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有没有删过你最喜欢的人?我删过,有一句话说——熟人没有了情分便会比陌生人更陌生,的确如此。
曾在一个公众号看到过一篇题为“千万别删前任的微信”,理由有三。一、让他看着不断变漂亮、独立的你,而后悔与你分手。二、看看他更新的朋友圈,以一个“陌生人”的身份去重新审视他,你会发现他也不过如此。三、为了证明就算你在列表里,我也不会再去找你,证明爱的反义词是遗忘。
作为同样面临过这个问题的我,看到这篇文章,文章条理清晰,有理有据语言铿锵有力,掷地有声。我恍惚了,真的不该删吗?冥思甚久,我还是不赞同作者的观点。理由一有刻意报复心理。就如《万物生长》里那段台词说的那样:“我要用尽我的万种风情,让你在将来任何不和我在一起的时候,内心无法安宁。” 个人觉得实在没有必要,在一起时,我便是我,最好的我,分手后,我还是我,只是喜怒哀乐,再与你无关。不负当初的情分,不误往后的生活。
理由二换个身份和角度审视他,这个无可厚非,但是既然已经分手,他好与不好跟你又有啥关系,就算证实了他(她)不过如此,那当初看上他(她)的你又该是多低劣的眼光。
在一起,不追捧,分开后,不诋毁,是对曾经的爱情最起码的尊重。
理由三:我认同爱的反义词是遗忘,作者告诫道:别删前任的微信,当你看到他的消息还能毫无波澜时,你才知道自己究竟有多酷。我们然而谁能做到说忘就忘,这是一个漫长的过程,既然不联系,又何必每次鬼使神差的点开他的对话框,敲下一行字,犹豫半天又一个字一个字删除。谁允许你这么为难自己?我又为什么要经过这么漫长的难过和纠结后,只为了证明那一瞬间的酷?
一直以为,那些分手后果断删了前任微信的人都很酷,有一种“从此老死不相往来”的魄力。
然而我偏偏是奇葩的第三种人,没有果断地删,也没有一直保留微信,而是从难过到释怀,从单一分组移到普通分组,从置顶聊天到对话栏再没有出现那个人之后,才删了他。
他是一个北方少年,那时正好是冬天,在南方,雪是不多见的,南方的我对雪自然是有种莫名的喜爱。可能最先打动我的是那句:我带你去北方看雪,下雪的时候走一走,不撑伞,一路白头。太美的承诺只因为太年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