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人都是冲着骚当的 Lost Stars 去看的这部电影,我呢,我就不一样了,我是冲着它的好评去的。
看封面以为是部爱情片,其实更多的应该是关于个人的独立和成长吧。
影片是以三位不同的人物为第一人称穿插展开的,在小酒吧里,胖胖的驻唱歌手希望他的一位女性朋友能够上台唱一首歌。也就是这部影片的女主:格雷塔。
多次邀请之下,格雷塔抱着一把木吉他缓缓唱了一首自己编的歌曲:《A Step You Can‘t Take Back》
你发现自己在地铁里
当你的世界在包装下 随身携带
一切似乎看起来很完美
你意识到这就是你生命的终结
意义也就如此
火车在轨道上奔驰而来
带走伤痛只剩下一片黑
最后的行动你准备好了吗
……
一曲毕,掌声响起。镜头切换,对在了一位一脸欣喜,满是络腮胡子的大叔脸上。
影片的男主人公:丹 ,是一位人到中年的大叔,非常有名的音乐制作人,如今却工作家庭双双不顺。
事业上,身为一位音乐制作人,却一直找不到自己满意的歌手,并对公司的伙伴毒舌加嘴炮,以至于顺理成章的被炒了鱿鱼。家庭上,和妻子分居,和女儿的关系也处不好,送女儿回家,和前妻又是一顿吵。
影片便以这样乱糟糟的生活开始,落魄又醉醺醺的丹在外面晃悠了一天,傍晚来到了一家小酒吧,继续喝酒买醉,却无意间与在音乐上才华横溢的格雷塔相遇。
一把吉他,干净的女声,缓慢的曲调,正好迎合了影片的开始,丹在车里听CD的时候说的:“随便来点什么,只要简简单单的就好。”
女主唱完下台,丹走上前去:“我想给你出一张专辑。”
很显然的,格雷塔拒绝了他。突然碰上这样一个陌生人,要多奇怪有多奇怪。
“你真的是一个音乐制作人吗,你看起来更像一个无家可归的人。”
“我喜欢我的歌,谁在乎他们听不听得懂。”
“我又不是歌手,我只是偶尔写点歌。”
“我觉得音乐是用耳朵听的,而不是眼睛看的。”
她一一反驳丹的观点,最后说了句,谢谢。
其实从这里已不难看出,女主对名利毫无兴趣。她将自己对音乐的喜爱埋藏的很深,不愿意袒露,也不在乎别人的看法。
谈吐间就像有一层隐形盔甲,一看就是有故事的女同学。
格雷塔是一位英国的姑娘,并且是随男友来到的美国,男友是一位挺有名气的歌手,其实他唱的比较火的歌都是女主写的,并且男友总会将她的歌曲风格整个改掉,男友的歌欢快,疯狂,节奏感强,充满激情,甚至歇斯底里,与女主的创作初衷截然相反。
其实在歌曲的表达上,就可以看出他们的不合,但是这时候的女主从来不会说什么,就像是嫁鸡随鸡一样,她默默写歌,从不想要宣扬自己,不想出名不追名利,没有多少人认识她,“我喜欢我的歌,谁在乎他们听不听得懂。”只是跟着男友世界巡回演唱,做自己喜欢做的事,爱着自己所爱的人。
多少成功的男人,背后都有一个默默付出的女人,这时的格雷塔扮演的就是这样一个女人。将自己的所有,包括音乐上的才华都交给了男友。
那首著名的Lost Stars 便是在圣诞节时以女主送给男友的圣诞礼物出场。
“我不知道它是否与你有关,但这首歌一定是为你而写。” 格雷塔说。
可是,天有不测风云,男友出轨了,是的,万千少女喜欢的骚当演的是一位渣男,哈哈哈……嗝。
就这样,格雷塔离开男友家,搬到了朋友的住处,就是影片开头在酒吧驻唱的那位胖胖的伙伴史蒂夫。
从此,男友平步青云,越来越红,而格雷塔,却开始流离失所,郁郁寡欢。
镜头又回到了那间小酒吧,本只想坐在旁边的沙发上静静听歌的格雷塔,竟被邀请上台唱了一首歌。
影片到了这一刻,每个人都处在他们的人生低谷处,还没从失恋阴影中走出来的格雷塔,只身一人来到纽约唱歌的史蒂夫,事业家庭都不顺的丹……
但生活从来不会把每个人都逼上绝路,也就是在这一刻,伯乐终遇好马。
从酒吧出来,丹继续纠缠着格雷塔不放。
格雷塔:“我已经厌倦了这座城市,我想回英国了。”
丹:“为什么不多呆一天,你回到家还不是一样闷闷不乐。”
对呀,回到老家还是闷闷不乐。
在大城市奔波的少年,多少人是怀揣着梦想来的,又有多少人在风华正茂时跃跃欲试,满腔热血,却终在若干年后的一个深夜,在一碗泡面里,在一间狭小的出租屋里将那些激情消失殆尽。
如果在最郁郁不得志的时候回去,回到老家依然不开心吧。机会就在眼前,为什么不多留一天,为什么不在这座城市多哭一天呢?
第二天,格雷塔便和丹合作了。
不同的是,他们不是在录影棚里录制专辑,而是在纽约的街道边,楼顶上,小巷里,垃圾桶旁,地铁里,小木船上……
它们走遍了纽约,在纽约大大小小的角落里留下了属于他们的声音。自由、任性、疯狂。一群志同道合的人为了同一个目标而努力,而这个目标对大部分人来说有些不可思议。
在录制唱片的这段时间里,格雷塔还顺便帮丹解决了家庭上的问题。女生一向都很八卦,特别是对于自己比较在乎的人,她们理所当然的认为自己应该帮助自己的朋友。
她和丹的女儿成了朋友,并成功的让丹向她述说了他和他前妻之间不想回顾的往事。
他们带着耳机,听着同样的歌,在街上唱歌跳舞,在路边的长椅上谈天说地。
有一种关系,比朋友更深一层,但也不是爱情。他们之间并不是说真的没有产生那种感情。在纽约深夜的街头,他们手牵着手回家,关上门时的那个对视,大概只有情人之间会有。
一切都顺利成章,脱衣、接吻,两个互相欣赏的人,怎么不会互生情愫?
可是别忘了,格雷塔是住在她那个朋友的家里呀哈哈哈(不知道为什么,一旦看见别人好事未成,我就十分高兴,身为FFF团的成员,我应不辱使命!)
好在他们还停留在对视的时候,那位胖胖的朋友便及时的从桌子后面蹦了出来:“嘿,伙计们。”
气氛一度十分尴尬。
一天天过去,专辑录制终有结束,大家在房间里唱歌跳舞。深夜,人群散去,格雷塔将他们送到门口,看着丹带着妻子女儿坐上汽车,气氛突然有些寂寥,狂欢过后的落差不知道有几个人能受得了,特别是每个人都有他的伴侣,而你始终是一个人。
这种孤独,就像我兴致勃勃的花了好长时间做了一顿饭,饭很好吃,但是没人知道,我把它端上桌,一个人一边看着电影,一边吃着饭,只用了十分钟便吃完了,然后看着剩下的碗筷,想着忙了一下午的时间,突然就会有些落寞。也许这就是大多数人都喜欢酩酊大醉,一直喝到第二天天亮才罢休的原因吧。
她掏出手机,给前男友回复了一条消息:“混蛋,我们见个面吧。”
有些人很容易就忘掉了,有些人,还真没那么容易忘掉。当格雷塔犹豫再三还是决定见面时,当格雷塔试探他和他女友的情况时,其实真的,还是余情未了吧。
他们相互讨论各自在音乐上的发展,男友希望格雷塔能够继续帮助他,但很明显的,他们彼此的意见实在不合,格雷塔创作的 Lost Stars 也许更像民谣,或者说,美国的乡村音乐,声音干净纯粹,安静内敛,让人静静的听着,听到心里去。而男友的曲风,似乎更符合商业的性质,狂躁,奔放,假音变换起伏,让听歌的人心情澎湃,为之沸腾疯狂。
他演绎的歌曲适合一群人的狂欢,他要的是欢呼,尖叫,为他鼓掌。而这明显违背了这首歌的初衷和本意,而她,还是那句话:“我喜欢我的歌,谁在乎他们听不听得懂。”
丹讨厌这样的歌,所以他的事业屡屡受挫,格雷塔也是,所以她和男友终归不是一路人。
她说:“别,别这样,就像音乐商业夫妇,知道吗,争论我们的……专辑。”
最后男友邀请她去看他的演唱会,希望用行动来证明,也许男友会在演唱会上唱出她喜欢的那个最初的版本。
她去了。
面对前男友的挽留,也许她心里还存有一丝期待,她站在演唱会的后门口,听着他的口中属于他们的歌。
她笑了,哭了,然后走了……
尖叫,欢呼,雀跃,扬起的手臂,人群的颤动和现场的沸腾。她的男友,最终还是选择了迎合市场。
格雷塔的失望尽在脸上。
她骑着单车,在这座城市游荡,她看见丹和前妻在街边的长椅上接吻谈笑,她也渐渐露出笑容,即使眼里满是泪水,但这种欣慰却是从心里发出的,想想她的前男友,这何尝不是一种解脱?
三观不合的人怎么在一起,彼此相爱又如何?只是以前的她一直在迁就,而人,总是在一次一次的挫折中变得慢慢成熟了,慢慢的知道了自己最想要的东西。
格雷塔没有和大叔在一起,也没有和前男友在一起,在偌大的纽约,她依然是一个人,我觉得这也许是个很好的结局。
她将她的专辑在网上以1元钱的价格出版。像一位独立音乐人那样,不需要唱片公司的包装,将商业上的约束拒之门外。真正唱自己想唱的歌,做自己想做的事,至于成不成名,就随它去吧。
世界很浮夸,灯红酒绿,纸醉金迷。如何不忘初心?
我还是很喜欢那句台词:“我喜欢我的歌,谁在乎他们听不听得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