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这一生总会爱上那么一个人,他可能并没有多好,你只是刚好就喜欢那几分好。他的一分关心让你放弃了十分的甜言蜜语,他的一分坦诚让你放弃了十分的的信誓旦旦,再加一分在意便像让你得了全世界。这叫偏爱。因为偏爱, 所以一意孤行,他一个人挡住了人山人海,没有理由,只因的灵魂却是的一角只有他能补全。
作者 | 齐婉秋
有人问我,分手了,你还记得前任吗?怎么说呢?说记得,显得太花心;说不记得,显得太薄情。其实我觉得那个人之于我而言就好比我走在道上撞树了,很痛,我以后都会绕着这棵树走,可能很久以后我都不会记得撞得有多痛了,可是,那棵树永远回不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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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安。
十七岁的时候,我喜欢上了一个人,他同我一个班。文科班的男生不是有点娘,就是一副穷酸书生的样子,要么是妇女之友一样的存在,走在一群女孩的中间展现个人魅力。
他却不一样,没有娘里娘气的,也不是那种一副苦哈哈喜欢掉书袋的样子,当然也不是那种整天被各色女孩包围的花花公子模样。
他在很多人眼里普通至极,皮肤黑黑的,个头挺高的,身材不胖不瘦,成绩很一般,但却很喜欢看各种各样的书,当然是跟课程无关的书。
网游也打得很好,假期里总跟朋友们去远足,去骑行。我总觉得他眼里有不一样的东西在闪烁,我热爱那种光亮,虽然微小,但却很是难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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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中毕业之前,我觉得我会一辈子把暗恋他的这个秘密放在心里。
直到临近毕业,班里的同学在交换笔记本写留言,我把牛皮纸质的线圈本递到他手上,他隔天还给我的时候我看到了上面行云流水的字体,笔记本里还夹着一页书签,是《悬崖上的金鱼姬》的波妞和宗介奔跑拥抱的图画,反面是他写给我的一句话:一起去南京吧。
当时的我心脏跳动的厉害,快要跳出嗓子眼的那种,脸颊羞得通红。长那么大第一次遇到我喜欢的人也喜欢我的情况,内心欣喜,爱情的味道从我的七窍之中汩汩流出。
那一天是2008年5月27号,距离高考还有十天。我永远都记得那么一天。
/03/
高考成绩出来后,我超常发挥,考得很好。查成绩那天晚上,他给我打电话,说:来南京吧,我参与了南大的自主招生,成绩下来了,我被录取了。
之前看小说,男女主人公总是约着去北京,去上海,我不知道他为什么非想要去南京。直到他陪我去学校领通知书的时候他告诉我,北上广节奏太快,南京有我想要的东西。那种东西后来我才知道是一种城市存在的气质,着迷其中。
上大学的时候,他学的对外汉语,我学的汉语言文学,也算是发扬长处,各取所需。我们像很多情侣一样,新学期交换课表,方便计划约会时间,每天早晨约着跑步,一起吃早餐,然后各上各的课,有自己的朋友圈,有各自的空间。我们都向往自由,我们都追逐梦想,在一起之后,我才发现我们有相同的喜好。都爱吃辣椒,都喜欢火锅,都喜欢听民谣,都喜欢看东野圭吾的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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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四年,我们去了很多地方,同里、西安、丽江、婺源、凤凰、乌镇还有,快要毕业的时候还去了趟重庆,他曾经说过他要带我走遍全世界。然而,全中国还没有走遍,我们就分手了。
爱情真是个霸道的东西,它不由分说的让两个原本不相干的两个人的相爱;爱情真是个脆弱的东西,它败给时间,败给距离,败给细节。
大学快毕业的时候,我被学校保研了准备攻读古典文献学。他也筹备着出国,因为大学期间修了日语,日本的孔子学院发展的也不错,热爱着东野圭吾的他也将要离开我去找寻他心中的“雪穗”了。
还好去的是日本,只有一个小时的时差。我去机场送他的时候,他塞到我怀里一本珍藏版的《霍乱时期的爱情》。他对我说:我去旅行,是因为我决定要去,并不是因为我对风景的兴趣。我知道,他一直是一个有思想,有主见的人。
/05/
去日本三年之后,他回国过春节的时候,带我回家见了他的爸妈,他家在市区一个比较高档的小区里住着。他妈不喜欢我,因为我个子太矮,还不是城市户口,而且还在上学,学的专业也冷门,不知道要上到什么时候,也不知道会不会有个好的工作。而且他在日本那边发展的很不错,一时半会也回不来。
异地三年,我们两个也很累,我是一个极度缺乏安全感的人,感情如果一旦不在我身边,让我感受不到,我就会患得患失。见过他妈妈之后,我的心冷了下来。我不知道我们的感情应该怎么样发展下去。
我告诉他说,我们都冷静一下吧。
/06/
相信我,很多时候,“冷静”都是分手的前兆。他过完年飞去日本的时候我去送他,说了好些话,回忆我们过往的感情,说我们去过的地方,见过的人。
他说:安,我们在一起七年了。
我说:是啊,七年了,七年是个劫。
他说:我喜欢桐原亮为了保护雪穗,自杀的行为。
我说:爱情伟大到让人去死,但是我不想你死。
我看着他登机前的背影,像是看到了我第一次见到他的时候,他穿着黄色的24号球衣在扣篮,因为只看到了背影,心里在想这个人是有多自负,要穿跟科比一样的24号球衣。正在发呆的时候,远处的一个篮球砸到了我头上,一阵眩晕后咣当倒下。
迷迷糊糊的被人背起来去学校的医务室,那是一个汗涔涔的宽厚肩膀,我的脸贴在上面潮潮的。醒来之后发现背我去医务室的人正是“24号球衣”,他见我醒了之后亲切的问我:同学,你怎么样了?
那一年,我17岁,我喜欢那时候喜欢他的我。
/07/
分手两年后,我结婚了,和我同专业的师兄。我们都热爱四库全书,我们都喜欢寂静欢喜,我们还会一起旅行,走过我曾和他走过的路,内心都会想吸铁石吸住磁铁般的心脏一样又被拽开那样的难过。
我留在了南京,这座他说他很喜欢的城市。
而那个曾经的他,我却再也没有联系过了。
你喜欢一个人的时候,把所有的好都掏出来,白马,蔷薇,泪痕与爱,你满脑子都是这些,想遍了故事的来龙去脉,所有的哀伤欢喜,都想明白了。但是很遗憾,事情并没有按你所想的方向在发展,爱情像一匹失控的黑马,踏上了几乎没有灯火的荒原。你拉,是拉不住的。
因为偏爱
所以他一个人挡住了人山人海
但是后来不爱了
即使万里长巷只有他一个人
我也看不见了
-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