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兴则民族兴,法治强则国家强。当前,我国正处于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关键期,国际形势风云变幻,地缘政治冲突加剧,世纪疫情叠加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各种复杂因素交织,暗潮汹涌,风险挑战跌宕交织,越是这种时候,越要更好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作用。二十大法治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将马克思主义法治原理和我国法治实践相结合,是全面依法治国的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
坚持党的领导,既是党和国家事业的“定海神针”,又是建设法治中国的根本保证;既是加快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必然要求,又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之魂。法治中国建设必须而且只能由中国共产党来掌舵领航,如果离开了党的领导,全面依法治国就会失去灵魂、失去方向,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就会无法建设。建设法治中国是中国共产党的一贯主张和不懈追求,全体党员、干部要深刻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把坚持党的领导贯彻落实到法治中国建设的各方面和全过程,落实到领导立法、保证执法、支持司法、带头守法的各环节。
“天下之事,不难于立法,而难于法之必行”,法治体系建设是一项长期性、系统性、基础性工作,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践向前推进一步,法治建设就要跟进一步。党的二十大报告为我们描绘了宏伟蓝图,点燃了前进“烛火”,当务之急就是撸起袖子加油干,把党的二十大作出的重大法治决策部署付诸行动、见之于成效,早日让“梦想成真”。广大党员干部要有“功成不必在我”的崇高境界、“功成必定有我”的胸怀担当,坚持“法无授权不可为”的原则,在“规章制度笼”内办事情,当好守法护法普法的“先行兵”,以法律法规为明镜,纠治不良风气,惩处违反法律的现象,构建完善的制度保障、严密的法治监督体系,切实维护最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保障社会稳定发展大局,形成强大战斗合力,让法治成为全社会的信仰。
法是治国之重器,也是良法善治的前提。广大党员干部要自觉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将法治精神贯穿于学、铭刻于心、实践于行,不但要全面系统学、及时跟进学,更要深入思考用、联系实际用,坚持学用结合、守正创新,坚定不移地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