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年小三,换来或将身陷囹圄。渣男固有万宗罪,而今此番,仍要追溯自身根源,那么陈昱霖究竟做错了什么?
一、错在做小三
18岁相识吴秀波,少女怀春满眼天真,难抵成熟男人的魅力,但是他已结婚成家是人尽皆知的事实,为何还要介入别人的婚姻?小三们总倚仗真爱无敌,可是你的爱建立在破坏他人家庭的基础之上,何以安心?
正如某位大v所评论,“做了别人婚姻之外的人,就应该有所觉悟,这个身份是不受法律保护的,无论是不是被免费睡了七年,当敲诈勒索的时候,就要准备好承受后果。”
二、错在放弃事业
恋爱中的女人情商为负,这句话用来形容陈昱霖再贴切不过。
收到小四的骚扰信息“简直是晴天霹雳,根本拍不了戏……哭了三个月强撑着拍完自己人生第一部女主角,可想而知我再也不想去拍任何戏了。”
感情失意受挫,跟你放弃演艺之路有半毛钱关系?无论从事哪一行职业,懂得把工作和个人感情分开,是最基本的职业素养。
“曾经333天住在横店宾馆,每天给吴秀波煮粥煲汤洗衣服 淘宝养生……一个月才出一次门……”乍看这些事谁会做的?——住家保姆!
这七年,你除了能精进自己的保姆水准,除了日日夜夜自我感动,还做了什么呢?如果用于自我事业的发展,又怎会落得这个结局?
把自己的小山推倒,把爱的人当靠山,是像陈昱霖一样的女孩们容易犯的通病。
好的爱情,不是依附,而是应该各自坚强独立,然后努力走到一起。
三、错在主动要求分手费
这一点,又是和上一点相辅相成,若不是没有自己的事业,没有经济独立,怎么会落得被甩还要求分手费。
感情本是你情我愿,相爱一场,好聚好散。何况还是不伦之恋。在最开始,就应该考虑到会有今天的结局。要求分手费,无非是把感情拉扯得更加难堪,让双方更加恨之入骨。
机智的做法,应该是认清现实,留彼此一份情面。毕竟相爱一场,还可以做朋友。对方主动提出赔偿最好,如果没提也没关系,要潇洒的走开,这样的女人才让人留念思量。或许借着对方的心存愧疚,还能借助资源助力自己的事业。
四、错在不听旁观者言
微博上一位律师言,在陈昱霖回国前,曾善意提醒,吴秀波要求其回国签订协议可能是圈套,建议委派他人前往。
尚且有专业人士提醒至此,陈却始终毫无戒备,拿无知当纯真。当局者迷,懂得倾听旁观者的建议非常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