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意见》成为各级党委政府和部门的一项重要任务。为此,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贯彻落实“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这一总要求,促进农业高质高效、乡村宜居宜业、农民富裕富足。
着力提升基层组织力。“一个支部,就是一座战斗堡垒”。村党支部是乡村振兴的直接组织者,开展抓党建促乡村振兴工作,关键是落实在基层组织建设上。要坚持“好中选优、优中选强”的原则,把政治上靠得住、与群众贴得近、工作中过得硬的最优秀的党员群众选拔为村“两委”干部人选。要针对性开展“一抓两整”“一岗双责”清单问题整改,认真落实“三会一课”、民主评议党员、组织生活会等制度,坚持周例会制度和为民服务全程代理制度,党员设岗定责、率先示范,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统筹抓好党史学习教育和各项工作,把学习教育成果切实转化为党员干部群众鼓足干劲、提气提神、攻坚克难的强大动力。
要健全自治、德治、法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让农民安居乐业、农村和谐稳定。加快推进网格化管理,严格落实“四议两公开”制度,建立健全村务监督委员会,推行村级事务阳光工程。依托村民代表会议、村民议事会、村务监督会等,把村级事务的决策权交给群众,推动村民自治向制度化、规范化和程序化方向发展。要广泛开展“十星级文明户”“五好家庭”等评选表彰,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倡导文明新风破除陈规陋习,树立乡贤榜样,激励尊老爱幼,使农村更加安定和谐。
要突出发展农村经济。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乡村振兴,关键是产业要振兴”“产业兴旺,是乡村振兴的重要前提”。坚持发展特色农业,因地制宜发挥资源、市场、技术等方面的区域比较优势,推动农业管度产业化布局、规模化发展、标准化生产,集约化经营,逐步推动农业农村一二三产融合发展,实现村集体经济壮大和群众持续稳定增收,为美丽乡村建设提供有力的经济发展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