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树,从初中到现在我已经喜欢你六年了,六年的时间不长不短,却也没法抹去我的心意。 我喜欢你的那年是初夏,我们在教室里上课外面的凉蝉爬在树上叫个不停,外面的太阳很大,阳光从树叶的缝隙里跳下来,撒在你的身上,那是我便相信了这世上有隔世嫡仙这一说。下午我们的文科比较多,你擅长的却是理科,下午第一节课下课你总会趴在课桌上睡一小会儿,你坐在靠着窗户的地方,所以有些细碎的阳光照在你头上,脸上,肩上。这时候我一定会趴在桌子看你,因为这个时候你会褪掉满身的锋芒,安安静静的让我欣赏。 我们在学校里可谓是一个天上一个地下,你成绩很好,可是我是八辈子学渣的命。那是其实我就知道,我们的距离是我用什么都追不上的了。 我的朋友和你的朋友给我总结了你的性格,霸道、倔强、爱钻牛角尖、逞强。我觉得女生喜欢一个人的时候很可怜,她会觉得这个人很完美,就算是有再多的缺点在她眼里都是优点,当然那时候的我也不例外。 现在我还是喜欢阳光和树荫,这样会让我觉得我离你并不遥远,若是当初没遇到你,我现在是不是又是另一番光景呢。现在的我想起了一句话,改编一下就是,一见王郎误终生。 我等到了繁华落尽,却还是等不到你。
人生若只如初见(致初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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