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对借款合同的主体资格没有特殊限制,但银行类的金融机构,其信贷业务受到人民银行,银保监会等部门的严格监管,例如“两高一剩”限控、小微涉农考核等。同时,每个信贷产品自身也有很多限制,行业限制、用途限制、客户限制。综上,实际上的客户范围要小得多。
17 合规的借款主体[1]
由于种种规定限制,导致有些借款主体虽然合法但是不合规,一些银行就开始“设计”承贷主体,有很多所谓的创新,“交易结构设计“,以保持形式上的合规,往往导致名义上的借款人、实际上的用款人以及未来的还款人不一致。
政府融资平台:
本身就是个空壳,银行无法对其进行有效监管,容易造成信贷资金挪用。同时增加成本和损耗。
集团统借统还:
与融资平台类似,无法把控每笔资金的真实用途,很可能会流入其内部资金池,然后被用来投资、资金运作、放小贷、炒股炒期货。
冒名贷款:
是实际用款人基于合法或非法的原因占有借款人身份证件,并以借款人身份证办理贷款,冒名贷款是一种违法犯罪行为。实际业务中,大量冒名贷款是内外勾结,客户被贷款。
18 公司的设立流程:
我们主要的客户是公司,要深入审核公司资料,势必要了解这些资料是如何产生的。
01公司设立阶段:
1、出资人或发起人协商公司的设立事宜。
2、确定公司的名称、住所、注册资本、出资方式、出资金额、出资期限、经营范围、章程、利润分配方式、营业期限等。
3、达成出资协议或发起协议。
4、然后办理出资,到工商局申请登记和经营范围的行政许可。(注意:公司的营业执照只是经营权,被吊销不等于登记注销。)
02公司设立的步骤:
1、核名:查看有无重名。
2、前置许可:涉及公司经营项目的相关许可。如:金融许可证,餐饮服务许可。
3、办理营业执照。
4、公安局刻章备案。
5、银行开立基本户。
6、税务报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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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书目:《一本书看透信贷》、《草根信贷员工作笔记》、《增长黑客》、《公司信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