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元前359年,商鞅变法,为取信于民,乃徙木为信。(令既具未布,恐民之不信,乃立三丈之木于国都市南门,募民有能徙置北门者予十金。民怪之,莫敢徙。复曰:“能徙者予五十金!”有一人徙之,辄予五十金。乃下令。)
而其后太子犯法,商鞅更是将其师傅公子虔鼻刑(割鼻)。因此不少人认为商鞅的法家就是强调赏罚分明,“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然而事实真的如此吗?
在“徙木为信”之前,商鞅和秦国老臣甘龙有过一段论战,说了两件事:一是对于下层人,不能和他们商量开创的计划,只能和他们分享成功的利益,颇有点“民可使由之,不可使知之”的意味;二是面对甘龙提出的按照旧法来治理,商鞅认为一般人都是安于世故,学者往往限于自我所知,所以都不值得去跟他们商量,换言之,“听我的即可”。
(卫鞅言于秦孝公曰:“夫民不可与虑始,而可与乐成。论至德者不和于俗,成大功者不谋于众。是以圣人苟可以强国,不法其故。”甘龙曰:“不然。缘法而治者,吏习而民安之。”卫鞅曰:“常人安于故俗,学者溺于所闻,以此两者,居官守法可也,非所与论于法之外也。智者作法,愚者制焉;贤者更礼,不肖者拘焉。”公曰:“善。”以卫鞅为左庶长,卒定变法之令。)
而在太子犯法一事,商鞅想的并非“太子犯法,与庶民同罪”,而是“法之不行,自上犯之”。说白了,商鞅想的只是建立权威,徙木立信是为了建立权威,给太子治罪也是为了建立权威,为了建立权威,商鞅甚至自己亲自执行刑罚,杀得渭水变红,“人多怨之”。
有意思的是,到了新政十年,那些以前说不行的人跑到商鞅面前来说行,商鞅却说不行了:“你们都是乱民,给我滚一边去!”(秦民初言令不便者,有来言令便。卫鞅曰:“此皆乱法之民也!”尽迁之于边。)从此再也没有人敢说话了。
可见,商鞅想的更多的,还是“听我的即可”,至于你说好,或者不好,都是不好。
然而时过境迁,商鞅尽管拥有无上威权,他却忘了这些权威看似是建立在徙木立信、杀伐决断,其实真正的权威只是系于秦王一身,秦王身死,尽管立法不废,但商鞅却死于非命。而如果以今人之观点看来,商鞅就不是一个会团结人的好干部。
(初,商君相秦,用法严酷,尝临渭沦囚,渭水尽赤,为相十年,人多怨之。赵良见商君,商君问曰:“子观我治秦,孰与五羖大夫贤?”赵良曰:“千人之诺诺,不如一士之谔谔。仆请终烧正言而无诛,可乎?”商君曰“诺。”赵良曰:“五羖大夫,荆之鄙人也,穆公举之牛口之下,而加之百姓之上,秦国莫敢望焉。相秦六七年而东伐郑,三置晋君,一救荆祸。其为相也,劳不坐乘,暑不张盖。行于国中,不从车乘,不操干戈。五羖大夫死,秦国男女流涕,童子不歌谣,舂者不相杵。今君之见也,因嬖人景监以为主;其从政也,凌轹公族,残伤百姓。公子虔杜门不出已八年矣。君又杀祝欢而黥公孙贾。《诗》曰:‘得人者兴,失人者崩。’此数者,非所以得人也。君之出也,后车载甲,多力而骈胁者为骖乘,持矛而操闟戟者旁车而趋。此一物不具,君固不出。《书》曰:‘恃德者昌,恃力者亡。’此数者,非恃德也。君之危若朝露,而尚贪商於之富,宠秦国之政,畜百姓之怨。秦王一旦捐宾客而不立朝,秦国之所以收君者岂其微哉!”商君弗从。居五月而难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