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濡以沫不如相忘于江湖,那个忘做不到,你要是有一天火了,帮我改成这个望吧。”
这是手柄喝多了告诉我的一句话,这句话还有后一句,我没忍心放在开头,当时他说,灰灰啊,我这几年,人也砍过,局子也进去过,没什么让我怂的事,唯独零食这个女孩,我是真的怕了,怕我有一天不在了,她害怕,要是给我个愿望,就这样吧,不要余生了,一天就好。
先简单介绍一下男主人公,手柄,我小学时候最好的哥们,说来我这个人,我是我们班的尖子,一直都是一个又乖学习成绩又好的小男孩,手柄呢,单亲家庭,有一个酗酒暴力的爸爸,在三年级的时候就纠结了同班的三个男生,自诩青龙帮,横行霸道,手柄因为个高长得又成熟自然是老大,可偏偏就是这样两个截然不同的人交上了好朋友。以至于若干年后,老师知道了后还以为是我在扯淡。
后来有一次小学毕业之后我在饭桌上问他,你咋想跟我做了朋友的,当时你还是黑社会头子呢。他说,嗯,我觉得你有傲世天下的气质。
滚蛋,这都21世纪了,还傲视天下。说完一饮而尽。
我觉得世界一直都很奇妙,让我们两个本不是一条路上的男人执酒共饮,然而,最后他还是走向了他的江湖,从不回头。
一个美好的爱情故事怎么可以没有女主人公。那是一个看上去人畜无害的单纯姑娘,五年级转学进来我们班。叫零食。人长得漂亮,学习好,家境优秀。附带说一句,是我们的班长,还记得有一次老师去开会,教室里炸了锅,零食多次管教结果没用。最后,所有人都想不到,她径直走到了前面,用两支纤细的双腿跪了下来,那一刻真的是整个世界都安静了。别吵了好不好!歇斯底里,这时候班级里没有一点声音,除了手柄的心跳。
打那以后,每次有谁调皮捣蛋,手柄的拳头就火速赶到,在老师之前把淘气包胖揍一顿。旁边只有我一直在骂娘,在我看来,一个铁骨铮铮的汉子怎么会如此沉迷于美色。到底是薯片不好吃啊还是游戏不好玩啊,怎么想不开去追姑娘了。所以我对手柄一直表示一种鄙视到底的态度。
若干年后,我才明白像这样的女孩无疑活在每个男孩的梦里,虽然大家还不懂应该怎么跟女孩表白,怎么跟女孩相处,甚至不曾想到长大之后的岁岁月月,长大以后的残酷现实。有的只是一次内心深处的微微悸动,就足以震撼整个青春岁月。
那个时候,更令我惊讶的是,手柄开始学习了。当然,只局限于拿着练习本问问题,问谁呢。傻子都知道。
不过说起还好,零食不是那种不食人间烟火的飘飘仙女,有时候也会耐心的教手柄,有时候也肆无忌惮的开玩笑。唉,还是一样,等到所有人都经历的多了之后,才发现,这种若即若离的感觉才是最让人绝望的,每一个男生都会有被爱上的错觉,当然只是错觉。就好像大年三十突然阳光明媚好像春天,等你换好春装,一出门,大雪满城。
在暧昧的青春时光里,有人都爱过沈佳宜,不过也有人爱过林真心。她或许不是那么亭亭玉立风姿绰约,学习可能也不拔尖,也不一定留着马尾,或许是假小子,或许很普通到人群中注意不到,但她真实可爱,有血有肉,总有人就是猝不及防的爱上这种素面朝天的青春味。
一转眼到了初中,零食和我都毫不费劲的考上了我们市的重点高中,还在一个班里。而手柄,因为学习成绩惨不忍睹,就这么,成了社会青年。有时候,不想承认都不行,两个生活轨迹逐渐偏差的人,渐渐的也就疏远,不再联系,有人说他去当了兵,有人说他在学理发当小工,就这么走散了。
再次见到他是那个初三的夏天,可能是因为初三大家学习紧烦躁压力大,那次夏天,校门口打过好多次架,认识的,不认识的,我还听说有一次隔壁班两个男生只是因为我在厕所里多看了你一眼,从此就要打坏你容颜,顺带其中一人找来的哥们后背被砍缝了好几针。那个时候打群架,我现在总结起来无非都是一个套路,两人有了摩擦,你等着放学的!我找人来!
找就找!看谁人多!
就是这样,校门口平白无故多了两伙人,关键是两伙互相都不认识的人。手里拿着一杯奶茶,我听说这里面有个规矩是奶茶一摔就开干,不过遇到认识的就很尴尬了,传说有一次两伙人碰面发现大家都认识,这个是那个的邻居,那个是这个的老同学,得,这还打什么,结果最后你猜怎么着,两伙人找了个小烧烤去喝酒了,只剩下两个起了摩擦的大眼瞪小眼。
我跟手柄就是这么重逢的,他在对面。
当天晚上,我翘掉了晚自习去跟他吃饭,吃的有些晚了,不过正好是我们放学的时间,我直接回去班级里取书包,手柄在校门口不远处等我。
隔壁音像店放着周杰伦的红尘客栈。若干年后回想起来很是应景。
“天涯的尽头是风沙,红尘的故事叫牵挂,封刀隐没在寻常人家,东篱下。”
手柄在醉眼朦胧之间,听到了一声尖叫,那个声音很熟悉,可是却想不起来了是谁,不过欺负女生这件事,一直为江湖中人所不齿,青龙帮的帮主手柄当然冲了过去,一声怒吼,把小流氓吓得不轻。
作为英雄,这个时候怎么能不回头看看美人呢,手柄回头看了看,浑身一抖,是零食。她捂着自己的胸口,颤抖着。衣服上的纽扣也开了。
手柄走向小流氓,说,兄弟,你混哪的。欺负女生不讲江湖道义,这句话还没说完,才发现他手里的刀。
扑哧一声,手柄还没有反应过来,刀子刺了进去,没有一句废话,手柄倒在了血泊里。凶手朝他吐了口吐沫,仓皇逃去。零食也吓傻了,直直的向后倒了下去。后脑勺重重的磕在了马路牙子上。也是一片血。就这么的,两滩血交汇在一起,很暧昧,就像那年春天,樱花满地。
幸好刀子没有伤到重要的器官,缝了针,止了血,也就没什么事了。第二天下午,我去看他,他见到我,虚弱的说,零食怎么样了。我笑笑说,没事了,她父母把她接走了,也付清了你的医药费,放心吧。你好好养伤。
其实有一件事,我一直都没有告诉手柄,我觉得或许他永远不能知道,也不应该知道。或许也是我不忍心告诉他吧。
那就是早上在病房门口,零食的父母找到我说,因为创伤性应激障碍,零食除了她的父母其他人都不记得了,甚至忘记了在哪上学。我们决定出国了,看看国外的大夫,说不定能好。一个月后走,拜托我把她在学校的东西收拾一下。
手柄出院后,他让我帮忙约零食和他见面。我说,好。
因为我不知道说什么,我只能说最好别提那天晚上,手柄说行。
见面的地方约在了学校大门外的奶茶店,不出我所料,手柄拿着鲜花出现在零食面前。这个涉世未深的小姑娘一脸茫然,不知所措,然后似乎头有点疼,什么都想不起来。尴尬之中,她的父母打来电话,匆匆离去。
手柄回来找我的时候,难掩心中的失落。
她果然还是忘记了我啊,就像你说的,太久没见了,如果两人的生活轨迹完全不同,本来就不可能有什么交集,时间一长。难免会不记得。我不难过,相濡以沫不如相忘于江湖。不是忘记的忘,而是望着的望,我会用我的余生望着她。
可是只有我知道啊,当时在奶茶店零食的手机是我打过去的,谁都没想到,相忘,最后还是忘记的忘,恍惚间我的记忆突然回到出事的前几天,零食跟我说,诶,灰灰,你还能不能找到,叫手柄的那个小学同学,就是当初那个小男子汉,对,就是那个教训淘气包的淘气包,现在一定挺帅的。哈哈,你要是能联系上帮我约他吃饭啊。想他了。我说,好。
“相濡以沫不如相忘于江湖,那个忘做不到,你要是有一天火了,帮我改成这个望吧。我会,用我的余生望着她。”
话毕,一饮而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