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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耻混蛋》,一部典型的昆汀式作品。是昆汀于2009拍的一部特别的二战电影。也是他的第六部叙事片。
在二战题材电影早已被严肃史诗与残酷悲情叙事塞得满满的影史中,说它特别,是因为昆汀根本就没打算用电影老老实实给你重叙历史,他的二战,是被他自己胡扯出的希特勒及其所有高级将领被烧死在一个巴黎的电影院里,他的二战,在1944年便提前落幕了。
昆汀讲历史,根本不在乎历史的属实性,他在乎的是如何把电影玩出花来。而这,也正是这部电影最迷人的地方。
虽说是描写二战的电影,不符合历史也就算了,可整部电影连场战争的大场面都没有,几间屋子、几杯牛奶、几卷胶片,外加几个话痨聊着那些我们觉得无关紧要却令人窒息的话题。但恰恰是这些看似平白无奇的场景,竟让你身临其境,被听觉、视觉撩拨的心弦紧绷。
确实,昆汀对这部电影的掌控,体现在话痨艺术与心理攻防的镜头细节中,体现在复古而考究的画面美学里,也体现在那个抢尽所有镜头前演员风头的克里斯托弗·瓦尔兹身上。
1、用镜头与光影成就话痨艺术
说这部电影的对话场面是艺术,一点都不过分,如果此刻一起谈论电影里的镜头与光线,那完全可以称之为教科书级别的演绎。
看过电影的人都知道,为了那些精心设计的对话场面,电影看过后,可能自己还要几遍乃至数遍的回翻电影的对话场景。听声音、听语气,看动作、看镜头、看光线、看表情,洞察精神、心理上的博弈,这些场景在百科全书式的电影镜头的摇动下令那些大段的意识流对话呈现着强大的心理张力。
可以说:昆丁最狠的一招就是镜头。
从电影的第一个镜头,德国军官汉斯·兰达来到一个法国农舍,就是聊天,镜头保持在一个不远不近的中景。


对话在你一问我一答中进行着,他的语言告诉你他只是例行公事,摊开本子记录时确实像是例行公事的工作人员来家里人口调查,看电影的人也心情轻松平常,像看热闹一般,完全没有马上进入剧情的残酷状态中。
对话还在有一句没一句地聊着,光线从窗户斜射进来,伦勃朗荷兰黄金时代油画般的布光把屋子切割成明暗两半,让阳光与阴影相互撕扯,极致的暖色和极致的冷色抗衡,营造出一种极度压抑却迷人至极的美感。
在镜头的美感中,你的压抑却在疯狂地滋长,紧张,如同现场的农夫,紧张到用吸烟来掩饰内心。这压迫感正是来自镜头,因为昆丁不让它移动。
没有快速剪辑,没有夸张特写,但你脑海里联想的是审讯室里的固定机位,牵着你的眼睛紧盯在每个人说话时的表情变化上,直到兰达那突兀的巨大烟斗出现,有些戏虐、有些滑稽,但你已经被折磨得笑不出来了。

这时镜头缓缓摇向地板,从缝隙中穿过后,下面突现人物面部的眼睛特写,原来那一家犹太人躲在了地下室。

随着一个越轴镜头,两个人物的情绪拉满,你神经感觉得到的开始紧绷,此时此刻,你看不到周围的全貌,大量浅景深镜头叠加上来,背景尽数虚化,镜头交替着死死地攮准两位演员的脸。
兰达用流利的法语和农夫对话,后来又突然切换成英语。
他精通英语、法语、德语、意大利语。这不是在炫耀,而是在控制。语言是他进入对手大脑的钥匙,是他让自己无所不在的手段。而每一次切换语言都像一把手术刀,精准地切开对方的防线。
平和的聊天中,话锋忽然就被他转到“老鼠”身上,并点出犹太人就像是老鼠,语速放慢,眼神变得如猎鹰一样犀利。
犹太人像老鼠,如果没有记错,这是纳粹在反犹运动中的宣传隐喻。话一出口,隔着屏幕都感觉到农夫的瞬间紧张,然而兰达脸上的光泽在特写下依然保持着迷人的微笑。
你最终看到那个法国农夫额头渐渐渗出的汗珠和噙在眼里的泪,你也看到极尽优雅的兰达那张桀骜不驯却深不可测笑眯眯的脸。
对话即博弈。






兰达之后还是站了起来,没有出现你心里预感的声嘶力竭的呵斥,你提着的心似乎掉落下来。镜头随着他的走动又缓缓移动,你居然觉得他的身影这么的高大。构图上的压迫感再次临袭,你刚放下的心再次抵达嗓子眼了。 所谓“暴风雨前的宁静”,全靠镜头讲故事。

当你再次松口气之际,他站到了门口,轻描淡写地挥手让士兵开枪。
这种处理方式绝对“昆汀”:用漫长的、看似轻松的对话铺垫,然后用几秒钟的暴力收场。场景成了他控制观众心跳的工具。


地下酒馆那场戏,堪称又一场精致的话痨加尬聊的心理战。三个假扮德国军官的美国兵、一个女明星、一个会打手势语的英国中尉,一个党卫军少校、挤在一个小小的空间里。
昆汀让镜头像台球一样在几个人之间弹来弹去,此刻,你明明知道最后肯定要崩,但对话却越聊越欢,你甚至开始有些揣测:会不会发现不了,没事了啊?然后,英军中尉就比错了手势,整个酒馆瞬间结冰,万籁俱静,片刻,只片刻,又突的一下迅雷不及掩耳、眼花缭乱地开始了枪战,20秒后,所有人倒在血泊里。
只有昆汀可以把握。





另外,昆汀还营造了光影的颠覆性的冷暖关系,即暖阴影与冷高光。
通常情况下,我们会觉得高光暖、阴影冷。但这部电影里恰恰反用,阴影偏暖,高光偏冷。你会发现,画面中暗部的褐色、琥珀色的色温往往偏暖,而窗外透进的光束等高光却偏冷。
影片中布光技巧也是非常讲究,室外是高调、明亮的自然光。法国农场蓝天白云、草地青翠,这种看似治愈的色调与随后发生的残酷杀戮形成了极具讽刺性的对比,让人措手不及。

进入室内封闭空间,是戏剧化、多光源。无论是农场农舍,还是地下室酒吧或电影院,画面都由精心布置的人工光源主导,颜色更加浓郁,充满了未知与压迫感。
在地下酒馆,整个基调是昏黄的琥珀色,像泡在威士忌里。德国军官的制服是纯黑的,美军的是军绿。但室内场景并非真的拍得暗,而是通过灯光控制,只把光打在演员脸上,让背景自然隐没在阴影中,从而产生强烈对比。
这种处理极大地增强了画面的质感,也让每一帧画面都像古典油画一样充满戏剧张力。
如果说,昆汀极其擅长把“无聊”的对话拍出高潮感。那么镜头与光线的妙用无可置疑地就是在助攻,没有这些视觉设计,话痨就真的只是话痨。
2、 用色彩符号给足了叙事信号
对于电影,导演的用色绝对决定着电影的逼格。
昆汀的色彩运用,在这部电影里,甚至比他的暴力更抢镜。他并没有把它拍成一部直观昏暗的战争片,而是用色彩本身来构建悬念、划分章节、暗示人物的命运。
他选用的色调是极为高级的,但更重要的是用色的克制。
一方面采用暗沉、低饱和的基础调色板,以棕色、灰色、军绿色以及黑白为主导,压抑的色调精准还原了二战时期欧洲的肃杀氛围,也暗示着危险在平静中暗流涌动。
但在这几种颜色构成的灰蒙蒙的调子里,关键元素会突然以极高饱和的色彩出现,形成高光点缀,产生强烈视觉冲击。
比如,一旦正红色出现。无论是纳粹旗帜、苏珊娜的晚礼服,还是结尾焚烧影院的烈火,都意味着暴力、复仇的进行。


最经典的是苏珊娜在电影院准备行动时,镜头里到处都是红色,她一袭红裙、红色窗帘、红色的座椅、血液般的正红色。那一抹红,在昏暗的后台简直像一团火。




在摄影机的捕捉下,蓝色和红色交叠,红裙子不仅是视觉的焦点,更是整部电影的灵魂,哪怕正在播放的电影是黑白的,复仇也是鲜红的。
红色幕布与黑色纳粹制服也形成另一种强烈对冲,再配合巨大的银幕,将最后的屠杀推向高潮化。



昆汀的色彩在片中就是章节标题,能帮你区分不同的叙事空间。如农场的温馨与屠杀的残忍、影院的大红与复仇的快感,色彩始终在牵引着情绪的“压抑与释放”。


看似浑然天成的色彩,更是使用35mm胶片拍摄,保证了色彩过渡的自然和极高的宽容度。
如果说前期剧情还在缓缓铺垫,那在影片的最后三十分钟,昆汀终于不再克制,把积压在前三分之二戏份里精心编织的心理战火药桶,随着女主鲜红的身躯倒下,点燃。

正是昆汀这种高级且克制的色彩美学,让《无耻混蛋》的暴力美学上升到了影史“艺术品”的高度。
3、瓦叔以塑造优雅的邪恶封神
看过这部电影的观众都知道,品评这部片子,肯定不能缺少对瓦叔的顶礼膜拜。
或许去看电影时,你是奔着去看布拉德·皮特的。皮特帅哥是电影的男主,他饰演的操着Tennessee 口音的“混蛋中尉”,拿着棒球棍的威武确实是过瘾,但是,在克里斯托弗·瓦尔兹面前,皮特的光芒无疑被掩盖了。
“犹太猎人”汉斯·兰达这个角色,可以认为是影史最迷人的反派之一,毫不夸张地说与汉尼拔的霍普金斯大爷有得一拼。
首先瓦尔兹的表演是多层次步步递进的。在农舍,他出场即带着气场,笑容可掬,初见的极其礼貌,说话的语气像在跟你聊天气。喝牛奶、礼貌地说“May I smoke my pipe?”、优雅地点燃。说着流利的法语,而后与英语、德语无缝切换。活脱一个优雅的贵族。
但他能在与你对视的十分钟内,把你的人生拆解得支离破碎。而他全程都带着那种微笑。这种表面的温文尔雅,比任何咆哮都更让人毛骨悚然。
他演的不是一个疯子,而是一个把杀戮当解题游戏的“高智商变态” 。他懂人性,懂心理,所以能操控人心,用他那种彬彬有礼带着微笑的松弛感,把压迫感推到巅峰。
相比之下,皮特演的阿尔多中尉则是另一种风格。他是一种粗粝的、蛮荒的美国式正义。他在镜头前划纳粹额头的戏码,那种嬉皮笑脸的狠劲,是对兰达那种欧洲精致邪恶的最好解药。
不得不说,电影中除了皮特,其他演员如:黛安·克鲁格、梅拉尼·罗兰等,个个的演技都很顶,但当有瓦叔出现的画面里,你会发现自己根本没办法把视线从他身上移开。
瓦尔兹凭借这个角色拿下了戛纳影帝、金球奖和奥斯卡最佳男配角。注意,是“最佳男配角”——但看过电影的人都无可置疑地误以为他是男主角。他把一个“配角”演到了所有人都无法无视的程度。
尤为值得一提的几个影帝级的教科书表演:
抽烟斗时,兰达手持烟斗的方式,像拿着一件艺术品。他不是在抽烟,是在表演受过良好教育的优雅。
当他试探农夫的时,他的手指都在演戏,他的手指轻轻敲着烟斗,节奏缓慢,像在倒计时。
大部分时间他直视对方,但偶尔眼神会游移,扫向天花板、墙壁、地板——那种不经意的“扫视”,暗示他在脑海里已经完成了对整栋房子的搜查。
他能从慢到快,又从快到慢地对语速控制,慢的时候像毒蛇吐信,快的时候像机关枪扫射。
瓦尔兹自己说过,他演这个角色的秘诀是“不把他当成恶魔”。他只是在演一个有着极度科学底蕴、极度聪明、极度有耐心、极度享受自己工作的人。而恰好,他的工作就是杀人。
这种“把反派演成普通人”的方式,反而让兰达成了最可怕的恶魔,因为你会发现,恶魔不一定要青面獠牙,他可以穿着体面的制服,喝着一杯牛奶,和你聊天气。
更重要的是,昆汀给了最有力的支持,在每一场兰达出现的戏里,都把他放在了统治性的位置。镜头角度往往是从下往上拍他,让他在画面里显得更高大;对话节奏由他掌控;对手的反应永远是被动的、防御的。甚至连光线都在帮他:他的脸总是被照得明亮、清晰,而对手往往被隐藏在阴影或逆光中。
这是导演和演员共同的胜利:昆汀创造了这个角色,然后瓦尔兹把他演成了影史最伟大的反派之一。他拿奥斯卡最佳男配角,实至名归。
据报道,昆汀·塔伦蒂诺花了十余年的时间来写该片的剧本。而他对角色的选取,是在写剧本时就有了演员的,换句话说,他是按照自己对演员的感知去塑造剧本人物的。
时至今日,《无耻混蛋》早已是昆汀个人电影美学的集大成之作。他用天马行空的想象颠覆历史,用混搭的手法致敬经典,用风格化的镜头诠释电影的无限可能。
电影中无处不在地可见导演对影史的重温和对经典电影的戏仿、致敬。就像一封滚烫的情书,昆汀把他对电影的爱,藏进了每一帧画面里。它写尽了昆汀对电影的痴迷、叛逆与敬畏。肆意、狂野、深情、不羁,一如昆汀本人,永远无可替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