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教育环境是我们有意识创设并提供的,试图影响孩子的环绕在孩子周围的一切东西,包括物质的、文化的,也包括心理的、人际的。
教育环境只是为人的发展创造了一种可能性,学习活动将这种发展可能性转化为发现的现实性。
没有学习活动,教师创造的教学教育环境就只能是一种课程资源而已,课程的价值和功能也就难以实现。
2.课程首先是“课”,“课”就是有一定的规定性,就是呈现在你面前的东西,就是教育的环境(这里包含了学习内容)。其次是“程”,就是你去学、你去经历、你去感受,这个过程就叫做“程”。没有经历,没有过程,这个课程也就没有实现。
课程既是“跑道”,呈现了跑的路线、沿途的风景和期望去的“远方”,又是“跑的过程”,就是你要去跑,要去经历,要去学习,要有这个感受,要有这个体验,要对周围的风景有所感悟。
3.课程与教学有三种关系:一是认为课程与教学并立,课程指学习内容或者教材,教学关注内容传递的过程与方法;二是小课程大教学的观点,课程只涉及教学内容,教学的一个组成部分;第三种观点是大课程教学,教学属于课程的实施部分。
我所指的课程是大课程观念,教学是组织学生参与的学习活动,是实现学生发展可能性的现实活动,是“观看”“跑”的过程,属于课程的有机组成部分。我也是基于这样的视角,才提出了“学校的产品是课程”的观点和主张。
4.课程本身就是文化。
课程的“文”,就是我们要去找到能带给学生勇气,带给学生力量,带给学生认同感和归属感,带给学生美好的东西,使他们获得这些方面发展的可能性。
“化”有改变的意思。
“文”的任务是找出一个我们认为最值得追求的,学生最应该拥有、最值得拥有的东西;“化”就是用这样的东西去影响学生,去改变学生,让学生得到最好的发展。
5.课程的使命和责任。
教育有两大使命,质量和公平。教育的使命需要通过课程实现。
好课程下的学生群体的生活质量或学业质量,改变也在两个方面:一是整体提升人的生存质量和学业质量。
二是差距缩小了。当然人与人之间的差距会永远存在,但好的教育和课程,有一个责任就是要把这个差距缩小一点,而不是扩大差距。
这就是需要对弱势、处境不利的学生以更多的关怀才行。
6.教师与课程的关系。
首先教师本身就是课程。教师劳动具有主体性和工具性统一的特点。
劳动的主体性意味着教师是创设教育环境、组织学习活动的主体。
教师是教育行为的决定者和执行者。同时教师自身又是劳动的工具,教师把自己的言行举止和知识人格呈现在学生面前,通过以身立教和以身示范的方式去影响学生。
因为教师本身就是课程,所以学校组织教师进行专业发展,教师自身得到不断成长,这就是课程建设。
以学为本:一是要以学生为学习的主体,教师再怎么努力,外界再怎么尽心,学生不学也没用。做教育,你得引起学生的学习兴趣,调动学生学习热情。二是要以学生为依据,也就是因材施教,因就是根据,要根据学生的可能、学生的发展需要施教,找到这样的根据,你就要研究学生。三是以学习活动为手段,要通过安排和组织教学活动,实现学生的发展进步。教学的关键在于安排组织学生积极、有价值的学习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