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一的早高峰,相信不用说大伙们都能知道是啥样。幸运的是,早上挤地铁,遇上一个超暖心的小哥哥。眼看地铁门就要关上了,可我的包包还挤在外面,然后那位暖心的小哥哥拉着我的胳膊往他的那个位置移了移。
果然,爱笑的人运气都不会太差。
这要换做平时,地铁里的人都是把我往外推(换乘站的人真的超多)。突然有人把你往里拉了你一把的时候,心里别提有多暖心了。这位小哥哥的打扮也挺有个性的,黑色西装+黑色休闲裤+vans帆布鞋+锡纸烫+耳钉,痞帅痞帅的那种。
小哥哥外表看起来很冷漠,有点不合群的样子,但是某一瞬间的动作会让人觉得很暖心。我猜,他应该也是一个优秀的人吧。
亚里士多德说过,“离群索居者,不是野兽,便是神灵”。网上也有人说,没有人是完全合群的,也没有人是完全不合群的。
合群的未必真的认同和喜欢这个群,只是出于某种需要才这么做。这是表面的合群,内心深处并不合群,这也是绝大多数人所谓合群的实质。而看似不合群的人,也并非真的不合群,他其实是合群的,只是你不在他的群里。
毕竟,物以类聚,人以群分。
要努力成为一个不合群的人,对大众保持警惕;学会在自己身上挖掘力量的来源,而不是处处寻求别人的首肯。好友的数量最好一个饭桌能坐下,不多不少;不强求廉价的善意,也不忍受无端的恶意;在道德审判别人之前,先审判自己。
直到现在在一个城市生活了一段时间后,我开始习惯一个人了,甚至开始喜欢一个人了,我喜欢一个人插上耳机坐很久的地铁,去陌生的地方,也喜欢一个人去便利店买酸奶。
当这一切都变成一种习惯时,才知道,原来一个人的时候真的很酷。
所以啊,与其努力假装合群,不如做自己,一个人也可以像一支队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