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募与甄选的德才兼备原则

德才兼备是我国公共部门历来的用人标准,司马光曾说过:德才兼备者重用,有才无德者慎用,无德无才者不用。为此,公共部门在招募与甄选中要注重德才兼备。

公共部门的运作以公共权力为基础,提供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并以公共利益的增长为其终极目标。可见公职人员的履行职能的行为具有明显的强制性影响面广波及效应大因此相对私营部门人才录用的标准对公职人员的素质要求应更加全面。德才兼备原则就是要求全面考察公共部门求职者的政治素质、个人品德、知识素质、能力素质等各方面以确保符合“德才兼备”的标准。

公职人员的“德”决定了其才能的发挥方向和目的解决了为谁服务的问题;公职人员的“才”是德的基础使德具有现实意义得到具体体现其核心是能力的问题。对公共部门而言如果只看求职者“才”而忽略其“德”其履行公共职能的方向就会发生偏离既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同时又破坏公共部门的社会形象造成极其恶劣的社会响;如果只看“德”而不看其“才”则会降低公共部门公共职能履行的质量和组织的运作效率尤其是当其处于领导岗位时甚至可能因工作失误而给国家和社会带来难以弥补的损失。因此选拔和录用公职人员必须坚持贯彻德才兼备的原则反对任何将两者相割裂的错误倾向。

“才”是招募与甄选工作人员的基本要求,决定了求职者能否胜任这项工作,而“德”决定了能否做好这项工作,并且不损害公共部门的利益,真正为人民群众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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