钢笔年代(散文)

  我怀念钢笔写字的情结:白纸是荒芜的田野,笔尖是犁,墨水把田野的土壤像波浪划开在纸上荡漾。

    第一次买英雄牌钢笔是高中时候。眼下很多人已经不知道用钢笔写字是什么感觉吧?乍一见笔尖生硬尖锐泼辣带着肃杀的气息,薄纸遇到它很害羞,稍微一触就喊疼,但这个外面钢铁似的骨骼内心却包含着寸心柔肠,写出的字且钢且柔,有侠客的气魄不似水笔上下一般粗水桶腰那样的没有美感没有质感,恶心死。

  在七十年代上衣口袋插入钢笔是干部和小资知识分子的象征。在八十年代我又用过英雄笔厂的永生牌101型金笔,此是另一种做派,横竖撇捺笔锋处处不同,或粗或细,刹是分明,更美的是笔尖有弹性和张力。可惜,它需要吸墨水才能使用,笔管又易堵塞,随手筛又碰撒旁人身上,白衬衫常常被它污染。但钢笔最好的地方是诚实,不管是什么身份一下笔,字体就暴露其人其心,有的人身体魁梧写的字像鳖爬,有人形态丰硕却字体清秀,有人的字体简直可以和印刷体的文字比美。我那会儿在饭馆里打临时工,有一次我去买菜,回来需要写清单找领导签字再找出纳签字保存,当时领导不在我为省事就摹仿他签字交出纳,她看看没说什么,过一会找到我到没人处小声说:那不是领导的字。我忙抱歉说刚没见领导就……她严肃叮嘱以后别这样了啊!我忙点头再重找领导签字。谈朋友时代我给她在外地的大姐写家书龙飞凤舞,人家找上门来把信往桌子一放说这字我不认识,嘿,没面子。这几个事给我教训很深:字就是你的为人,不可滥用。而在那个时候我每月发表新闻通讯文章的采用率是90%,和字迹的工整也有很大关系,等于和审稿人“手谈”,据编辑说光看字印象先好三分。至于谈恋爱我爱写情书,整些动人的词儿,外加工整流利的楷体几乎没把她醉死的事想一想也是美事!

  虽然我们现在用了水笔,方便价廉实用,电脑也几乎占据了书写文字的地盘,但是我还是眷恋钢笔,我始终认为在笔里面它是绅士,那写字手腕的轻轻的运用,握笔有节制的颤动,笔尖触到白纸发出“沙沙沙”清脆的声音,腰杆挺直,肩膀放平,眼与纸保持一尺的距离,比电脑打字好看的启示是:我永远是“我”,不要自欺自!曾经拥有的不会忘记,珍惜沉淀着美好的回忆,我们不会留下经典的巨著去等身,却会简朴的书写已有的过程。钢笔不是待嫁的人,只要你呵护好,任何时候都会写好字,认真读书,勤奋书写,上山修路,下河造桥,总有一些尊严属于你。

最后编辑于
©著作权归作者所有,转载或内容合作请联系作者
平台声明:文章内容(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由作者上传并发布,文章内容仅代表作者本人观点,简书系信息发布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

推荐阅读更多精彩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