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丁·伊登》:别把爱情和写作当成人生的完美进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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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马丁·伊登》是杰克·伦敦的不朽作品。杰克·伦敦曾在一封信里说:“我就是马丁·伊甸……”无疑,《马丁·伊登》是一部个人奋斗史。小说的前半部带有自传性质,取材于作者早年的生活经历和后来成名的过程。

      小说刚出场的主人公马丁·伊登在生活上刚好能够糊口,他没有学历,也没经历过初恋,更谈不上有什么特别的兴趣爱好。

      马丁第一次去露丝家作客就爱上了露丝。他把她比作嫩枝上的一朵淡淡的金花。不,她是一个精灵,一个仙子,一个女神:她那升华的美不属于人间。说不定书本是对的,在上流社会真有许多像她这样的一个人。

      当马丁和露丝谈过话后,他再一次确定书本是对的。世界上确有这样的女人。她给他的想像插上了翅膀,巨大而光辉的画幅在他眼前展开……

      在露丝家就餐,马丁欣赏感动眼前的景象,他的心因家人间共鸣的柔情而融化了。他终身为爱而饥渴,天性渴求爱,而他从不曾获得过爱,也不曾过过高雅的生活。他为看见爱的行为而深受感动,认为它美好、高雅、光彩夺目。在这里,美梦从幻想的角落里堂而皇之地走了出来,变成了现实。当露丝和她母亲称呼他“伊登先生”的时候,他便忘掉了自己傲慢的自尊,高兴得脸口放光,心里发热。他现在是个文明人了。一点不错,跟他在书本上读到的人并肩坐在一起用餐,自己也成了书本上的人,在一卷卷的精装本里过关斩将。

      在露丝家用过晚饭,马丁回到在姐姐家租的狭窄破旧的屋子。他在肮脏的镜子前仔细端详了许久,那是他第一次真正地看见自己。他想,为了接近露丝,他光靠本领,还得在各方面改进自己,甚至要洗牙齿、打领带。他为露丝的脸和她柔嫩白皙的手沉醉。他决定明天早上的第一件事就是去免费图书馆读读社交礼仪,他不能再骂粗话了。于是他朦胧睡去,做起梦来。那梦之疯狂大胆不亚于鸦片鬼的梦。

      第二天,他感觉他嘴里活着的滋味很不美好,在此之前他一直认为活着是好事,一直生活在周围的一切里,除了读书的时候之外地从不曾怀疑过它。不过书本毕竟是书本,只是关于一个更加美好但并不可能的世界的童话。

      马丁决定去图书馆,说不定在那儿会遇见露丝。正午到了,然后是下午,他忘了吃饭。他在书架前面遇来退去,时而焉头搭脑,时而斗志昂扬。书本仿佛从四面八方向他压了过来,要压垮他。他从没想到人类知识的积晋竟会如比汗牛充栋。他压低嗓门满杯热情地发下宏誓大愿,别人的脑子能办得到的,他的脑子也准能办到。

      一种可怕的烦澡折磨着马丁,近似于饥渴,他渴望见到露丝,却总鼓不起勇气去看她。白天他不敢走近露丝的家,可到晚上他却像个小偷一样在她家住宅附近通来退去,偷偷地瞧着窗户,爱恋着那荫蔽她的墙壁。有天晚上他到戏院去,抱着盲目的希望,想碰见她。他倒真看见了她。他便整个晚上望着她,别的很少看。出戏院的时候,他拒绝了两个漂亮姑娘的约会。他认为自己的约会是为露丝保留的。

      他读许多书,可那只使他更加烦躁又安。他读到的东西只培养了他的食欲,使他更饥饿了。他读书时间极长,若是普通人的眼睛十双也受不了,可他的眼睛很好,又有极健壮的身体作后盾。他的心灵已长期休耕,现在最宜于播种。他从市政大楼公园经过,发现一大群人围着中心五六个人,他们在使劲大声地辨论。他那可怜的一点阅读无法紧跟讨论,离开那里时脑子一片混乱。他不得不回去熬夜读书,一直读到凌晨三点,读得头昏脑涨。

      诗歌给了马丁安慰。他读了许多诗,比较朴实平易的诗人给了他最大的乐趣。他爱美,在他们的诗里找到了美。诗歌像音乐一样打动着他。

      马丁在图书管理员的鼓励下决定去见露丝。两人一起读书和讨论,露丝的头发偶尔轻拂着他的面颊。他一生只昏倒过一次,此刻似乎又要昏倒,连呼吸都困难了。

      马丁·伊甸认为自己生活圈子里的人们卑贱秽污。他要洗净那污染了他一辈子的秽物,跻身于上层阶级所生活的高贵世界里。他遇见了露丝,他终于清楚明确地知道了:他所追求的是美、智慧和爱情。

      露丝一直用她那种偏狭的心灵对马丁进行塑造。她赞成一个叫巴特勒先生在困苦生活中的一年三万元的积攒。马丁却认为三万元一年固然好,但是因此得了消化不良,连像人一样快活一下也不会,这样的巨大收入全无价值可言。

      马丁·伊甸具有学者的心灵,八个月的工作和读书让他除了学会了纯正的语言和高雅的思想,对自己他也懂了许多。他想写诗。写散文。写小说。写戏。这便是事业,是通向露丝的路。这个念头一萌芽,便主宰了他,回旧金山的路已恍如梦寐。他为自己从没想到过的能力所陶醉了,他感到自己什么事都行。写作的念头在他心里成了一把火。他一回去就要开干。他警告自己,开始成功会来得很慢,等他学习好了,作好了准备,他就能写出伟大的作品来。那时他的名字就会挂在众人的嘴上。而比出名还要了不起,不知道了不起多少倍,最了不起的事是:他就能证明自己配得上露丝了。出名是好事,但他那光辉的梦却是为了露丝。他不是追名逐利之徒,只不过是上帝的痴迷的情人而已。

      马丁狂热写了三天,完成了他的第一篇文章,一篇关于探宝人的故事。他在一天之内学到的写作知识比普通学童一年学到的还要多。他把这篇手稿寄给了《旧金山检验者》的编缉。

      马丁买了一辆自行车,因为他想和露丝骑车旅游。自行车用去的数目超过了他一个月的辛苦钱,严重地缩减了他的储蓄。

      星期天,马丁原打算用来准备中学入学考试的,他却用了一整天工夫狂热地重现了那叫他燃烧的美和浪漫,那就是他写的一篇关于潜水采珠的故事。写完这篇文章,他又写了三篇故事。然后他试着写短篇小说,已往写成了六个,寄给了六家不同的杂志。他紧张地起早贪黑地写着,成果累累。他一天才睡五个小时。他感到由衷地痛快,他的生活格调高雅,创作的狂热从不间断。他感到了过去以为只有神灵才能享有的创造的欢乐。

      时间一周周过去,马丁的钱越来越少,却没有分文进项。他写的作品一篇篇被退回。他真想不出为什么会退稿。他以为是稿件没有用打字机打出,为此他租来一部打字机,花了一天功夫学会了打字。但他打好的稿件仍然给退了回来。他把自己写的故事读给姐姐格特露听,姐姐认为那些都是了不起的故事,挑不出毛病的。他很想把自己的故事读给露丝听,却不敢。他继续读书,也不忽视写作。从他笔下流出了一连串短篇小说,他有时又拐弯写较为平易的诗,他还头脑发热花了两个礼拜用素体诗写了个悲剧,但这些作品还是避免不了退稿的命运。他开始信不过编辑了。

      一天,马丁·伊甸和露丝之间的鸿沟突然暂时出现了桥梁。他和露丝吃樱桃,他偶然注意到了她唇上有樱桃汁。在那一刹那她的神圣感粉碎了。她是女人,全身都是女人,跟任何女人没有两样。不过,他依然不敢拥抱她吻她。

      马丁一辈子都受着好奇心驱使,寻求着知识。他的智力生活不断升级,现在已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奥尔尼和露丝的关系剑拔弩张。他认为马丁知道自己追求的是什么,露丝却不知道,连要为自己追求点什么她都没想过。他叫露丝别去干扰马丁。他说马丁烦归烦,却叫他惭愧不如。马丁对于世界、人生、人的地位和诸如此类的问题现在所知道的要比许多人都多。

      马丁·伊甸的四十来篇稿件在各家杂志间没完没了的旅行。他对死气沉沉的出版物数量之庞大感到吃惊。这些作品没有透露出丝毫光明生命或色彩,却卖得掉,而且价值不菲。这是因为杂志编辑本身就是平庸之辈么?他追问,或者因为这些作者、编辑和读者都害怕生活呢?生活的压力和紧张,生活的狂热、汗水和剧变,希望事业的领导者,爱得死去活来的情人……这些才是值得写的素材呀。

      马丁最大的烦恼却是:他连一个作家、编缉或者读者都不认识。甚至连试过写作的人也不认识。没有人告诉他提示他,给他一句忠告。他开始怀疑编缉是不是实有的人,他认为他们实际上是一部机器。因为他的几百张退稿条全是按千篇一律的格式印好的,没有一句私言。

      马丁终于肯把自己的作品给露丝看了。露丝说他的作品某些部分很美,这已是他从别人那里听到的第一个鼓励之辞。只是,他再没有邮票打发那些作品去周游了。他陷入了经济危机,只好去打拳赚钱,然后又去职业介绍所找活干。他找到一份在洗衣房的工作。干了几个月,他就不干了。他对露丝解释说洗衣房要把他变成牲口,那样的活干得太多会逼着人去喝酒的。而露丝不能理解马丁,她的家人更反对她和马丁的交往。

      露丝到底喜欢马丁什么呢?她认识马丁的第一天起她就为他的精力旺盛所吸引,潜意识里总想去拥抱他那壮实的脖子,这显然是性的吸引,并没有多少心灵的相知和相爱。她对马丁的另一种感情更与爱情无关。她想教育和改造他,让他从贫困奋斗到成功,成为她所崇拜的巴特勒先生和她父亲那样的人物。

      马丁最穷的时侯他就整个礼拜每日三餐净吃土豆。没有钱买邮票,稿子在桌上堆积成堆。他当掉手表和衣服,接着是自行车,然后给稿子贴上邮票让它们去旅行。有一次他穷得三天没吃上一顿饭。

      马丁漂泊在外的文章终于有音讯了。那是一篇恐怖小说。稿费五千字五块钱,还要等作品发表了才付钱。马丁·伊甸才明白他上了别人的钩,一切都是胡扯。什么最低稿费两分钱一个字呀,稿件一采用就付稿酬呀,统统是假话。五千字五块钱,十个字一分钱,这就是艺术在市场上的价格。那失望,那虚假,那无耻总浮动在他思想里。

      马丁生病没饭吃,他的房东善良的寡妇西尔伐照顾了他。露丝来马丁住处看马丁,她是第一次细看到贫穷的肮脏面貌。在她眼里饿肚子的情人似乎永远是浪漫的,却不知道饿肚子的情人究竟是怎样的生活。

    马丁的好运的太阳升了起来。他发出的文章陆续小有进项。他开始还杂货商的帐,还西尔伐的房租,赎回他的衣服和自行车,预付了一个月打字机租金。春天来了,马丁宽裕日子却结束了,他又开始上当铺筹钱过日子。

      马丁认识了布里森登,他是马丁唯一的知心朋友。布里森登文学造诣很高,却对文坛嗤之以鼻。他曾经告诉马丁,马丁的前途只有社会主义,他只有成了社会主义者才可以有朋友,有可以为之奋斗的终身的目标,生命也就有了意义。马丁从来不知道布里森登是什么人,从哪里来。布里森登是个没有过去的人;他的未来是即将出现的坟墓;而他的现在就是生活里这苦涩的狂热。布里森登救济马丁一百块钞票,这让马丁过了一段时间好日子。布里森登介绍马丁认识了一些有思想的人,他觉得跟那些人的见面使生活变得有价值。

      马丁为了讨要稿费和杂志社的人干仗,那种场面很是夸张,由此可见有文化的流氓并不比市侩商人高尚多少。

      露丝认为报纸的攻击让马丁身败名裂,她解除了和马丁的婚约。她其实并不能真正理解马丁的作品,她和他完全是两条心的。

      可是,马丁竟然成功了,成了个文坛上的新星。金钱滚滚而来,塞满了他的腰包。露丝忏悔了,转而追求起曾经被她唾弃的人来。她在夜里悄悄地进了马丁的旅馆,想向他奉献自己。这时,马丁才醒悟过来,原来他所爱的只是一个他自己心造的幻影。他心目中的那个露丝其实并不存在。到达上层社会的马丁才发现那里为庸俗和虚伪盘踞,连他一向看作最纯洁最高贵的恋人露丝也不例外。

      马丁在上层社会找不到朋友,他唯一的知心朋友布里森登己经死掉了。

      攀登上成功宝座的马丁失去了朋友和家,并非因为他的亲人不好,而是因为有无数翻开的书本在自己和他们之间构成了巨大鸿沟。他用金钱报答了姐妹和房东,还资助了康诺利读书。

      出版界的浅薄与虚伪更从根本上使马丁失望。杂志社和出版社争先恐后向他约稿,无论什么作品都要,逼得他拿不成熟的作品应付,却也照样出版。更为滑稽的是:各杂志和出版社都来炫耀他们是如何发现了马丁。马丁终于明白出版事业只是的市侩们追求自己利益的手段。文学和作家其实都不重要。他只不过及别人拿去赚钱的工具。明白了这一点,马丁非常伤心。他懂得了一个道理:无论自己怎样努力读书和写作,自己的思想和艺术归极到底是没有多少人理解的。

      为了逃避一连串的孤独感,马丁也试图通过忙碌和做生意来缓解。可他仍然感觉无聊,极度厌倦。受到文史诗句的诱惑,他钻出他所乘的客轮的弦窗,落进了海里,结束了自己已经无可留恋的生命。他终于从可怕的窒息痛楚中解脱,坠入了没有意识的黑暗。

      马丁熬过了那么的艰难困苦,却自杀于功成名就之时,偶然的必然,让人唏嘘不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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