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两者必选其一,那当然选摇滚明星。倒不是成为诺贝尔奖得主前走的这条路太艰辛,烦的事成名后原有的生活被彻底打乱,在你身上发生过的任何小事都可能被挖出来津津乐道或者无限放大,甚至你曾居住过或者逗留过的某个地方也可能突然间被迫披上神秘外衣,引得众人前往一探究竟,似乎能从所住之处窥出得到一些门道。还有一场接一场的演讲、报告……天哪,太烦了,太吵了。
成为摇滚明星就轻松多了。既是摇滚明星,你的放荡不羁,你大胆的嘶吼,你的不走寻常路,别人就会对你宽容很多。
“你看他的穿着,真雷!看他的头发,花花绿绿油油腻腻,天哪,我快受不了了!”
“他是摇滚明星啊!”
“哦,原来如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