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限塑禁塑时间表
1.国家:2020年8月28日 商务部办公厅 《禁塑限塑阶段性任务》


2.地方:2020年8月20日 广东省发展改革委 广东省生态环境厅 《关于进一步加强塑料污染治理的实施意见》

二、有序推进部分塑料制品的禁限工作
(三)禁止生产、销售的塑料制品。全省范围内禁止生产和销售厚度小于0.025毫米的超薄塑料购物袋、厚度小于0.01毫米的聚乙烯农用地膜。禁止以医疗废物为原料制造塑料制品;禁止将回收利用的废塑料输液袋(瓶)用于原用途或用于制造餐饮容器以及玩具等儿童用品。加大禁止“洋垃圾”进口监管和打私力度,确保“全面禁止废塑料进口”落实到位。到2020年底,禁止生产和销售一次性发泡塑料餐具、一次性塑料棉签;禁止生产含塑料微珠的日化产品。到2022年底,禁止销售含塑料微珠的日化产品。国家《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明确的属于淘汰类的塑料制品项目,禁止投资;属于限制类项目,禁止新建。
(四)禁止、限制使用的塑料制品。
1.不可降解塑料袋。到2020年底,全省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等单位食堂带头停止使用不可降解塑料袋;广州、深圳城市建成区的商场、超市、药店、书店等场所以及餐饮打包外卖服务和各类展会活动,禁止使用不可降解塑料袋,集贸市场规范和限制使用不可降解塑料袋。到2022年底,实施范围扩大至全部地级以上城市建成区和沿海地市县城建成区。到2025年底,上述区域的集贸市场禁止使用不可降解塑料袋。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在城乡结合部、乡镇和农村地区集市等场所停止使用不可降解塑料袋。
2.一次性塑料餐具。到2020年底,全省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等单位食堂带头停止使用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餐具;全省范围内餐饮行业禁止使用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吸管,不得主动向消费者提供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餐具;地级以上城市建成区、景区景点的餐饮堂食服务,禁止使用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餐具。到2022年底,县城建成区、景区景点餐饮堂食服务,禁止使用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餐具。到2025年底,地级以上城市餐饮外卖领域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餐具消耗强度下降30%以上。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在餐饮行业提供打包外卖服务时停止使用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餐具。
3.宾馆、酒店一次性塑料用品。到2022年底,全省范围内星级宾馆、酒店等场所不得主动提供一次性塑料用品,可通过设置自助购买机、提供续充型洗洁剂等方式提供相关服务;到2025年底,实施范围扩大至所有宾馆、酒店、民宿。
4.快递塑料包装。到2020年底,全省范围内邮政快递网点45毫米宽度及以下的胶带封装比例提高到90%以上,免胶带纸箱应用比例提高到10%以上。到2022年底,全省范围内邮政快递网点禁止使用不可降解的塑料包装袋、一次性塑料编织袋等,降低不可降解的塑料胶带使用量,免胶带纸箱应用比例提高到15%以上。到2025年底,全省范围内邮政快递网点禁止使用不可降解的塑料胶带,免胶带纸箱应用比例提高到20%以上。
二、可降解定义
1.普遍性理解
可降解塑料(物理):在规定环境条件下,经过一段时间和包含一个或更多步骤,导致材料结构发生显著变化而损失某些性能丧失(如完整性,相对分子质量结构或力学强度)和/或发生破碎的塑料。
//这种降解方式只是把塑料分解成肉眼难以察觉的塑料微粒,并不能真正消除塑料危害。可生物降解塑料(生物):在自然环境或特定条件下,由自然界存在的微生物作用引起降解,并最终完全降解二氧化碳(CO2)或/和甲烷(CH4)、水(H2O)及其所含元素的矿化无机盐以及新的生物质(如微生物死体等)的塑料。
三、可降解材料
1.可降解塑料原料
可(生物)降解塑料原料如下图:

2.可用于食品接触用的可降解塑料树脂
根据《GB 4806.6-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用塑料树脂》表A.1,可以使用的可降解塑料树脂有:PLA、PBAT、PBT、PBS、PVA或PVOH等。
四、相关标准
GB/T 33796-2017 热塑性淀粉通用技术要求
GB/T 20197-2006 降解塑料的定义、分类、标识和降解性能要求
GB/T 28206-2011 可堆肥塑料技术要求
GB/T 16716.7-2012 包装与包装废弃物 第7部分: 生物降解和堆肥
GB/T 32163.2-2015 生态设计产品评价规范 第2部分:可降解塑料
GB/T 37866-2019 绿色产品评价 塑料制品
HJ/T 202-2005 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 一次性餐饮具
HJ 209-2017 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 塑料包装制品
DB46/T 505-2020 全生物降解塑料制品通用技术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