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善恶有报与倒行逆施者的关系

佛家讲因果报应,凡事有因有果,种瓜得瓜种豆得豆,种西瓜你就吃甜的,那种苦瓜就只能吃苦的?那倒也未必,大可以炒一盘苦瓜,去火还降血糖。

故而,因果是唯物的,报应是主观的,倒也未必。前几天看新闻,一杀人犯跑庙里当和尚20年混到住持,若是自己低调点,这辈子是有机会平安过度的。在乱世,杀人放火隐姓埋名一辈子的不在少数,他们得到了报应吗?杀人犯若是迷信还罢了,心理受些煎熬。若是个没心没肺的主,杀人和杀猪有什么区别?

为此,佛家发明了一个词叫轮回。这辈子造的孽得不到报应,下辈子还,下辈子让你投胎做猪做狗甚至猪狗不如。大有刷了信用卡一定要还的意思。想当年,天蓬元帅调戏了一回嫦娥,甚至还没上一垒,就被打下凡间成了怪物,也可以视做一种轮回。

轮回观是一种倒逼模式,逼你这辈子好好的,别整事别给自己和别人挖坑。试问,若是这些人抱着活在当下,此生醉生梦死,下辈子爱咋咋的“好心态”,这可如何是好?

也有办法,既然自己无所谓,那就扩大一下波及范围。古人不是最擅长“株连九族”吗?你犯了事,自己扛着震慑力还不够大,那好,全家老少族人甚至学生都跟着你“反省”,这样怕不怕?以此类推,作为有感情、有思想的社会动物,每个人都会“株连”到身边人。假使你做了坏事,不以为耻反以为荣,其结果往往是你的孩子,孩子的孩子都是这种观念,今天你可以不还信用卡,明天你留下的债大抵还是要孙子们来还的。

举一个简单的例子,村里有一家子祖上出了个偷儿。他把人家的牛偷卖了,只不过他卖的地方不够远,牛被找回来了。这哥们被批评教育了一番,结果他还来犯了混,偷摸的把人家门楼子点了(以前的门楼子都是草的),这下子族里人恼了,要么打死他要么滚的远远的。后来他独自踏上了闯关东的路,自生自灭,也算是得到报应了。故事还没完,从他开始到现在已经五代了,“良好”的家风一直传承了下来,代代出小偷,到了第五代孙子,竟“奋四世之余烈”,抢了一辆出租车,顺带把人杀了,进一步发扬光大了家风。

当然,人孰能无过呢,古人不也说“知错能改善莫大焉”,社会也是有容错率的,但是有些错是容不了的。比如倒行逆施者,倒行逆施这个词源自《史记·伍子胥列传》:“吾日暮途远,吾故倒行而逆施之。”伍子胥同吴王阖闾领兵打进了楚国的国都。这时楚平王已死,便把他的坟墓挖开,用鞭子狠狠地把楚平王的尸体暴抽了三百下。他的好友申包胥写信责备他太过分了,伍子胥对送信的人说:“你替我谢谢申包胥,告诉他,我报仇心切,就像行人赶路一样,天快黑了,但离目的地还很远,所以只好不择手段,倒着走路,不能按常理办事了。(原文是:吾日暮途远,吾故倒行而逆施之。)

这个词原指做事违反常理,不择手段。现指所作所为违背时代潮流或人民意愿。能干这事的人大概都是有两把刷子的,为什么要倒行逆施呢?大概是能满足自己的虚荣心、占有欲和控制欲,一部分人因此而爽,比如明末起义军里面有个叫张献忠的,在四川杀人如麻,喝醉了要杀,不高兴了要杀,甚至天气不好也杀几个,剩下的大部分人这么做还是为了利益,他们自然也要“顶住压力”。

自古以来,倒行逆施者大多靠的是平台而非一己之力,单枪匹马的干,就是群众一人一口唾沫也淹死了,因而这群人是在用公权力办私事,比如伍子胥。再如秦始皇,刑法严酷,搜刮民脂民膏,咸阳的宫殿都塞不下了。还没日没夜的给自己修坟,全国每年三分之一的GDP都埋在了地下,至于那些一线工人民夫刑徒死了也是白死,小民们的幸福不重要。至今临潼的石榴很有名,据说地下埋了七十万秦始皇陵的修陵人,是为肥料。

始皇帝这么做算不算倒行逆施?看看秦朝的结局就知道了。秦始皇敢这么做,靠的是秦国的大平台,是秦国“奋六世之余烈”而得来的天下。正如牛顿说的“我之所以能成功,因为我是站在巨人的肩膀上”,牛顿的话其实没说完,补充一句大概是“我之所以失败,因为我是站在巨人的肩膀上”,权利用不好,贻害无穷。

想来,倒行逆施者脑子未必是糊涂的,但是眼睛一定是“近视”的。比如太平天国的洪秀全,制定了男女不得同房的制度,“革命尚未成功,同志还需忍住”,这你也管得住?起码不得配发志玲同款。回过头来说,这几个王们妻妾成群,个个玩的那叫一个嗨,他们就成了特权阶级,至于下面人的死活就无人care了,让马儿跑还不让马儿吃草,灭亡是迟早的。这也可以看作是一种短视的行为。

倒行逆施者往往能逞得一时之快,岂不知出来混总是要还的,剩下的是无尽的债务。如汪精卫,身败名裂,除了身体灰飞烟灭,更遗臭万年,至于自己的族人永远抬不起头,欠的总要还。

美国著名演员吉米.杜兰特说“春风得意的时候要对人好一点,因为当你失意的时候还会见到他们”。有朝一日,不在其位,变成了过街老鼠,人人喊打,小兵张嘎说得好:“别看你现在闹得欢,小心将来拉清丹”。

“子系中山狼,得意便猖狂”不是好事,烧包的结果往往是烧了自己,蔓延及家人。自己这幅德行,还能期望子孙多么高大上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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