划过天际的飞机伏线将一切烦恼都抛在脑后,才松了一口气,我晕车晕飞机还晕血,可是刚才那一幕更加让我喘不过气迫不及待地想要逃脱。
不敢说“再见”,妈妈和不算继父的叔叔一直在安检处目送着,只敢用余光偷瞟,妈妈脸颊上的泪水一滴一滴仿佛是换了方式的责怪。
“终于要离开家了!”数不清多少次都想要出逃却都被亲情绑架着而打消了念头。这一次,樱子出事,成了最好的借口。
辞了工作,一周内办好交接,3天内接受了北京低薪的工作。我什么都不想管了!只是想走。说起来也是最近才下定了决心,任自己成为一个在所有人眼里冷漠无情的人。
“家不是一个房子,不是自以为是的爱,不是锁上门各自装着各自的心事”
其实,我很早就失去了家,不止是在父母离婚以前,从很久很久以前,心就无家可归。
六年前,妈妈终于在和爸爸的十年约定后办了离婚,紧接着迅速领了结婚证要远去台湾。
我打心底里喜欢新的继父,继父中年台湾人温柔的声音总能让她想起已逝的叔叔,那个陪伴了她整个童年的男人,记忆中的影子是硕大的,手掌厚实而宽广,牵起我的手就好像握着旺仔小馒头。我向来主张尊重亲人的任何决定--母亲再婚,一定是因为她比自己加倍、加倍地想念着他。可生活真就像狗血的连续剧,仅仅在我大学的短暂四年,母亲说婚姻破裂决定离开台湾回家。
中年人的爱情是不是随着年龄增加会越渐迟钝?
不止一次想跟母亲理论爱情,却始终无从启齿。一直以来,我都是把自己锁起来的,期待忙碌的生活能麻痹负面情绪。
台湾的继父定期会寄来我喜欢的咖啡豆,我养成了每天早晨煮咖啡的习惯,期盼着黑咖啡浓重的气味能让母亲想起些什么!可事实证明,无声的抗议无效。
我忍住了每一次对母亲尖叫的心理容忍到现在,过着机械的上班族生活!
原本是远征了几千几万的里程才建立起来的家,漂洋过海又翻山越岭,好不容易修成正果。也许,九牛二虎之力换来的感情也不过如此。
大约母亲在台湾的生活并不如愿,继父早将名下的财产给了前妻和女儿。依靠工资过日子的人自然需要精打细算一些,可继父追求母亲的时候千奇百怪的奢侈品和不间断的红玫瑰好似过得很是奢华,我猜测母亲的贵妇美梦在认清现实以后被击了个粉碎,终究心灰意冷。
“她嫁那么远!没了亲人、朋友,连梦想过着贵妇人生也化为幻影,还要照顾正在念大学的拖油瓶。她的生活多么艰难,放弃?人之常情.......”家人们对此事的看法云淡风轻。仿佛,未婚,离婚,再婚就像早餐、中餐、晚餐,随便一顿饱腹即可。
从小,我就深知爱情和面包道理---爱情是精神的刚需,面包是爱情和身体的基础--我要面包、要爱情、要远方、属于完整的自己的家、要一切没有任何绑架的自由......终于逮到了机会,如果我一无所有,至少我还有青春。
电话那头的樱子哭得很轻很静,呜咽中轻轻听到“住院、检查、警察、猫......”这些令人毛骨悚然的词无法串联起来电话就断了。我焦急,一遍一遍地往回拨却一直无法接通。
等了三天,樱子终于又打来。
“你现在在哪?”
“在家,我爸妈来了,又走了。”
樱的声音有气无力,就像绵延的小溪在夏日的三伏天干渴,连本就微弱的溪流声也逐渐失去。
“发生什么事了?你晓不晓得吓死我了!”
“家里被偷了,我看到小偷带着猫咪下楼,你知道她就是我的命,他可以拿走全部,除了她!我在窗子前哭着求他把猫咪还给我,还好他把猫咪丢下了,我追着跑出家门没有注意台阶从台阶上滚下来。你知道吗?她自己回来,她回来找我!我头昏眼花直想吐,她拿舌头舔我,我真的......”
樱边说就边哭了,我想着那样一副画面该是多么的感人而温馨!狗尚且知道主人的呼唤,人呢?这世界上的大多数也都是吃奶忘了娘的。这句话妈妈常用来教训她,吵架时候或者随便什么时候,她都会被讥讽为没有良心的那个。
“那你呢?还好吗?”
“还好,我爸妈来了,又走了”
“需要我来陪你?”
“你能走得了吗?”
“嗯,这次可以的!”
“我爸妈来了,工作很忙,陪着我三天,请一天假,却又走了......”
“我下个月过来,就不走了。”
兴许樱从楼梯滚下来摔到了头神智不太清醒,一直重复着这句话,酸酸的全是委屈。樱子需要我,至少是此时此刻,我们更需要彼此。
“樱子到北京有三年了,她应该是很想家的。”可以说,对樱子的了解甚至比对自己还多。高中延续于此的友谊也算得上是人生的一种幸运。
樱子说她出生的地方种满了樱花树,樱花的季节树上的花肆无忌惮的漫山遍野。那种浅浅淡淡的粉色,风一吹会洋洋洒洒地将微弱的花香带入鼻息,花瓣落在人们的头发上再由顺着头发滑到裙子褶皱的地方。相比我出生和生活多年的市中心--平日就聚集百无聊赖混蛋瞎逛---一到春节却连混蛋的影子都没了,整个城市连放炮仗都能听到街道的回声。
樱说一有时间就带我去看她的家乡,我一直期盼着她回来,可是她还是决定留在北京。听很多从北京回来的同事聊起北京,都说那个地方的混蛋全都是高级武装,属于混蛋中的混蛋,擦亮了眼睛也很难识别。
真不知道樱为什么那么喜欢北京!那时候,临近高考,我们就研究过要一起去哪一个城市读书。我喜欢文学,樱要念表演专业,樱说“我们一起去北京好不好?你去北大,我去北影,周末我们可以一起去看电影,逛街,夹娃娃......”
我最终没能去得了北大,母亲给我选了家附近的城市念英文。而樱,如愿以偿地进了北影,她喜欢大都市的弱肉强食,喜欢被崇拜,喜欢华丽的光环。我相信她总会成为一只耀眼的白天鹅,像我这样的性格乖戾的人都会被樱吸引,何况别人呢!
樱的美就像那一处她还不曾知道樱花巷,仿若不似在人间,只是偶然间被风带落了凡尘。
繁华的北京城,有人站在高处笑,有人站在低处哭,两处不占的人坐立不安又或是蠢蠢欲动。每次和樱通电话都能听得出,其实她会想家,特别是在每一个放假的节日,她都跟我说要带我去她樱花开满的家乡。
她没有朋友,太美的女人注定没有女性缘。
弱肉强食的森林,谁会欣赏一树樱花的堂皇富丽?
飞机落定,《陌生女人的来信》还差一个结局未读完。我望向窗外,果然传说中的雾霾之都名不虚传。夏日的上午层层阴郁,仿佛要下雨的样子。故事里的漫长的等待只差了一个让我可以痛彻心扉的结局,回到现实里,一只脚刚踩在北京的土地上,还没打算深呼吸就有种即将窒息的错觉。
“雾霾实在太严重了!怎么会有那么多人来这里找死”
我很苦恼,准备开启新的生活好像从踏出机舱那一刻就困难重重。
“到了吗?今天外面雾霾很大!你在机场就要买个口罩喔!”
是樱。
“刚下飞机,地址是不是原来那一个?”
“我搬家了,地址我发给你,你要搭机场线,然后转10号线在双井A口下。我到地铁口接你。”
北京,对我来说是完全陌生的城市,我甚至没有独自一人乘坐过地铁。
四四方方的京城,一圈绕一圈的地铁线路,用五花八门的颜色让人区分清楚,只是我越看越乱,越乱越烦。眯着眼照着樱的话搜寻那条对的路线,索性自己念过大学出过几次远门,智商也还马马虎虎,总不能迷路。我想一切其实没有想象中那么难,妈妈在台湾一开始也是这样!只是她还是更怕寂寞所以下了决心要离开。
“既然来了,我就要在北京活着,活下去,活出一个样子。”我心里充满着这个信念,提着28寸的行李箱前进的步伐下一子就变得坚定起来。
匆忙的人群,没有人在意身高不及160cm的女孩穿着12cm的恨天高,提着及腰的行李箱在人流间跌跌撞撞的穿梭。没有人来得及看我,没有男人想像一个绅士一样提出礼貌性的帮助,甚至没有人在看到你行动不便时侧身走过。北京或是在北京的人,名不虚传的冷漠。
活该我出门只顾着想打扮成高贵的孔雀让首都人民刮目相看,可是残忍的现实是:孔雀是不需要乘地铁的!即使要进动物园,也会有园区的专车接送。
我有一瞬间的委屈,但即刻收住。
对于没吃过苦头的人来说,一丁点的苦尝过了就是动力和鸡血。
我想总有一天,我也会比他们更冷漠,甚至哪怕被叫做无情,只要让我不再挤北京的地铁,就好。
地铁的声音和火车不太一样,冷冰冰的“呼呼”穿梭在轨道上,就像有节奏地进行催眠仪式。每个人瞌睡般地盯着自己的手机,还有的人在装模作样地看书,表情也都是冷冰冰的。
地铁,可真像现代版的冷兵器!专杀情感丰富的人类。把地铁当做每日交通工具的人一定都在一定程度上被磨光了人性中感性的部分,毕竟情感太丰富不利在大城市中解决生存的矛盾!在这里的人都像是被催了眠,做着多年后厚积而勃发的春秋白日梦随着地铁轨道有秩序地前进着。
转乘站上车的人是最多的,一个个真像是在“钻空子”只要目测还能自己的有一席之地也偏要费了吃奶的力气进来,生怕错过了这趟车就会投错胎。男男女女被挤得面目扭曲,看手机的人勉强把手举到尽可能高的地方,看书的人恨不得把书卷成手抓饼的样子,夏天里本就衣服单薄,年轻的姑娘双手交叉护住胸口。车厢里五花八门的香水味,混合着来自不同工种特殊的体味,衣领间的小苍兰尾调委屈地在我鼻尖若隐若现。
“在北京的地铁里,男人、女人、老人、小孩,通通都像丧尸,像野兽,像怪物!首都人民都这般素质吗?”
在地铁出站口一眼就看见了樱,她替我接过肩上的背包。我迫不及待地向她猛倒苦水,抱怨这一路上糟糕的体验。
“对啊!图方便的人不在乎舒适度,快节奏也就没有了生活,这很北京啊!有条件安逸的早都回家了,剩下一堆有梦想的奋斗青年们浪迹着天涯苦熬着青春......在北京的女孩,只有嫁得好没有别的出路可以出人头地。”
“那么男孩呢?”
“是不是就只能指望着爹妈死得早,亲兄弟出车祸一并翘了辫子,留下一套半套的家产够得上娶老婆,再生个没种的窝囊废遗传那劣质的基因?”
我接着樱的话说。
“你啊!嘴还是那么毒,跟针似得,谁要被你骂恨不得找个缝钻进去。”
“可怕的是,我向来从不留一个针孔,让人钻都没地钻,完全暴露在光天化日之下,罪行全盘曝光,爽!”
“轻姐,你行行好!这辈子别骂我!”
夏日午后烈日当头,沿途的树熙熙攘攘完全不具备遮阳的作用,花枝招展的月季点缀葱郁的绿草也并未让人觉得心旷神怡,只觉得眼花缭乱。
樱穿素白色的长裙,黑如墨汁的直发垂在胸前,露出的肌肤白皙得像一种稀有的缅甸玉,依然宛如从前。我想我这辈子也对这样的女孩下不去狠口,就像我对我至亲的人,永远马首是瞻的唯唯诺诺。
“我们两今天这身装扮,像不像白娘子和小青!”
“咦?真是的呢!今后,咱们的目标就是找个许官人。”
“是!你得找个有车有房的许官人,然后再开一个接济穷人的假药店,到时候记得收留我。”
我挽上她瘦弱的胳膊,有说有笑地回她的家。
说不清要等到哪一年为止,至少从现在开始,我们两就是相依为命的两个人了。
樱给我准备好了房间,床上铺上了hello kitty的玫红色套件。怡宝四肢舒展地躺在hello Kitty的脸上,样子似乎很享受,见到陌生来没有走开的意思只是睁开惺忪的睡眼,半眯着,打量我。
“这就是怡宝?”
“是的。她不怕生,是一只粘人的猫咪呢!”
樱子养很多猫,墙壁上用小钉子无章无序地记录着猫儿们的成长史。有白色的、花色的、橘色的、蓝黑色的......很多,很多.......每一只猫都没有表情,又好像都是一个表情。
“你不怕猫吧?”
我认真的看着每一张照片,樱的声音充满疑惑。
我摇摇头。
小时候养过一只猫,后来丢了。以为猫和狗是一样需要放纵地奔跑,然后叫它的名字,它就会乖乖回到人身边。可是小白从我把它放在草坪上那一刻就一溜烟的跑了,再也没有回来。我否认自己的无知,一直责怪觉得猫这种宠物是极度冷血的,吃你的用你的却玩它的,跟人难以建立感情,即使建立了感情也是微薄的,好像点头之交一般限于礼貌的距离。
“怡宝,怡宝,怡宝”
我用黏答答的声音唤它,它竟然一声接一声的回应。是一只咖啡色的短毛猫,从泰国引进又兴起的品种,叫暹罗。
“喵喵喵”
“太好啦!怡宝也喜欢你,你们一定会相处愉快的,猫和狗不一样,猫咪不太会表达爱。所以,常常很难分辨是你陪伴它或是她守护你!”
樱子一边帮我收拾衣柜,一边给我讲着猫咪的事。
“猫咪发出“咕咕”声就是代表它现在很幸福!”
叫怡宝的猫咪此刻正在享受我的抚摸,我和猫的革命友谊算是初步达成。
“可乐、七喜、怡宝、五福、花菜......这些名字你怎么取的?”
樱笑。
“就逛超市啊!家里现在各种饮料都有了!不过,其他的猫咪都让我妈妈接回家了,给它们都买了机票,没办法!怡宝爱吃醋,它和其他猫相处不来,和人比较亲。”
这个姑娘爱猫如命。喋喋不休的说着猫的琐碎趣事,我也乐得听。
“所以,差一点被偷的猫咪是那一只?”
我指着墙上的照片问。
“诺!就是怡宝啊!我怎么会舍得!”
说着,说着,樱就像快要哭似得,白皙的脸庞一点一点涨红,我赶忙转移话题。
“还好!有惊无险,它确实是十分可爱的猫。”
我突然想起樱子跟我提起的那个歌唱比赛。
“对了!你参加的那个比赛进行得怎么样?”
“嗯,已经报名了,没有特意准备什么歌曲,就之前写的那些歌就好。”
“给猫咪写的那首歌,比赛时唱吗?”
“嗯,已经决定用那首歌了。”
樱子叠衣服的手指纤细,娴熟地重复着动作,好像手上的每一件衣服都成了钢琴的黑白键。我望着她,心里生长出来的温暖绵长而又深厚。
做自己的音乐,是因为喜欢的男生吧!
她总是容易把自己陷入爱情的泥沼里,需要长长的一段时间后才能恢复。据说,两人似乎也是在北京的聚会认识的。对方是乐队的主唱,自己写歌,却从未有机会当着众人唱。后来,她成了乐队的键盘手,不接戏的时候就和大家一起练习,他们相爱,最终分开。即使这样,樱也爱他,于是就成了另一个他,哪怕写无人问津的东西也要坚持创作。很多艺术家都像猫一样患了孤僻症,漫无边际的把自己关在家里。樱的时间从和男孩分开后仿佛就被抽空了一样,没有尽头,当她终于有了自己的作品,一首又一首地在电话里唱给我听,我才惊喜的发现原来真空的时间布满了惊和喜。遭遇小偷,乐队男理所应答地应该背负伤害樱情感的罪名,可是,有的苦头尝过后就是甘甜,一种劫后余生的庆幸就是喜事。
我们叫了简单的外面到家里吃,倒垃圾的时候顺便参观厨房。
樱的厨房很干净,几只碗和几双筷子乖乖的躺在橱柜里,一红一蓝的陶瓷杯子被擦得很亮。显然,她也很少做饭,而我,更不消说,厨房对我而言就像外太空。
“蓝色的杯子是你的哟!你喜欢蓝色,我记得的。”
我给我们俩都泡了一杯茶,两个人窝在沙发里看八卦新闻。怡宝跳到我们中间,发出“咕咕咕”的鼾声。
这种感觉真惬意!很久都没有过的放松,如果可以就让时间停在这一天,或者停在我和樱同居的日子,该多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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