,当外教联系人,参与策划研究生的课外活动。那个时期的我,因为快乐,所以活跃。
做实验写论文之余,我去市图书馆借英文书看,有厚厚的英文小说、杂文、教育类、写作类。十一长假同学们都回老家探亲去了,我独自一人在空荡荡的教室看书,饿了就吃个面包喝点水,从早上八点坐到晚上九点,然后收拾好书包,回宿舍睡觉。整个十一假期,除了略有寂寞,我一点也不孤独。
我的运气慢慢好起来了。
后来,我考上北京大学医学部的博士。学工处处长在入学时训话说:欢迎你们来到北大。在北大,我们视本科生为自己的亲生儿子,你们这些博士呢,就好像是侄子。
话糙理不糙,我觉得他说的非常符合实际。我根本没有北大本科生的真才实学,也从来没把自己当成是北大人。我觉得我是单纯靠运气才混进北大的,又靠自己的小聪明才拿到博士学位。
干得好不如嫁得好,学得好不如导师好。“侄子”这个身份虽然受点儿歧视,但并没有影响到前途,我们这些博士生甚至靠北医这块牌子受益匪浅。毕业时,凭着导师的一句推荐,我留在了北京,还去了一家有规模有地位有名气的大医院。
后来,我移民了。
后来的后来,我就不想说了,反正就是移民那些老生常谈了。
想想这辈子,我除了混到一纸博士文凭,发表过SCI文章和国内论文二十几篇,职称晋到副高,做过两年科研秘书,参与几个科研项目包括一个中美大型营养调查,做过这个项目分组的项目经理,当过ISO15189医学实验室的评审员,去美国做过访问学者,除此之外,没有任何引以为傲的成绩或有价值的建树。
现在,人在加拿大,相忘于江湖,所有的仕途风光和刀光剑影渐渐与我无关。
所以,我这辈子,混混噩噩地过了半生,我真的很平庸。是环境?是命运?后来我想通了,是基因。我没有高智商,性情世俗,经历平凡,生来就带有庸人的基因,我的基因里写满了平庸。
身边朋友问我,没想干点儿啥?
我问,你能和我开公司吗?
没有人点头。
我觉得现在无所事事挺好的,我说。
有个简友叫“好棒的小白”。小白说,已经接受了自己是个废物这个设定了,做个快乐的废物吧。
这也是我现在想说的话。
我的父母想不到我这么没出息,我自己也没想到。只是,他们不知道,做个快乐的废物其实也非常不容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