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好,我闺蜜不是朴瑾惠,想说我就可以大声说

今天又有人正告我:别在朋友圈各种晒,当心暴露自己的隐私。

首先非常感谢这位先生善意的提醒。面对一个刚刚沉浸在码字的乐趣中,且自我意识特别强烈的女士,提出这种异议是冒着很大风险滴,是需要鼓起巨大勇气滴。

鉴于此,我欣然接受先生委婉的批评,并打算坚决不改。

人活在这世上多苦哇。佛说人生有八苦,投胎为人注定是受苦。要我说,最苦莫过于苦不堪言。能言说的,都不算苦。所以我要尽量说。好事说出来与大家分享快乐;坏事别闷在心里生根发芽结出苦果。

况且我爸不是李刚我闺蜜不是朴瑾惠我没那么多忌讳。圣经上说,“已有的事,后必再有。已行的事,后必再行。日光之下并无新事。”做为普通老百姓,若不是亲朋好友熟人同事,谁会在乎我整日聒噪自家的陈芝麻烂谷子。

码字的意义不过是寂寞中的自娱自乐,如有人从中收获正能量再好不过。

虽说我惯于天马行空,不喜受条条框框约束,但我还是有原则的。比如:不传播负能量;不八卦不是非;不虐狗不伤人……总之我主张在一定范围内行使自由之权利,不论行文还是做事。

今日之作业参考主题就是关于自由:你的人生自由吗?你认为怎样的人生才是自由的?

我的回答是:这世上没有不受约束的自由,只有相对的自由。物质世界的我是相对自由的。在法律法规制度许可的范围内,我可以做我想做的任何事。之所以很多事想做而未能做,是囿于自己所设的限。比如我想归隐山野与世无争,其实是可以实现的,只是我内心有牵绊有界限,自己画地为牢迈不出去而已。

精神世界的自由是绝对的。任何人都不能试图掌控我的思想。但我承认,精神世界的公开表达是受限的,也必须是受限的。毕竟,在社会群体中生存还是要遵循一定的法则,否则这世界会乱了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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