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哥发了结婚的照片给我看,贱贱地问我,“帅吗?”我回了句,“郎才女貌,真好。”他发了一长句“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老子都没想过我居然能有这么帅!”我附和道,“对,你比颜王还帅!”末了,他回我,“我一直以为你比我会先结婚,你俩真是太可惜了。”我瞧了一眼手机,便不再做声。
那会所有人都认为我俩肯定会走到最后,分手的时候他们一个个似乎比我还心痛,“你俩都分手了,我们还怎么相信爱情?”每每这时候,我就苦涩地摊开手,“我也不知道。”在他们眼里,简直没有比我俩再合适的存在,一个古怪机灵不染世俗的丫头与一个愚蠢搞怪脾气不错的愣头青在一起谈恋爱,再没有比彼此更能迁就对方的组合,气场相似相容,行事默契无比,走在路上无意识的步伐一致,主要是,他们说,“我都没看见你俩红过脸。”这倒是实话!
我也以为我这辈子就非她莫属了,我常常跟他们开的一句玩笑,“谁说遇到一个对的人是一件难于上青天之事,你们瞧我就没费多大力气。”凡事不能念叨,著名的墨菲定理似乎没有这条,但我觉得可以加上。
关于我俩如何相识相知,乃至于相恋相爱,无非就是青春在每个时间点的刻意安排,我只是随着安排走罢了。这一走,就是三年。
她是怎样一人呢?不知从哪喝过一句鸡汤,说是当你开始怀旧时,意味着你如今的生活不及过去。我承认当初读完这句话我想骂街,一勺破鸡汤都可以戳破人生!何止不及过去,简直无法比拟!我一直在担心一事,我能否再遇到一个精神伴侣。怎么形容呢,和她在一起的日子,是我平生唯一精神交流之时光。有次我惹她生气,她扒光了我身上所有的现金财物,一人打车回家,我硬是靠着嘴上和脚底功夫,足足走了两个小时才到家,一进家门,她看见我这狼狈模样,气也消了,拥抱也有了,我当时就觉得那十公里越野值了!她就是那么好哄。
我曾经问她,“你喜欢我哪点?”她低头摆了下头发,拉着我的手,“你趴着。”我不解地问道,“干嘛?”她不理我,整个身子趴在草坪上,“我小时候就喜欢这样看蚂蚁,看它们寻找食物,互相用触角进行交流,然后将战利品送回蚁窝。我一直觉得,我能听懂它们的话,你听,”她把耳朵贴在地上,“它们在说,快看,那个女生有多喜欢那个男生,我都吃醋了,让我去咬下他。”说完她咯咯笑了起来,那时正值下午,夕阳的光辉撒在她身上,我看她看的出了神,直到脚踝一痒,低头一看,一只蚂蚁在叮我。当时我就咬牙切齿,老子一定要把你娶了!
关于我俩再如何分开,断了联系,一直到她嫁作他人妇,依然无非就是青春的故事接着演。朋友说我,“你丫就是有病!”我苦笑道,“对,而且病的不轻!”用他的话讲,我的人生就是一本流水账,不值得提,也禁不住提。我回他,“连同人也是,我自己明白终有一天我要毁于我这操蛋的骄傲!”
她结婚那天,大清早的我因昨夜没拉窗帘而被阳光刺醒,一打开手机,就看见既陌生又熟悉的号码发来短信,“我今天结婚。”我承认我看到这句话时,差点快崩溃地哭了。这世上没有人比我更想让她得到幸福,只是一想起这幸福没我的份,我就止不住地难过。我哆嗦着手,短信写了又删,删了又写,“哦。”发完,我就删除掉了所有的记录。我躺在床上,我想象着她穿婚纱的样子,那一定是世上最美的新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