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了好长时间的雨,早上去上班的时候,才发现马路上都湿漉漉的。在南方生活了许多年之后又回到北方,说不清是因为什么,大概是因为没有撞倒过的南墙,总渴望撞倒了去看看,才能够心甘情愿地承认,自己当时的眼光着实谈不上好。
每当看见雾气升腾起来地时刻,我总是会想起2016年,在建德度过的夏天。那是我第一次真正走进孟浩然笔下《宿建德江》的世界,只不过与他不同的是,我那时尚且二十出头,还没有从大学的象牙塔走出来,陪伴同行的,是那时全身心喜欢的人,所以我没有愁绪。
我记得住的酒店转角的小店里的炸串十分美味,让此刻的我回想起来都会有一种口舌生津的感觉。步行街的肯德基甜筒很可口,吃完饭的时候,总是会有意无意地散步到那个地方,然后掏出零钱,买上一两个甜筒。当然啦,还有那条笔直的地下商城,穿过琳琅满目的商品,走到步行街的尽头,就是建德江边。
我时常撑着伞在那江边一坐便是一个下午,江上的清风习习,将夏季的每个毛孔都灌满了凉意,那是一种无法言喻的满足感,我喜欢那风,因为它让我觉得身体的周遭都变得轻快,也喜欢那时的自己,没有太多顾虑,自由自在的感觉会让此刻的我不禁感慨——那些回不去的良辰美景,都是举世无双的好时光。
每当傍晚上游水库放水的时候,江面上的冷热水交替,就会激起淡淡的雾气,江边的青山,桥上的霓虹、如织的行人,都浅浅淡淡地氤氲在那片湿漉漉的雾气中,明明灭灭,仿佛一下就置身云海当中了一般。兴许是因为每次排水的量不大,河岸边的小贩并不会因为偶尔激起来的水花便收起摊子,那时我还有坐下来消磨的时间,也还有不烦琐碎的心境,偶然间的一天,我在一个涂石膏像的摊位前,看见了自己一直喜欢的机器猫,尽管它的配色十分单一,但我还是坐在那儿,拿着比我小指头大不了多少的毛笔,细细碎碎地涂了一个下午。
同伴来找我的时候,暮色已经完全隐去了,江滨公园的行人也已经多了起来,起风了,他拿着外套轻轻披在我的肩上,像极了小时候爸爸在我生病的时候,轻轻走到我窗前摸摸我的额头,替我掖掖被子的感觉,有那么一刻,我的脑子生出一阵恍惚,我不知道我喜欢他是喜欢他这个人本身,还是贪念他在那些细碎的时刻带给我的那些熟悉的安全感。那是我能切切实实能感受到的为数不多的可以称之为幸福的时刻,但那些时刻都过于微不足道,以至于许多年后才会明白,那些当时所谓的寻常,都是回忆里值得仔细珍藏的片段。
也不知道是不是越长大越觉得自己活得愈发死气沉沉地,我也是这一两年才真正喜欢夏季,因为我总觉得,夏天里的万物都在仔细生长着,疯狂拔节,那种浓厚的生命力,会给我一种“还是要活着”的感觉。但有时候又不得不嗤笑自己的痴——万物的生命力是万物的,跟你有什么关系?
人在面对现状感觉无能为力的时候才会渴望通过外物寄托点什么,没有勇气承担生活的种种困难时,才会把自己的懦弱说成为了旁人牺牲。好像只要自己的精神世界站在了某个可以被称为制高点的位置上,自己的卑鄙、粗野、懦弱、无能都变成了一种崇高。生命应该是真诚的,跨越那些卑劣之外,应该拥有一份沸腾的鲜活,以一种掷地有声的方式告诉这个世界,我来过,也活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