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中央纪委引发《关于开展乡村振兴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的意见》,要着力纠正政策落实和工作推进中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这种充分说明,当前乡村振兴工作中存在着不正之风,对我国从全面脱贫到乡村振兴的衔接产生不利影响,对我们实现第二个百年目标产生不利影响。
意见强调,要围绕产业、人才、文化、生态、组织“五个振兴”,坚决纠治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片面理解、野蛮操作,“翻烧饼”、换频道,以及为群众办事推诿扯皮、敷衍塞责等问题。而在基层,作为乡村振兴工作实施的一线,落实之地,纪检部门更要严格整治不正之风、防治贪污腐败、杜绝形式主义,从而为乡村振兴保驾护航。
意见指出,要强化基层监督促进乡村治理,加强对村干部特别是“一肩挑”人员的监督管理,督促深化整治“村霸”,持续推动移风易俗。作为基层纪检部门,要严格落实政策要求,敢于“刀刃向内”,敢于动真格,深入开展整治工作,深挖细掘,坚决纠正工作中存在的不正之风。一是要加强走访调研,听取民声。听“民声”,才能惠“民生”,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我们党最大的执政优势在于密切联系群众,我们要坚持“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广泛听取人民群众认为当下乡村振兴工作中存在不足和问题,加强走访调研,了解事实真相,直面群众所反映的实际问题,只有坚持问题导向,紧紧依靠群众,才能真正寻找到问题所在,推动整治工作纵深开展。二是要保持高压状态,坚决严厉打击。“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遏制基层腐败问题必须具备行之有效的“武器”和方法。要继续落实高压状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对于四乡村振兴领域的不正之风,敢于纠正、坚决打击,绝不姑息,纪检部门要完善机制,健全流程,从严打击,形成震慑效果。三是要落实长效机制,形成良好环境。风清气正的工作环境在于治理,更在于自觉,整治基层问题,防治不正之风反弹回潮,要长期宣传,长期落实,长效整治,从而提升广大干部的自觉意识,营造出良好的氛围。当身边没有了歪风邪气,也就不会受到影响,因此,对于腐败顽疾要连根拔起,彻底清除,长效开展,从而做到防之有效。
实施好乡村振兴战略是全党工作的重中之重,是关系国民生计的根本性问题,开展基层治理,铸牢基层红线,有助于乡村振兴工作开展落实。基层纪检部门要坚定信念、严格工作,长效整治,为乡村振兴工作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