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是新的一年,又是关于爱与和平的对抗?
我是很少去写一些具有观点性文章的人,因为我觉得,这世界上每个人基于自己的知识构成和生活环境,对于每件事,都会有不同的观点,但是只有一件事,我一直以来都保持着鲜明的态度,无论是在我的小说里面,还是和朋友、当事人的交流当中,我都会一直坚持着这个观点。
我记得在贴吧吐槽耽美写手过度消费LGBT市场的时候,曾经我的读者和我说过一句话:你吐槽起来真的是让我们看着都害怕。
为了避免这个情况的一再出现,我也是尽力的让自己写出来的东西都能够相对平和一点,不希望有太多让读者看起来觉得有阅读导致的不适感。
但是,眼看着马上要到新的一年了,又到了一年一度相亲逼婚管生娃的时候了。无论是作为一个想要呼唤LOVE WINS的作者来说还是作为一个律师或者是作为一个LGBT公益的志愿者来说,都觉得我应该来说说一个不是只有中国有,但是却在中国发扬光大的行为——【形婚】。
首先,为了避免读者可能对于这个概念有不清楚的,或者是了解与我不同的,我先做一个释明,在这里我所写的【形婚】这个行为的定性应该是如下的:一个gay与一个les基于某种目的,在婚前互相知晓对方是LGBT群体的情况下,通过合法的程序去领取结婚证,缔结一段婚姻关系的行为。
当然这个定义可能与读者的观点有所不同,但是文章中讨论到的【形婚】请仅以这个定义来理解,至于有什么不同的理解,欢迎大家在文章的评论讨论区中进行补充或者是讨论。
我在我的工作中因为亲近LGBT群体,经常会被一些人问到:你说我能不能依靠形婚解决什么什么问题。
诸如此类的问题,我都会尽力地去拦一下,虽然我知道,每当LGBT群体出现这种想法的时候,根本不是一个人的只言片语能够拦住的。反应在当下就是,我无论是和他说法律,或者是和他说情理,甚至是给他做做风险预警都好,都会被他们搬出悉心准备的理由来驳斥。
其实,在经历了那么多的相似的咨询之后,倒也是自己有了点认识:或许TA们把这个问题问道我,并不是想要我和他们说清楚这当中的利弊,TA们只是想要有那么一个人去赞成他,而这个人最好是一个相对于自己的专业人事。
所以,我现在对于形婚的咨询,都会在整个谈话之后,他反驳之前说上这样的一段话:我所说的,只是根据我的经验和我的知识构成去给你说到的风险,至于你怎么做,是你的选择。但是我也有言在先,所有我拦过的人,因为不相信我,而被现实打得哇哇叫的时候,别哭着回来和我说:“要是当初听你的就好了。”
或许,会有人觉得我这样的说辞略显无情了,但是这也是无可奈何的办法,毕竟无论你如何去说,人都有一种天性就是【眼见为实】,我不知道这是不是应该作为一个美德来传承,但是至少在这件事上,或许并不是一个好的传统。
加之,人还有一种天性,就是当主观的分析一件事的时候,总是会把对自己有利的可能无限放大,哪怕实际上只有微乎其微的可能性,当然与之相伴的,就会把对自己不利的可能性无限缩小,哪怕实际上这个问题已经迫在眉睫。
这可能就是人认知上的【趋利避害】吧!错了么?应该是没错的,只是大多数人都没有办法去把这种天性落实到实处,而只能让其留存在自己的认知界。那么我就作为一个旁观者,来抛砖引玉的说些许自己对于形婚【趋利避害】的看法吧。
一:您选的那个人是否真的如同您“认知”到的那个形象。
形婚本就是一场对世的欺骗,本就没有感情基础,加之选择形婚大多是因为外界的压力自己已经没办法抵抗了,才会选择的一个“万全”之策。无非是通过网络,或者一些其他的媒介平台,双方在短到还不够时间好好了解的情况下,就已经把终生定下。
人心,是这个世界上最难测的东西。就算是经过了长期的了解,也不一定就对自己的枕边人能够称得上一句“知根知底”。何况只是凭借着主观提供的一些资料信息,和短暂到喝杯茶的时间内了解到的信息,就想要对方对自己交托最真实的那个形象呢?
TA有多少小算盘,或许你现在不知道、以后不知道,更甚是在离婚诉讼当时都还不能够得出清楚的认知。
你所“认知”到的形象,绝对只是TA千面中的一面。毕竟在当今社会,能够求得生存没被职场、生活中那些莫须有罪名玩死的人、能够在一个看似波澜不惊实则暗流涌动的LGBT群体里面活得光线靓丽的那些人、能够把自己LGBT群体身份掩盖得那么好而不被旁观者知晓的人,真的会在那么短的时间把自己的一切都暴露在你的面前么?
二:您是否具有足够的风险管控的思维,和风险管控的能力。
形婚这个关系,是将世间很复杂的婚姻关系,以自以为简化的方法达成的一个合意。但是容我说一句实话,这世界上真的没有谁敢拍着胸脯说一句,我能够把这段关系里面的所有风险都管控得有条不紊。
纵然是《婚姻法》,也不能穷尽婚姻里面出现的一切关系,何况我们要去说婚姻的话,从婚姻法的制定上还是多出了一个感情基础的。在这样的基础上,《婚姻法》都能够逐渐被现代人玩成了“离婚程序法”和“夫妻共同财产分割法”。
在这样的基础上,说到底,【形婚】这个关系可能能够维系的也不过是各取所需了,甚至是任何一方都在谋划着让对方为这段关系多付出几分,或者是为最终关系瓦解时的账单买单。那么作为一个针对于投资理财的风险都不能够完善把控的人,谁人真的能说出一句问心无愧的“我可以”。
三:您真的具备足够的演技,去欺骗这个世界上所有的人?
我不否认我们的身边存在着各式各样的影帝、影后。但是真的当面对生活琐事,面对这样一个对世的欺骗的时候,你是否能够把每一段需要曝光在外的世间都演绎得如此真实?
就算是演技精湛的演员,也会在驾驭一段不属于自己的感情时NG出戏。何况其实您对于这段感情其实内心是抵触的,一段连自己都不能够欺骗的关系,想要欺骗整个世界,如果做到,我真的只能说一句,世界欠你以座奥斯卡。
更加我不能想象如果这段关系有幸坚持到生子之后,且不论这个孩子是用什么手段得来,但是这个孩子应该是几世作孽才会落得如此下场吧,从小要面对貌合神离的父母,生活在一个万全没有爱的独立关系之中,即便是父母双方都在说着我是多么的爱这个孩子,却不知道自己这种把爱作为筹码交换一个继承人的行为,是让孩子多么失望。
我们总是痛斥着当代社会,越来越没有了人情味,可是不正是我们自己使得这样的情况越演愈烈么?我们虚伪的【关系】想要去教导出一个真实的性格?我们虚伪的【自己】想要去培养出一个真实的人格?我们虚伪的【爱情】想要去孕育出真实的回应?
我以上说出的几点并没有将【形婚】的风险悉数说出,仅仅是找出了几个具有代表性的方面稍加阐述,而当中的更多的问题或许也就只能借用岳珂那一句:如鱼饮水,冷暖自知。
我不想去抨击选择【形婚】的人,因为或许他们也是无奈之举,不知道该怎么面对外界的压力,只是我想尽我一点微薄的力量去尝试阻止这一行为的再出现,因为我所见的形婚,无非分为几个阶段:哭晕在民政局、哭晕在婚礼上、哭晕在婚床上、哭晕在财产上、哭晕在离婚判决上。
我不希望有更多的人因为一些营销性媒体或者平台所虚构出来的乌托邦而扑火,我们只是飞蛾不是凤凰,我们在这样的赌博之中或许只能化为湮粉,而不可能浴火重生。
还记得蔡康永在《奇葩说》里面说过,不是所有的人都能够面临出柜带来的后续问题。
我也承认【出柜】或许并不是最好的办法,也可能会承受一些不愿意承担的痛苦,但是应该是没有比【出柜】很简便的办法,至少他并不需要你为之付出更多的谎言。
我们或许并不能够成为我们最期待的样子,但是我们应该能够活成我自己。
这也是我真心的期望,如果,这篇短文,能够让你稍微思索,那也不辜负我所花费的时间,也希望能够转发一下让更多的人看到浅薄的意见。
仅此而已。
——微博补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