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年花事

遇见你呀


【一】写在前面。

很久的时候,想要写本书给自己,写个故事给温暖过我的人,男人抑或是女人。在我生命的低谷,在我人生失意的时候,是这些人陪在我身边,稀薄的温暖,微乎其微的热量,恰是这些微乎其微的关怀,我勇敢的走到现在,我一直都是个优柔寡断的人,以至于在我生命孤单的时候,出现的人,我都拼命的抓住他们,像救命的稻草。我怕一松手,这个诺大的世界嘎然间又回到最初的冰冷模样。而我,也总是拼命的依赖别人,有很多人也在拼命的讨厌我,因为依赖,习惯孤单。

九月底的时候,我换了工作,文字的气息离我越来越近,以至于我拿起笔来写东西的时候觉得生命在开花,听到花瓣盛开的声音。我知道这是希望。这个北方温暖的城市,太多成双成对的人,孤单的人愈发在夜里更孤单,于是用尽各种手段寻找安慰。夜店里,酒吧里,迪厅里,昏暗的灯光,迷离的霓虹,让这个夜晚充满着诱惑,这座城是一个迷城,这座城里住着太多孤魂野鬼甚至是痴迷的守望者。欲望充满着这座城,甚至是一用力就会冲破城门涌向未知的迷途。我们是这个迷城里一堆迷失的男人女人。


【二】北方温暖的春季。

北方三月的天空依旧是那么清澈那么清冷,我裹着羽绒服走到街角的奶茶店,点了自己最爱的珍珠奶茶,毫无缘由的喜欢勾兑的饮品,在我二十岁那一年就开始明白,纯粹的东西死的太快了,来不及美丽,来不及繁华。致使现在我喜欢的都是不透明的东西。我捧着奶茶走回了宿舍,她们都不在,莫言去约会李子涵了。这个她认识了3年的男人。在此之后我只能说,好吧,我们都是成年人了。在成年人的世界里或许游戏的成分多于爱情,这是我一直对莫言说的话,她却从未当真。

莫言是我从小一起长大的好朋友,从记事开始我们就没有分开过,小时候家境贫寒的我们,只是天真幼稚的活在童年世界里,大人们的风轻云淡都与我们无关,没心没肺的活着是件很美好的事,读不懂大人们的忧伤,他们的很多行为很深奥的谜底我们怎么也破解不了,索性就放任自己痛快的开心着,我对莫言的了解就像她对我蓝朵的了解一般,深不见底,深不可测。

日子是跌跌撞撞的到了年轻的十八岁,我们无法阻止时间,就像我们控制不了自己的心脏,在很多事情面前我们总是无奈的吧。

就像我的玩伴莫言在18岁搬出了老家的破房子,住进了城里的小区,我的爸爸蓝枫也在这一年赚了笔不少的钱,可是我却依旧过着紧衣缩食的日子,在深黑的巷子里陪伴着我那忧郁的母亲,起初蓝枫只是很少的回家,回家后也不在跟妈妈说很多的话,简单的寒暄以后就拿着外套走出去,有一次,我无意中听到他们在隔壁的屋子里说话。

“要不,我们把这事跟蓝朵说了吧,孩子已经18岁了,已经成年了。这些年我们彼此为了她勉强的生活在一起,相信她已经可以承担属于自己的责任了,我们也是时候解脱自己了。”蓝枫用低沉的,犹豫的声音说着。

“你是慌着跟她结婚吗?是不是她催你了,不过这些年来,也为难你了,我会找个合适的时间跟孩子说清楚的,你看吧,你想要搬出这个家,什么时候都可以。但是请你记得蓝朵是你的亲生孩子,无论将来你怎么样,请你善待她。”我母亲在屋子里开始哽咽,开始抽泣的断断续续的说着。

“好吧。。叶梅,我对不起你,也对不起孩子。。。。”

“说这些还有用吗?。。对不起,有用吗?“

“我知道我说再多只会让你更烦的。你照顾好自己吧,我会尽快搬走的。。。”

门外的我泣不成声,我蜷缩在门口,等着死神的宣判,等着接受命运给的挑战,蓝枫开门,吃惊的眼神看到门口掩面而泣的我,没有说什么,掉头走了。叶梅拉起我,说:“蓝枫要离开我们了,他要跟我离婚了,8月18号,威尼斯大酒店,他会娶李湘云为妻,他答应说给我300万,作为补偿我们的费用,这钱是给你的,你决定要不要。我只是告诉你孩子,你不要怨恨你爸爸,你不要太难过。”

我甩开叶梅的手,狠狠的说出一句话,我恨你们。拖着沉重的脚步躲在自己的屋子里,好几天没有出门,任凭门外的蓝枫怎么劝说,这个男人我亲爱的父亲,转身就要做别人的新郎,要跟别人有孩子,那么我算什么?

直到09年的6月,窗外的海棠开满了白色的花朵,枝叶开始往外蔓延,有的顺着青藤蔓延到了我屋子的窗角,我推开窗,窗外的飞鸟依旧在天空盘旋,这个温暖的季节,海棠带来了春意,木藤有些烂掉的窗梁上有些不明的虫子在爬动,我伸手想要抓住溺死它们,我才发现这么久不出门的我开始变得邪恶了,开始杀生了。想到这里我不禁寒颤起来。

我听见隔壁屋子有吵杂的声音,还有箱子摩擦水泥地的声音,我的心开始发抖,但是该来的终究还是要来的,蓝枫在搬家,这个我不得而知。我随手翻开脱皮的墙上挂着摇摇欲坠的泛黄的日历,6月15日,我用红色的水笔标着蓝枫结婚的日子。尽管这让我咬牙切齿甚至让我想起来就呕吐,顺着漆黑的楼梯过道看到胡同口停着一辆红色的宝马车,那个女人,李湘云,果然真是她妈的有钱,我心里骂着,蓝枫,你个孙子,老子一辈子都不会原谅你的。

我出门,蓝枫拖着箱子,屋子里凌乱不堪的鞋子衣服,还散发着一股发霉的味道,叶梅在哭泣,眼睛像核桃,我一脚踢开了脚下的高跟鞋,这是叶梅最好看最珍贵的鞋子,因为这鞋子是蓝枫送给她的唯一的一件生日礼物。在我看来这都是狗皮。操!去他妈的狗屁爱情。

蓝枫看了我一眼,我的愤怒让我失去了理智,我破口大骂,这个面前的男人,他背叛了我跟叶梅。三天后他要娶李湘云,那个婊子。我恨不得宰了他们一对奸夫淫妇。他拖着行李最后一次走出了黑暗的巷子口,坐上了那辆红色的宝马,扬尘而去,留给我和叶梅一地的落寞和悲伤,六月的天气,无论阳光多么明媚耀眼,却让悲伤显得异常的露骨。

我安慰叶梅,其实我也不知道自己还能说写什么去安慰这个女人,辛苦的勤俭操家,最后被蓝枫一脚踹开,她比我更痛心吧,叶梅蹲到地上捡起那双红色高跟鞋,放在胸前,眼睛呆滞无神。我只是起身收拾家里的一片狼藉,从那天起我发誓要好好生活,为了报复蓝枫,我要好好活着。我心底的疼痛像是枯草,越是拼命地宰割越是疯狂的生长,蔓延过我的心脏,在我脖子处打结,给我致命的呼吸。只要有一点燎原之势,它就会将我埋没。

搬家后的莫言,偶尔的打电话给我,她在f中学,总是在周末的时候才会像脱缰的野马,在中原大地上尽情的驰骋。我和她一样的青春在蓝枫拖着箱子离开的时候就开始枯萎了。毫无征兆,毫无源头。我羡慕莫言的家庭,我告诉莫言我不再读书了,我要辍学了。我家里发生的一切,莫言的爸爸早就告诉了莫言,她只是不断的安慰我。

悲痛这事,不是发生在谁身上,总是无法感同身受,无法言语于心。一切在现实面前都显得苍白无力。就像是我永远都体会不了叶梅的心情。

悲痛不会随着时间埋没,反而会在时间里沉淀酝酿,越酿越深,越积越厚重,然后在不能承受的夹板上,爆破出裂痕,而后加大加深,直至这种痕迹演化为巨大的伤口,可以来逃脱出灵魂,来解放出躯体。蓝枫搬走之后,叶梅总是不言不语,寂静的让我害怕,我最害怕纯粹的东西,来不及繁华的绽放,给你触不及防的收场。这种心灵的预兆人让我不安,让我开始发慌。

8月18日,蓝枫跟李湘云的大喜之日,叶梅躲在屋子里,抱着那双红色高跟鞋,有着清晰的流苏线条,有着靓丽的光泽,她一刻也没有放手,我眼角渗出了液体,我惊慌的用袖子逝去泪痕,这一刻,这个叫做叶梅的女人我深深为她疼痛了,锥心的痛。我走过去,抱着叶梅的头放在我胸口,我想温暖这个女人,而蓝枫此刻正在跟别人踩着红毯走进婚姻的坟墓。

我安慰叶梅睡下,拿着外套出门了,我想去找莫言,我好久没有见她了,我走出巷子口,看到路旁的榕树开满了粉色扇形的花瓣,伸手想去握住一瓣,却被一阵微风吹散了,我不忍心踩去,它像是温暖的睡床,像是散花公主的杰作,我起身,不紧打起了寒颤,想起了<红楼梦>的剧情,想起了黛玉想起了薛宝钗,这段剧情在我脑子里不断的浮现,像是剪辑的电影片段,灰之不去,我抬头看见墨绿色的天空涌现了几朵棉花般的云彩,我看见远处的树梢,有几只黑色的乌鸦在呱呱的叫着,这声音很可怕。忽然间我想起了六岁那年的老院子里,那是一个秋天,树叶落满了整个院子,像是一层厚厚的铺盖,木窗户外边的墙头上也是停留了几只黑色的乌鸦,记不清是住了多久,后来奶奶就死在了那间老屋子里面,阴深深的,后来蓝枫便卖掉了老房子。再后来我渐渐淡忘了那个花白的老奶奶,也忘却了那间老屋子。我是一个不善于记忆的人,我一直这样觉得。

起身走到莫言家楼下,拿出手机要打电话给她,发现手机上很多个未接来电,你看我总是这样善忘的一个人。我回拨过去,很长的一段忙音过后,一个有些熟悉的声音传入我的耳朵,说你母亲进医院了,你快点过来吧,电话从手掌滑落,我的泪花开始在风中飘散,经历了这么多我还是学不会坚强,这是我致命的伤。我朝市五院跑去,我想知道这是怎么了。恍然间,想起了枝头乌鸦的叫声,想起了十四年前的头发发白的奶奶,我开始觉得一种恐惧感从天而降,灌入我的骨髓,疼痛的有些抽搐。

医院门口,我看见了蓝枫,他来的太仓促,那身新郎服在这个医院雪白的平面上,显得格外耀眼,像是一点黑痣在白纸上发光,我的母亲叶梅终究是以这种死亡的方式惩罚了蓝枫,解脱了自己,更深刻的伤害了我。似乎我的感情在他们眼中都是占着很轻的分量,微乎其微。叶梅抢救无效,最终离开了我。这次我没有哭,我的心在这个温暖的六月,冰冻甚至是疼痛的分裂,蓝枫将叶梅的骨灰埋在了西郊的的墓场里,我没有去,我要回家拿叶梅的那双红色高跟鞋,她唯一放不下的不是我是那双有着流苏的红色鞋子,比我重要。潜意思里面是那个叫做蓝枫的男人让她放不下,要不她也不会在这一天结束自己。

莫言跟我回家,漆黑的楼梯过道,第一次我觉得是阴深深的死亡的气息。我要回家看看,这个叶梅的女人是怎样让自己解脱的。进到屋子里,泛旧的木质地板踩上去咯吱咯吱的响,我看到楼梯上的鲜红的血液,还有楼梯下面散落的两只高跟鞋,那双红色的叶梅的鞋子倒在血泊中,颜色更加的明亮,我捡起来,搽干净。听说是叶梅穿着高跟鞋从楼梯上摔下来,头正好撞到了墙壁,墙壁上明显有道道的血痕,我伸手去摸,一股血腥的味道,让我呕吐。我可以想象出来,这一幕是怎样发生的,叶梅是不是故意的或者无意的都不在重要了。

以后无数个晚上,我都在午夜睡不着的时候,拿着抹布去搽干净斑驳在老墙上的血渍,我拼命地想要抹去回忆,可是越用力记忆就越清晰,我守着这破就的发霉的房子,像是抱着一颗残缺不齐的灵魂。等我足够强大的时候,我要离开这个破屋,独自去流浪。像是一只猫咪,找新的温暖。

【三】听说他是李子涵。

叶梅离开后的第108天,我依旧是一个人住在离市区较远的,一个有着好几十年历史的古老的小区里面,房子已经旧的不行了,墙壁像是斑斑驳驳的旧电影,不断的在眼前呈现着黑白的画面,最近的一段时间里,漆黑的楼梯过道外面,不断的传出大型机械车作业的声音,在黎明的早上,亦或是在深夜,这种声音总是让我有种恐惧感,自从叶梅离开以后,她的屋子我就牢牢的上了锁,再也没有进去过,偌大的破旧的剥落墙皮的屋子,我开始彷徨开始觉得孤单和害怕。晚上我总是死死的抱着熊躲在漆黑的角落,这只熊在我12岁生日的时候叶梅还有蓝枫送给我的生日礼物,尽管褪了色,变了型,我却依旧不舍得丢掉。

10月20日的这天,我推开窗,想要散尽屋子里面的霉菌味道,还有一股血腥的味道,尽管叶梅弄在墙上的血迹已经干透了,每次看到的时候心底还是会隐隐作痛,夜晚无数次失眠的时候,我就蹲在地上义无反顾的搽那片淡却了的血迹,伴随着大型机械作业的嗡嗡声,再这样下去,我迟早也会死在这个屋子里。现实告诉我,我不能这样做。周边的房子已经在挖掘机的作业下成了废墟,砖瓦的碎片支离破碎,放眼望去,像是地震过后的灾区,这里城市规划,搞拆迁,我不得不搬离这里,究竟要去哪里我不知道,流浪去。像一只猫咪,但是我终究做不到猫咪的安静和顺从。

这个季节,北方的气候还是很温和的,没有太凉的风,阳光也不是太刺眼。我依旧穿着去年的那件黑色风衣走出黑暗的街区,我要去买一个大大的行李箱,最好可以装下我满腹的悲伤和失落。就在早上的时候,负责搬迁的人再一次的警告我,快点离开这里。到如今,叶梅走了,我真的不知道自己还有哪里可以去,哪里还有我的栖身之地。我决定收拾东西,流浪街头。莫言打来电话的时候,我的行李已经收拾的差不多了,我仅仅是带走了自己的随身衣物,还有叶梅的那双红色高跟鞋,还有一张全家福照片。我关上了窗子,这么久以来,我已经习惯了封闭,烂掉的窗棂上面开始散发出木头的腐朽味道,还有几只黑色的虫子在灰色的玻璃上飞来飞去,撞的头昏目眩。我想起那年盛开的满院海棠,金色的阳光下,叶梅拿着相机拍照的样子,只忽然的一瞬间,我的眼睛流出了温暖的液体。我依旧停止不了怀念,这是我不得不承认的事实,我终究是无法摆脱回忆存活的,像是脱了氧的鱼,也多亏了这些回忆,我才苟且这般活着。

之前蓝枫来过这里,带着李湘云,这个我恨之入骨的女人。她高挑的身材,淡雅的装束,穿着白色钩针的短袖上衣,碎花的细软棉布裙子,一双黑色的高跟鞋让她的腿型很有线条感,随意挽着的头发恰到好处的露出了几分妩媚和妖娆,换做别人,我可能还会多看几眼,但是唯独是她,我做不到。蓝枫让我搬过去住,这是我死也不会同意的,李湘云看我的目光,让我看到了血腥,爆发着炸药的浓烈味道。一触即发。

我拖着行李,搬进了莫言的家里,这个在我危难时收留我的女子,给了我无限的温暖,就像是14年前的冬天,莫言把暖的热乎乎的被窝腾给我一样,将我冰凉透骨的手放在她的手心里,我总是在她那里取暖,我们躲在一个被窝里说悄悄话,说到我的母亲叶梅,说到莫言的父亲莫辉。甚至是说到了李子涵。

李子涵是这样的一个男孩子,用莫言的话来说就是阳光少年,奶油小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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