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去罗列的排比与青春物语

(一)

我曾和很要好的某某吐露过关于一段文字的看法,是我们曾经的同学写下的话。

(二)

人生中第一次学修辞的时候,或直接说,接触排比并开始用它的时候,已经注定了我会为此上瘾。排比是个很好又很好用的工具,无论是它的官方用途,使情感强烈,层层递进,还是别的什么使用方式,它始终在这么出色地在完成任务,就像人群里,外貌最出色,情感最炽热的那些人一样。

我常常使用它,无论是在曾经写散文的那会儿,还是曾经写小说,写诗,写青春物语的日子。散文的标配就是双线并进加大段排比,加之各类明喻暗喻,夸张借代,兼具了伤感和冷嘲热讽的情绪。那些文章就像是时时刻刻都可能掉出来的一截线头,也许会使得整件毛衣都被就此扯散。

因为排比这令人上瘾的吃食,情绪像藏不住的肚腩。

(三)

提及情绪的宣泄,除了散文,写青春物语自然也用它。

我管和青春有关的文字叫青春物语,并把青春期的结束日期定在了高考结束后左右,虽然我想,没人能确定地说他们的青春到底在什么时候结束,这和年龄无关,也和第二性征无关,在那个结束与新的开始之间,也只有一丝微妙的转变罢了,也许有人永远没能长大,也有人来不及感知并捕捉那丝微妙。

再者,人总爱往回想,看到旧物往回想,看到新物也往回想,可能是一种习惯,可能,真是因为青春有什么魔力吧。因此,便不把它当作生物和心理学里出现的那个薄薄的有释义的名词了。

没什么比青春物语更适合用排比。

永远列不完的校园景色,以及记忆里的人和事,这些无论是作为论据还是引燃更多个体情绪的信子,都是那么有效。经历过的人,谁不会被“某段”鹅卵石路,被“某棵”红枫,甚至被“某食堂”的白斩鸡强行召唤出记忆宫殿来,在评论里炸成一片,翻箱倒柜,把满当的事物扒拉出来。如同暗号一般,互相对上,兀自感动一把;谁不像感染了病毒的程序一般自动列队,甚至主动开始验证滚雪球效应,做“人形花名册”呢。

(四)

这只是人家表达情绪的方式罢了,某某是这么说的。

可能是排比的万金油功效贯穿了那些学过修辞的脑袋,可能是整齐的排列和相同的字数戳中了强迫症的芳心,谁知道呢,对我而言,也就像我那会儿常吃常吃吃腻了的土豆丝吧。

在我心里,青春也是扎实垒下的一块砖,一个小小的不起眼的但纹丝不动的里程碑,每每想回到从前的时候,一边感叹着无从实现,一边已开始回想以前的那些细节。它们那么实又那么虚,实到那段鹅卵石路的长度,那棵红枫的样子,和白斩鸡的味道,但是又虚到让人不明白这些与青春的关系。也许它们算是标志,但总归不是一个转折,一个highlight,最多也就是话剧里的背景罢了。但若是真的移动了,青春的布景多少也改变了,因而说它们是引线再准确不过,经历过的人,布景是一致的,只是故事不同罢了。

大抵是人的神经时不时衰弱,在临近那年高考的日期,临近那年毕业的日期时,仿佛PTSD一般对这类回忆感到无所适从,不愿加入他们去反复回想,但是思绪飘忽时又会控制不住地转到那个角落。这也正常。只不过我对于一篇又一篇相似的回忆感到不解,自己也时时反思,写青春的时候,或是描摹别的时间段发生的事时,或是表达情感的时候,除了罗列出那些细节,别无他法了吗?

对人告白时,我们写道:我还记得…,我还记得…,我还记得…, 其中可能会填写某次眼神对视,某次肢体接触,某家的草莓蛋糕。

回忆往昔时,我们写道,我还记得…,我还记得…,我还记得…,其中可能又是鹅卵石路,又是红枫,又是白斩鸡。

在情绪高涨的时候,“我还记得”简直成了小作文的标准句式。那个感觉,就像拼图与实物的区别,在我看到《星月夜》的时候,我想,见到了啊,甚是激动,在我拼完一千片的《星月夜》时,别人的评价也就是,拼得厉害啊。

拼得厉害啊,细节一个不落,好像脑中时时刻刻在存档一般,唯独没有放弃过再现那段日子的念头。于我而言,我已经把那一袋关于青春的关键词都丢到了海里,不愿复述任何细节了,也不会与曾经的战友对“我还记得”的口令。对我来说,过去的事,像胳肢窝一样,挠到后便会敏感而反应激烈,但是一次过后,会将其圈为禁脔,不再轻易受人侵袭。

(末)

我无法决定别人表达情绪的方式,于是主动放弃了被那些手戳到胳肢窝的可能。惟愿自己的文字丰富起来,不做拼图,不做棉花填充的布偶。

明明有那么多细腻的情绪在流淌,为什么只选择了河床上的石头来加以描写,莫非仅因为它们显眼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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