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搬到北京一个月了,参加一个考研培训班。
夜里下课和室友们闲聊,说起哪一个口红色号涂起来更像CBD女高管。
我们这些个毕业了的结婚了的工作了的老阿姨们咬着牙和稳定的生活断舍离,又忍受着北京郊区出门就是高速路,卫生间不到一平米还时刻漏水的可怕环境,眼看着奔三了还要和一场考试死磕。
这种种努力,无外乎,是为了搏一个更好的前程。
大家心里都憋着劲儿,想着说不准万一就实现人生逆转了呢。
CBD女高管,大概算是当下,每一个困得七荤八素累得五脊六兽的我们的终极愿望。
可是我们当中,有一个女孩正在热恋中。
她一脸娇憨乐呵呵地说:
我不想当什么女老板,我就想朝九晚五地上班,然后下班和我老公去买菜回家做饭。
说实话,听到她的话的那一刻我几乎是毫无防备地被击中,浑身半是僵硬又半是沸腾的愣在原地动弹不得。
她眼睛里憧憬的光,烫得让我忽然有点想哭。
像是身处蛮荒,周身一般是海水,另一半是火焰。
你们有没有遇到这样的时刻:
感觉自己像是被关在一个风雪满天的玻璃罩子里,然后抬眼看,发现罩子外头,竟然是温暖的春天。
那个姑娘带着一身被爱着的甜味说出的话,像是我不知多久之前隐约见识过的春暖花开。只是可惜,那记忆久远的模糊到无法在脑海中对焦,影影绰绰似是留下一片迷雾,像是什么东西燃烧之后剩下的一团灰烬。
混沌之中一片迷蒙,以致让我开始怀疑自己,是不是从一开始,那样的景色我就不曾遇见过。
在大多数时候,其实我都毫不怀疑地确定我是会孤独终老的。
因为我对不够牢靠的关系总是本能地回避,别人进一步的时候我只敢进半步,可别人退一步,我就毫不犹豫地退三步。
如此处事的原因,是我畏惧。我畏惧幸福,我畏惧幸福的脆弱,我畏惧脆弱本身,它美好的如履薄冰。
毕竟世间好物,总不坚牢。
就像我最近在N刷的《金粉世家》。
长大之后再看《金粉世家》,才明白张恨水残忍。
不是因为他写的出悲剧的故事,是明白了他写的悲剧,其然都是事实。
便是再浓烈炽热的爱,也有转凉的一天。
便是再来之不易的相守,但凡得到,就总有失去的一天。
相比起原著,我更喜欢电视剧,虽然都是残缺的故事,但是至少,电视剧里,金燕西再混蛋幼稚,他的爱情是出于真心。他也曾真的有一刻,认为他和清秋之间的,是弥足珍贵无可取替的爱情。
就像是前不久后台有小哥哥留言,他说如今回想真心爱着一个人的滋味,就像这辈子头一回吃椰子,他那会儿觉得椰子是这世上最好吃的东西,得到了就像得到了世界。
看张恨水的小说那会儿我连智齿都没长,家里的旧书堆里扒拉出来随便翻翻,我那时候当然不明白张恨水,也不晓得豪门就豪门呗,还金粉个什么劲儿。
但是唯一知道的是,燕西和清秋,原本就不是个才子佳人的浪漫故事。
张恨水写人,不写情。
倒是电视剧里的燕西和清秋,要比小说里讨喜太多太多。燕西没成了电影明星拼命给自己洗白,清秋也没挺个大肚子仓皇出嫁,一切都美好成了标准的偶像剧格式。
我很喜欢这样的改编,就像人生的第一口椰子一样的甜蜜,你遇上那个人的时候,周遭一切都发生了不可思议的变化。
人间烟火,山河远阔,处处是他又处处不是他,其他人在你眼里是两只眼睛一个鼻子一张嘴,他在你眼里,是一座山,一眼泉,一盒巧克力味儿的甜甜圈。
是那么偏爱到盲目的热烈。
而这些,本是相爱之时的理所应当。
可是编剧什么都改了,最后也没敢下笔改掉悲剧的结局,我觉得倒不是因为悲剧才能隽永,是因为缺憾才是现实。
那些说着海誓山盟约定永不分离的燕西和清秋们,到底也还是散落天涯两两相望了吧。
其实散落天涯的,又何止一对金燕西和冷清秋呢?
你与他之间,那些滚烫的情话,绵密的眼神,从身后穿过袭上小腹的拥抱,落在耳后的吻,地铁上拥挤之中也未曾分开的手,深夜的电话粥,一起走过的每条路。
好像也不过只是经历了一夜的冷风,就都凉透了。
你很久很久不能释怀,入睡之前,清醒之后,他仍是你的梦,可梦醒之后,你打开微博,发的是“夜深忽梦少年事,唯梦闲人不梦君。”
你还在纠结,成夜成夜的看月亮,黑夜是白昼的河床,就剩你和回忆被搁浅在岸上。
你太不甘,不知道有多少次拿起手机编辑了大半天,凶神恶煞地想要质问他“我们怎么走到今天这样的”,可最后也只是哆哆嗦嗦地喝口凉水逼自己冷静下来,心里默念一百遍“我们只能是这样了”。
再之后你以为自己大概不会再遇上下一个能如此心动的人,你以为你永远不会再恋爱了。
再再之后,你因为寂寞还是习惯还是不知道什么的原因再次投入一段情感,然后再经历下一次分离。
年少时,我们因谁因爱或只因寂寞而同场起舞;
沧桑后,我们何因何故寂寞如初,却宁愿形同陌路。
就像那条留言的最后,他说:
后来渐渐富裕起来,也吃过了别的东西,原来芒果、奇异果、百香果也很好吃。
也许小时候喜欢的,不过因为见识少,便觉得那是天下顶好吃的东西了。
后来才发现,也就不过如此。
那第一次吃椰子肉的时候火山撞地球的感觉,再也不会有了。
你瞧,我们以为的矢志不渝不离不弃,到底不过只是,你以为你跋涉在爱的路上,其实不过匍匐于漫长一生的井底,你一无所知,所拥有的不过一页可笑的素白,却不知哪里来的勇气就敢把永远说的信誓旦旦。
其实,不过只是一只蛙的见识罢了。
《金粉世家》的剧里我最喜欢的一场戏是燕西清秋决定离婚之后,燕西在家里花园和八妹聊天,小姑娘问他:“你和七嫂,不后悔吗?”
燕西看着桌上的百合花笑:
“葡萄藤上的百合花,终究会凋谢的。
可花不是开过吗,又有什么后悔的。”
是吧,我们在爱里蹉跎沉浮,爱过或者被爱过,得到了或者正在得到,失去了或者正在失去,上天入地活蹦乱跳地折腾,到最后也可能一无所有。
所剩的,大概也只有一腔子不悔了。
我真心实意的献祭了自己,给一场爱情,给你。
我给过了,又有什么后悔的呢?
林清玄说:传说在北极的人因为天寒地冻,一开口说话就结成冰雪,对方听不见,只好回家慢慢地烤来听。
遇到谈情说爱的时候,回家就要仔细酿造当时的气氛,先用情诗情词裁冰,把它切成细细的碎片,加上一点酒来煮,那么,煮出来的话便能使人微醉。
倘若情浓,则不可以用炉火,要用烛火再加一杯咖啡,才不会醉得太厉害,还能维持一丝清醒。
如果失恋,等不到冰雪尽溶的时候,就放一把大火把雪屋都烧了,烧成另一个春天。
烧成的,是另一个春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