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情是两个人的事,
所以我,
只是个旁观者。
从开始的萌芽,到正式开始,到发展,到结束,像陪伴他们的爱情长跑,而我永远在烽线上。
初识他们是在高一,那个我最喜欢的班级。男的叫冬晔,女的叫panda,冬晔是我的室友,一米八三的大高个子,黑壮的身材,爱打篮球,异常屌丝。
我们爱叫他冬日华,而他听到这个名字,总会暴走而起。他是团支部书记,有能力,有想法。她呢,是个如熊猫般的可爱女孩,勇敢,大胆,果敢,但对于熟悉的人有些腻人。
她热爱尝试,所以加入青协,并果敢的加申请了竞争副社长,然后发现莫名其妙就当上了,傻人有傻福莫过于此。
高一最先熟悉的,当然是前后位,但对于我来说,前位是永远不会忘的,她们之于我,是嚣张年少是有愧青春。她们的故事,下次再说。
因为某人的原因,我从高一刚开始便有了外号,小衰。给我取外号的人,就像是在不知珍惜的年纪里失去的最宝贵的人。是个遗憾,都是残缺。
在陌生人面前,我是个爱笑和蔼可亲的人,有着热情,乐于助人,这对我来说,很是能给人亲切感。而她就是一个容易被这种亲切感吸引的人。
第一次对她印象深刻是从一次体育课,那是体育还是以班级为单位,休息时,我在她旁边,她说:小衰,我们做闺密吧。当时我是拒绝的,那时我所认为的闺密只有一人,而这种认为持续了三年,让我丢失了多少闺密呀。
我有些发愣,为什么呢,我笑着问。因为你人好呀。这好人卡让我无语凝噎。
我是没有回应的,但此次谈话后,仿佛开辟了新世界的大门。
何谓新世界?于她,是终于在高中找的一个能够谈心的人,于我,是有人来消磨我的耐心了。
日子过的很慢,和谐的班级生活,虽不出彩,但足以怀念。
她依旧执迷的叫我小衰,依旧欢乐的找我聊天,大胆的讲述任何事情,仿佛她认定一个人后,就足以依靠一生。然后知道今天我才发现,我是那唯一一个人。也许是她只会依靠一个人,也许是,天生朋友命,也许是只有我会包容她的所有骄横,所有无理取闹,所有的所有。
可那时,不止我一个人我一个人对她这般,有一个人做的比我更好。那个人,是他,冬晔。
渐渐的熟悉过后,交流的内容便聊到了寝室,她知我寝室情况,我解她寝室内涵。可论及对某个女寝的熟悉程度,都不及高二高三的那个寝室。这个故事很有趣,留待后来说。
青春嘛,多的就是躁动,不需要太多言语,只一眼,就可以为之展开疯狂的攻势。我的青春比较无聊,聊天打混是常态,相见的人在远方,想做的事不清楚,所以成了专业陪聊。
那时,班里流行打羽毛球,一下课,一群人拿着球拍疯狂的跑出班级,到楼下占位子。然后开始一场场紧张激烈的对打。而我和她和他和她,自然也愉快的加入此行列。而我们四个也是主流。
也许爱情的萌芽,在每日的打球中有了累积。最抵不过日日相处。
“小衰,明天早上起早我们去打羽毛球吧,我和杨洋一起,你和冬晔一起。”这是某天她提的建议,那时还没现在这般懒,虽有些迟疑,但也是答应了。
遂拉着冬晔,每天五点起来,洗漱后拿着球拍,去赴约。五点……太阳还没怎么升起,有着雾气,有着未亮的星空,有这么一行四人,打打闹闹,说说笑笑,迎着朝阳,有着不一样的青春色彩。
虽然我到现在还在想我那时是怎么起来那么早的。果然是那时年轻吗?
少男少女的热情,像那朝阳,初生内敛却奔放。我们最常的打球是男女混合双打,我和杨洋一组,她和他一组。我和杨洋的默契,怎么说呢,天生一对?而她和他却是不如我们俩。不过冬晔球技不错,倒也没多大差距。
如此这般的几个星期后,你会发现有了猫腻,冬晔和熊猫越走越近,熊猫对冬晔发起了攻势,真是如攻城般激烈,没有谁能抵的过熊猫的攻势,外表柔弱,却攻势如火。
冬晔所有初中旧情未忘,但,还是沦陷了。每次谈起这个,总是长叹一口气。
意识到这样的庄坑坞,我和杨洋就机智的找借口脱离了组织。所以每天清晨的无忧四人组,变成了拉着手,搂着肩的情侣,我陪你看每天的日出,我陪你面对一切。连金色的日光,都变得温柔别有意味。
“为何会选冬晔呢?因为他比你高呀。”嗯,一次聊天中的她的自问自答……
我对她的回应就是迎头一巴掌。醒醒吧我的儿。她傻笑一声,又欢快的说起别的事来。
她是一个适合做朋友而非恋人的少女,也许是因为某些家庭或生活环境原因。她对于爱情,有着不同于常人的执着。
她很多疑,因为冬晔在初中谈过一场恋爱,所以每当冬晔有一点不耐心的时候,她都会怀疑他是不是不爱她了。然后一哭二闹三再哭。乐此不疲。
她很任性,什么都随着自己的性子,一不开心就耍小脾气。摆着脸,嘴里哼哼的。
老实说,跟她谈恋爱是很累的一件事。你要做到无微不至的关心,要时刻忍耐她的脾气,要照顾她,帮助她。冬晔在这一方面做的堪称完美,他用他最大的耐心去包容她,每天花大量的时间和她在一起,忘记了学业。篮球场上奋力拼搏,只因有她,尽管他打篮球的姿势依旧很难看。
我可以看到,冬晔的疲惫,有些不堪重负的滋味。因为和她在一起,每天都要哄她,这不是夸张,这是真实,亲眼所见,不可不信。还要换着花样。
她撒泼打滚,他细心安慰。她任性刁蛮,他宽宏大量。他那么骄傲的一个人,为她低到了尘埃。但也仅仅是她罢了。
他说,谈恋爱了,就要负责呀。所以他一直坚持,享受着有被折磨着。
我知道这段爱情不会长久,我猜想是冬晔会先断。然而,是熊猫先断的。
断的很坚决,不留一点希望,我知道消息时,早已断了许久,冬晔在消沉,熊猫,也黯淡。
我不会去撮合复合,尽管我去的话,会有很大可能。但终究会离散,以此为终点,我觉得很好。
没有那么多一直到老的爱情,多的是刻骨铭心的爱情。这个世界的规则就是这般。
见惯了恋人间的撕心裂肺,看到白头偕老的,总会感到感动。最浪漫的事,莫过于,白头偕老。从相遇那天起,便约好了,今生,只你能伴我走下去。相遇,相守,白首。
熊猫和冬晔的爱情是有遗憾的,青春的我们不懂得为他人着想,也不懂所遇之人的可贵。只是尽情挥霍,回首时,才豁然悔悟。然唯时已晚,未来,只在前处。
他俩分手,是谁之过呢。当是冬晔之过。在许久之后的某天,他忽然找到我,问我,他最近如何,说是他对不起她。我问他当时究竟发生了什么,他只是搪塞。只是一味的让我多去看看熊猫,多照顾她。
他不说,我不多问,这是尊重。只是在分手后,他一直很低沉,简单来说,就是沉迷伤痛,无心学习。荒废的学业,带着荒废的他,去了远方的大学,有些凄惨,有些悲凉。但这并不是不学习的理由,命运只掌握在自己手中,自暴自弃,只能自己负责。
虽然后来冬晔又谈了一场恋爱,但终究没多大波浪,无多大起伏。这段没多少感情的恋爱,当然也无疾而终。我相信,在冬晔心理,永远会有这个如熊猫般的可爱女孩,藏在心里。她的笑容,她的脾气,在一起的点点滴滴,都是记忆。
而熊猫呢,分手后,就沉迷学习不可自拔,文科生的她,没有了丝毫升起,疲惫于学习,成就于学业。在高二高三期间,我去看过她几次,像换了个人一样,没有了过往的脾气,也不再像过往。爱情,真的有这般魔力吗?我有些期待。
所以,高二高三,我和熊猫的联系,很少,或者说是断了联系,她约我吃过一次饭,我没有回约。仅此而已。
大学,我在宣城,她在芜湖,一个小时的车程,也阻止了我的步伐。但我终究去看过她几次,因冬晔的拜托,因她是我的朋友。
她变了,仿若变回了高一模样。画着淡妆,穿着黑色提膝裙,打着一把黑色遮阳伞,趁着粉嫩的皮肤,浅露的小腿,带着刚洗完澡的清新气息,出水芙蓉最为诱人。好不美哉。
“好久不见我,你有些胖了。”嗯这是我的见面语。尽管一年多没正常联系,但依旧熟悉的感觉。
“果然就不该约你,哼。”
“嘿嘿,走啦,这里是你的主场。”
少男少女,便游荡在校园里。少女说着心事,少男边欣赏着少女蒲姿,边用余光扫着周围路过的女生。师范学校耶,简直是天堂!
无尽话,无穷事,有相遇,有欣喜,有离别,有不舍。
转眼又是几个月未见,她依旧沉迷于学习,当个学霸,我依旧游荡,争取当个学霸。
她依旧是我的好朋友,他也依旧是我的好朋友。若有缘分,终归会在一起,只是不是现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