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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路说他第一次遇见沐子是在一个细雨婆娑的冬天里。沐子撑着一把黄色的雨伞,穿了件白色T恤,宽松的牛仔裤蹲在地上,正在给学校的流浪猫喂食。
他说感觉自己当时就像被丘比特的箭射中一样,接受了爱神的指引,一步一步向沐子靠近,蹲在她右边。他明显感觉得到在他蹲下来的那一刻,沐子往她左边挪了挪。
林路伸手摸了摸正在瑟瑟发抖的小猫,转头搭讪沐子。
“你喜欢猫?经常过来喂它吗?”
“嗯,有时路过会带点吃的给它。”
沐子抬头,露出浅浅的微笑,声音很轻柔。
林路就这样被眼前这个温懦、腼腆、害羞的女生吸引了。
在林路眼里,这个穿着朴素、文静淡雅的女生与他周围那些性感泼辣、脏话不绝口的女生相比,显然是清新脱俗的一股清流,就这样流进了他的心里。
而自从那天遇见了沐子后,林路放弃了以往他那种简单直接的撩妹技能,开始创造各种机会假装与沐子偶遇。
林路装模作样抱着几本书在图书馆等待沐子,在摸清了沐子常坐的位置后,就在她的对面坐下,等到沐子一来,就用吃惊的语气和沐子打招呼。
“”巧啊,又遇见你了。”
“嗯。”
沐子依旧害羞腼腆,但浅浅的微笑却如同冬日里的一阵暖风,驱散了林路全身的寒冷。
他瞄准沐子去给流浪猫喂食的时间,抱着一大袋猫粮,等到沐子走进,林路又主动打招呼,两人边喂猫边逗猫,沐子还是笑得一如既往地温暖。
图书馆、食堂、超市、音乐楼、自习室、美术馆等沐子会去的地方,林路都调查得清清楚楚。在第35次偶遇后,林路终于忍不住开口了。
“你不觉得我们很有缘分吗?这个月已经是我们第35次偶遇了。”
“你记得很清楚嘛?!”
“所以你不觉得你应该做我女朋友吗?既然我们这么有缘。”
沐子噗嗤一笑,没说话,又继续喂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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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时的林路仗着家里有点钱,任性地挥霍着自己的青春。白天呆在宿舍睡觉打游戏,晚上和一群兄弟到酒吧混到凌晨一两点才翻墙回来。
当天晚上,林路就叫了他那几个兄弟一起到平时去的那个酒吧,郑重其事地对他们说:“我以后不来酒吧了,我交女朋友了。”
此话一出,林路的几个兄弟拍桌狂笑,纷纷嘲笑他又不是第一次交女朋友,再说还有人能管得住他?
但林路果真从那天晚上后,不管他那几个兄弟怎么约他,他打死都没去。
他们很好奇是“何方妖孽”把林路给降住了。见到沐子后,趁沐子去上洗手间,大头压低声音对林路说:“这姑娘一看就是个好姑娘,你可别只是玩玩,害了人家姑娘。”
“滚滚滚,我从来没有这么认真过。”
林路问过沐子,是什么时候喜欢上他的。
沐子说有次看见他在食堂帮一个没带饭卡的清洁工阿姨刷饭卡,还吩咐打饭师傅多打点,把自己的那个座位让给那个阿姨坐。她当时觉得林路并不像她从其他室友口中了解到的那样玩世不恭,身上一堆坏毛病,还是很有爱心。
在接下来的一次次偶遇中,她发现他人并不坏,有时还感觉得到他那种青涩的可爱。就这样慢慢产生了好感,再到后来的喜欢。
林路从小到大就是那种不听话的小孩,别人总觉得他玩世不恭,从来没有人认真地去了解他,理解他。
那是他第一次从一个刚认识两个月的女生口中,得到了认可。
尽管他对学习还是没有热情,但因为沐子,他愿意抱起课本去教室,即使听了几分钟就睡着。
从没在图书馆学习的他,也跟着沐子到图书馆,沐子在一旁认真学习,他则翻了几页侦探小说,就又倒头就睡。
其实林路小时候被猫抓伤过,一直对猫有一种恐惧心理,但因为沐子,他渐渐喜欢上了猫,两个人一有空就去给学校的那只流浪猫喂食。
也许只有真正喜欢一个人,才愿意为了那个人去改掉自己的坏毛病和习惯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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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三下学期很快就结束了,虽然林路因为这个学期交了沐子这个女朋友,不再变得浑浑噩噩,不再每天除了玩游戏睡觉就是泡吧,但依旧是个学渣。
沐子在大三的暑假进了一家传媒公司实习,她问林路有没有自己的打算,眼看再过一年就毕业,也该规划下自己的未来。
林路摸摸头,嘿嘿笑着对沐子说他就压根不是块读书的料,要不是他爸,他根本上不了大学。可能随了他爸,对做生意比较感兴趣,打算去银行借款创业。
林路家是做水产生意的,他爸希望他读完大学能够回去继承他的公司,但林路偏偏对水产没兴趣,每次谈到这个问题,都能把他爸气个半死,所以他自然不会伸手向他爸要钱创业,他知道他爸也肯定不会同意。
于是沐子就去实习,林路就找了两个搭档,向银行贷了款,开始创业,他们在学校附近租了一间房间做工作室,打算开一家广告公司。林路负责资金找合作商和其他杂七杂八的事,两个搭档负责技术、运作等方面。
整个大四,林路一直在忙他创业的事情,沐子则有课就去上,没课就去实习,偶尔会带着自己做的鸡蛋炒螃蟹去工作室找林路,那道菜是林路最喜欢吃的,也是沐子的拿手菜,有独家酱料配方。
林路常常吃着一大盘蟹,配着几听啤酒,当着他两个搭档的面赞不绝口,沐子则不好意思地拍了拍他的肩膀娇羞地笑着。
毕业后他们留在了南京,沐子每天上完班后回到家就做饭、洗碗、打扫卫生,把他们那个30平的出租屋收拾得干净、温馨。
林路则每天为了找合作商和一些琐碎的事奔波,他说那时最舒服的事就是每天晚上不管多晚回到那间出租屋,打开门都能看到沐子或等他等到睡着或还在看着电视等他。
一天的疲惫在看到沐子和吃到鸡蛋炒螃蟹的那一刻都消失殆尽。尽管每天很忙很累,但有沐子,有一间30平的家,他觉得很安心幸福,一切的努力,一切的辛苦都有了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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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过这种平凡的生活却被一件事给打破了。
林路找的一个合作商毁约,收到钱后就跑了,当时林路已经和客户签了合约,客户只关心自己的利益,不管林路怎么解释,硬是把他的公司告上了法庭,林路欠了一屁股债。
林路走投无路,去找他爸帮忙,结果回家的时候才知道他爸因涉嫌偷税漏税、官商勾结正在被警察调查,所有资金都被冻结。
听到消息的那一刻,林路差点就昏死过去。
还好林路的两个搭档没有弃他而去,东拼西凑加上沐子回了老家向父母借了一点钱还有自己积攒的积蓄,全部都用去还债,但也只是冰山一角。
林路急得瞬间老了很多,公司也濒临破产,两个搭档遗憾地离开了林路,毕竟还要挣钱活下去。
因为焦急又无可奈何,林路开始去酒吧借酒消愁,每天喝得烂醉如泥才回家。
沐子理解他此时的状况,非但没有离开林路,还总想法设法去向别人借钱,每天还要忍受林路喝醉后在家乱摔东西,她常常收拾完被林路砸坏的东西和一地的呕吐物,伺候林路,已经是凌晨两点。
沐子本以为林路这种状态可能最多一个星期就会恢复过来,但半个月过去了,林路还是每天“人不像人,鬼不像鬼”,沐子劝林路,希望他能振作起来,但林路却依旧每天晚上都去酒吧喝酒。整个人很颓废。
有一次因为林路在酒吧和别人发生了口角,回到家时一脸淤青,沐子很是心疼,看着他一副受伤的样子,沐子哭着劝林路不要再这样下去了,林路当时迷迷糊糊,用力推了下沐子,沐子摔倒磕到了额头,她无力地小声啜泣,林路却躺在地上呼呼大睡。
次日晚上林路又去了酒吧,沐子担心他会被人打,下班回家后发现林路不在,就去酒吧找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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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一片嘈杂中,沐子很快就找到了林路,却发现他拥着一个女生,两个人在猜拳喝酒。沐子走过去,对林路说回去吧。
林路抬头看了一眼沐子,拿起酒杯,带着几分醉意笑嘻嘻地对沐子说:“来,我们来喝酒。”
沐子接过酒杯,又将它放下,拉起林路的手就想拖他回去,林路却一把甩开沐子,沐子猝不及防,一个踉跄重重地摔在地上。
这时坐在一旁的女生走过来,拉起了沐子,将她带到洗手间。
那个女生是林路以前的客户,叫潇然。她告诉沐子,她可以帮林路还钱,再帮他的公司起死回生,因为她喜欢林路,但因为有沐子的存在,所以她不想做这种费力不讨好的事情。
沐子听懂了潇然的话。
她让潇然帮她扶林路去坐出租车回家。
那天晚上林路依旧回到家就吐,吐完就开始呼呼大睡。沐子收拾完呕吐物,又把出租屋从里到外收拾了一遍,早上早早起来去买了十几只螃蟹和几个鸡蛋,做好鸡蛋炒螃蟹后,就拖着个行李离开了。
那是林路吃到沐子为他做的最后一次鸡蛋炒螃蟹。
林路以为沐子像以前一样,去向哪个老同学借钱,三四天后就会回来,但第五天沐子还没回来,他打了一天的电话,手机一直打不通,他开始慌了,打电话给沐子的好闺蜜笛子,她一听电话就把林路给骂了一遍,并且告诉他不要再找沐子,不要再害她。
潇然帮林路还了债,林路的公司在潇然的帮助下也重新办了起来,但他却一直没找到沐子。
他甚至去了沐子的安微农村老家,看到了沐子那对年迈的父母和破旧的低矮房,他把身上带的一千块现金交给了沐子的父母,只留下路费钱,几乎是流着泪坐火车回来。他一想到沐子当时为了他去向两个老人借钱,该是何等的心痛但又无可奈何,就泪流不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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沐子就像人间蒸发了一样,无论林路怎么找,始终找不到。
三年后,林路就和潇然结婚了,生了一个女儿,公司也慢慢做强做大,在南京他们住的那片区是数一数二的有钱人。
在林路女儿百岁那天,林路意外在街上遇见了沐子的好闺蜜笛子,他向她打听沐子的消息,笛子没有了当时在电话里的那种气势汹汹,说沐子今年二月份嫁人了,是一个离异带着一个儿子的商人,他们全家都搬到了美国。
林路这才知道当年沐子觉得自己没法帮林路渡过难关,潇然才是那个可以帮他的人,尽管她不甘愿,但为了林路她可以牺牲掉自己的爱情。
而就在她离开后的第三天,她肚子就开始痛,到医院一检查,才发现怀孕了两个月,但胎儿已经没有生命迹象。沐子想起了几天前的那两次摔倒和这段时间的奔波,独自一人躺在冰冷的手术台上留着泪做了堕胎手术。因为沐子从小体质就不好,医生告诉沐子她本来是很难怀孕的,今后基本上没可能有自己的小孩了。
沐子有几次偷偷回来看过林路,知道他在潇然的帮助下渐渐重燃了生活的希望,又因为自己没法生育,所以尽管她很想和林路打个招呼,但怕一见面她就不愿再离开,这对三个人关系的处理又是一个很大的难题。所以每次都是留着泪离开。
那天是南京雪下得最大的一天。天上不断飘下鹅毛大的雪,寒风凛冽,但林路听完后却脱了外套,发疯似地奔跑在大街上,边跑边咆哮,吓坏了不少路人。
等到他跑到当年和沐子一起住的那间出租屋,看到已经住了别的人,才停下来,就这样坐在地上,泪流满面。
在泪眼婆娑中,他仿佛看到了沐子那腼腆温暖的微笑,闻到那盘鸡蛋炒螃蟹的香味,可惜他这辈子再也无福看到和吃到了。
对林路来说,喜欢一个人可能只需几秒,但忘记却得用一生。
我们总以为那个人会一直在原地等你,常常等到离开后才追悔莫及。
人潮里相遇本就不易,相爱时又还不懂得珍惜,总以为分开后会有下一次的重逢,怎知有时的错过就是一辈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