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来,我一直梦到自己回到了中学的时候,可能是因为,最开心的时候,最牵挂的人都是在那个时间出现吧。
九年前,是我第一次知道陈奕迅这个歌手,我听到他的第一首歌,便是'十年'。当时只是单纯的觉得,这个男人的声音好好听,这个旋律好美。随着接触首歌的开始,我遇到了一个让我久久不能忘怀的人。我喜欢陈奕迅九年了,我也听了‘十年’九年了,我也耿耿于怀那个人九年了。人们都说,七年的时间,人的细胞会更换一次,意味着,你将拥有一个新的身体。也许,现在的我,对比七年前来讲,的确是新的,可是在记忆里,我一直都没变。在第七年的时候,我把自己的长发剪掉,我在心里暗暗发誓,不会再想起你,这么多年了,我也是时候放下了。
可笑的是,我是做到了,我没有再想你了;更可笑的是,我的潜意识里一直有你。有时候很讨厌自己,明明都快要忘记了,为什么一到晚上,总会梦见你,梦中承受的痛一直延续醒来,挥之不去。这样的梦总是让我措不及防,总是让我有种错觉,是不是你也一直放不下我。
偏偏心里很明白,这一切都是自己的幻想。你总爱做一些无用功,总是把自己感动得一塌糊涂。你总是不留余地地伤害自己,活在过去不能自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