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起一点,晚睡一点,多勉强一点。
——王泽鉴先生讲座听后有感
两个多星期以前,听闻王泽鉴老师要来浙大做讲座,真真是期待了很久。也早早地跟老师请了周四晚上课的假。能听一次这样给我们写教科书的大师的讲座,英语视听的绩点真是不要也罢了。
四面八方来的老师学生当真挤满了我们的都克堂。不仅仅有在之江的法学生,又从紫金港专门调了校车的我们,也有老远从华政赶过来的学生老师。大家都抱着能见一面王老也值得的心情吧。这对我们的小礼堂还真是蛮大的压力呢。从紫金港赶到之江,小礼堂早已人满为患。站在最后方,什么也看不见的心情当真是崩溃的。只是后来讲台周围也放开让学生坐,于是从最后跑到了离老师最近的地方,真的刹那从地域来到了天堂的感觉。啊哈哈哈,看到了认真做笔记的自己~ 王老今年已经八十高寿了,耄耋老人身体还是非常硬朗,坚持站着给我们讲了两个多小时。
讲座结束后还拿到了老师的签名,真的是幸运得难以言说。
对于王老的讲座,我总结有以下两点:一、请求权基础的解说二、学者和司法实践的关系。
一、请求权基础。主要从比较法的层面来进行研究,
谷神给我们上的第一节民法课还是历历在目。谷神留着长长的胡子跟我们说有多位老先生的毕生愿望就是大陆能够有一部统一的民法典,但是现在很可惜他们看不见了。尽管我们的民法制定还有很多的不足,但这样一部民法的制定就是我国民法的一个新开始。
请求权基础对于法律人来说可能就是敢挺直腰杆讲话的支撑吧,不管说什么话我们都得有这样的支撑,才敢滔滔不绝。中国的民法有这样三个特色:民事主体的扩大、民事权利宣言以及债法制度的规定。而这样的三个特色也正是存在的三个问题。(这里不赘述)
王老主要从比较法的角度来看我国的民法。包括和我国台湾地区的民法法条的对比,同样的含义,我国却使用了更为长的话,说为通俗也好,易懂也好,法条是长了不止一点。
请求权基础的检查次序。按照一定的顺序对行为进行分析是法律人应当有的思考方式。从合同,类合同出发一步步向下。哪有什么都归于不当得利的道理?思维体系混乱又如何能称为一个法律人呢?这样对于思维的训练应当多进行,持续将近一年的时间。
二、学者能对司法实践做什么
我国的学者能对我国的司法实践做出什么样的贡献呢?王老提高台湾的一个案子时提到法院的判决理由中有一段是抄的他的书。我国现在的司法实践并不能很好地反映我国的学术水平。而学者的学说能够以这样的一种方式对我国的司法实践做出贡献又何尝不是一种好方法呢?
还处在入门阶段的我并不能说对王老的讲座听懂了几分,但是从他的讲座中真的可以看出老一辈的人对于法治的追求与渴望。王老天天都看书,天天都看案例,日复一日。这样的大家试问又有几个呢?
今天听到的内容之外的总结如下
1. 早起一点,晚睡一点,多勉强自己一点
2.心中不应当仅有苟且
3.学习要有框架,学会话框架图
4.一定要回溯法条,多看法条
5.注重案例,实例。
讲座结束的时候王老说:“早起一点,晚睡一点,多勉强自己一点”。心中的感想不得不说是万千,对于这样的大家心中自然是持敬佩之情。但我是否能成为这样的大家呢?我是不是能对中国的法制做出什么贡献呢?如果一个法律人心中只是想着赚足够的钱,那不知道我国法制的未来会在哪里。从现在就要立志改善我国的法治状况。听起来还是痴人说梦,但还是要有这样的理想不是吗?希望以后的自己也能有这样的风骨。
最后祝王老先生身体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