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爱过的少年都老了

先是我家买了一台录音机。那时标准的叫法是立体声双卡收录机,听上去怪四化的。录音机是我爸买的,我爸这人没什么文化,大概是觉得我家的现代化水平总落后于广大人民群众有给社会主义抹黑之嫌,于是诞生了买一台录音机的朴素念头,现在想,这也许是一个影响我人生轨迹的壮举。因为没有那些音乐,我也许会长成另外一个家伙,保不齐就能弃文从理研究出个神州N号什么的,不会像现在这般饱食终日无所用心。总之一句话,靡靡之音害了我。录音机的牌子我实在记不住了,只记得那标牌后面有若干个“9”,可能是代表相当有派的意思。更有派的是左右两个大音箱,音箱中间嵌有两道十字交叉的光珠,能够随着音量变化向四周放射出四道红光。这个设计很俗,俗到让人无语,后来我在很多农民家里看到类似装饰的录音机,进一步印证了我的看法。不过最俗的是老马家的录音机,那音箱上的光珠还是螺旋型的,而且五光十色。音乐响起,俨然两只正在转动的七彩的乳房,你说让不让人崩溃。比较朴素是大军家的录音机,除了电源的指示灯,全身上下没有一点亮光,后来知道,是被他搞坏了的缘故。可见那还是一个喜欢夸张的年代。

我们当时对流行歌曲的喜欢是这样分工的:我主攻王杰,那年月我情窦初开,开了才明白开早了,于是没精打采地在心里长出一片荒草,平白无故就一副失恋的温吞样,做王杰的粉丝比较顺撇。老马则喜欢齐秦,老马是有些狼性的家伙,他的残酷和柔情很容易在“狼1”“狼2”的流行中找到了依据。大军比较麻烦了,这厮情感发育缓慢,一时没什么主意,幸好及时冒出来个和他貌似的赵传,第一次听到《我很丑可是我很温柔》这个带子的夜晚,大军举着20斤的哑铃做了大约300个卧式飞鸟,以至于第二天还乍撒着双臂,胳膊都拿不过弯了,从此成为红十字乐团最佳第六人。说到这个歌,着实害了不少人,很多年后我自省青春年代的成败得失,发现很多被流行歌曲喂养的家伙,一直活在赵传这首歌歌名的那一下可耻的转折里。对于青春年少来说,温柔约等于傻逼。

时至今日我们还常提起大军家空荡荡的大屋子,里面有一铺大炕、一张辨不出颜色的大桌子和一张黑黢黢的大铁床。很遗憾再没有其他家具了。墙上贴着一张史泰龙《第一滴血》的剧照,那时的男孩子大约都在自己的房间里贴过头缠烂布条光着膀子端着机枪的兰博像。我们当时的目标就是练得像兰博一样健壮,练成那么健壮干什么呢,我们没想过,大概是时刻准备为保护心爱的女孩打上一架。事实上我们喜欢的女孩一直都好好的,似乎没有在下晚自习回家的路上碰见流氓的艳遇,即便有我们也帮不上忙,因为她们干脆就不知道我们的喜欢,更别说“送我回家”这样的美丽邀请。说到这里,我想起我那时倒经常送一个女孩回家,我们是邻居,下晚自习都要经过一段漆黑的小胡同。她长得还真挺漂亮的,不过她比我高大威猛一些,是大一号的美女,偶尔走夜路碰到一只猫她尖叫一声扑向我时,我都会及时躲开,倒不是我正人君子,我是担心一旦我躲慢了会被她庞大的体重砸翻在地。所以我们的激情只能寄望于那些娇弱的少女能在光天化日的校园里碰上流氓而且我们恰好就在她们身边,那可爽透了。念一及此,我们练得就格外玩命。大军自己在那间空屋子里住,我们一般在黄昏时光临,开了门就直接钻进大军的屋子,基本不理他的父母,有时干脆从窗子跳进屋,搞得像秘密集会。赵传的歌声响起,我们开始一轮又一轮的健身训练,器械很少,只有哑铃和拉力器,没捞着器械的就练俯卧撑。不是吹牛,老马和大军他们都能够一口气做一百多个俯卧撑,我稍微差一些也可做六七十个。后来我们觉得普通做法不过瘾,就改成用拳面支撑做俯卧撑,一度我拳头上突出的关节都是肿的,实在太疼了。老马此项比较厉害,因为他手胖皮厚,我这纤纤玉手当然弄他不过。弄不过也得弄,我激励自己的办法是在锻炼时放一支伤感的快节奏的歌,比如那一阵我锻炼时就总听王杰的《孤星》,一听就觉得自己好像刚刚错过一场伟大的爱情,爱情都没有了,还要命干什么,于是,拼了。这样说决非夸张,我们当时真的觉得爱情远比生命更重要,随时都可以为一个女孩与全世界为敌。

世界人民没工夫理我们,能够成为我们敌人的只能是和我们一般荷尔蒙分泌过剩的小子。而战争的理由也只能是爱情。可怜我们那时连说出爱情这个词都会脸红,却要为它拼命。率先出手的只能是老马。他最不驯,也最能打,关键是他最帅,所以获得爱情的机会远大与我们这些满脸粉刺的家伙,天知道为什么他脸上不长粉刺,这厮并不比我们更喜欢洗脸。我们没有爱情,也就没理由也没对手打架,有几次我想试试拳脚,故意在操场上冲撞了几个高年级的小子,可他们一个个文质彬彬丝毫没有与我动武的意思,而我也确乎没有做坏蛋的潜质,只好得意洋洋地放过他们。还有一次在操场踢足球,不知道为什么就打得散了花,全操场分成数个战团,我激动万分,满操场追着想加入战乱,可跑过去一看两边都认识,跑过去一看两边都认识,实在搞不清该帮谁打谁。只好扑上去拉架。要不说我还是胆怯手软,我另一同学就嗜仗如命义气干云,他不问青红皂白一路冲杀过来,勇猛地将半拉砖头楔在一个伙计脑瓜上,等那伙计软到在地才发现是一伙的,遂二话不说扛起直奔医院。一时传为佳话。

还是说老马。那女孩我见过几面,很符合我的审美情趣,长着一张月亮一般纯洁的脸庞。话说那是初夏,刚下晚自习,老马一脸神秘地拉我同行,走到一处无人的路灯下,他从书包里抽出一封散发着香味的信封,真香,他给我闻了,有点像我妈用的那种粉饼的气味。然后他抖着手拆开信封,没想到里面还是一个信封,于是又拆,结果里面还是一个信封。我和老马笑着对望一下,继续拆下去,印象里一直拆了七八个信封,最后那个信封小得像一个火柴盒。谜底是一个小纸条,上面写着娟秀的小字:傻瓜,生日快乐。那个被叫做傻瓜的家伙于是傻瓜一样脸带红晕喜上眉梢,那个没被叫做傻瓜的家伙也傻瓜一样脸带红晕喜上眉梢。女孩真是童话。很多年后我们说起这个细节时,历尽沧桑的老马依旧脸上带着讪讪的笑意。很多年后我的记忆在这个夜晚叠加了一系列庸俗的意象,比如朦胧的月色、婆娑的柳影、街边清凉的吉他声,两个少年站在路灯下,脸上流溢着憧憬爱情的幸福。


也许我记错了,也许这个送生日礼物的女孩并非老马为之打架的女孩。反正我的印象中总有那么一个皮肤白皙、额头光洁、眼睛大大、短发整齐、五官精致得像日本漫画人物的女孩。大约大二那年的春天,我乘火车返校,与她不期而遇。当时车上挤得像个沙丁鱼罐头,各种奇形怪状的人以各种奇形怪状的姿势被挤在一起。只在停站上下车时人群才像海浪一样波动起来。人浪将我们拥到了一处。我看见她,她显得疲惫而黯淡,皮肤没有一点光泽,脸颊上甚至出现了几块已婚妇女才有的那种斑。我确定那就是她,但其外貌险恶的变化让我感到诧异。后来老马对此有一套近乎恶毒的解说,大意是放纵害了她。老马说起这个时,嘴角带着淡淡的嘲讽,大约可算作他对少年恋爱未果的一种恶意吧。如果那个女孩跟了他,结果就不同吗?他已经学会了掩饰,或者他早已选择忽略掉那段激情燃烧的岁月。

那是一个深秋的星期天的下午。高中时我们每周只有星期天的下午休息,这短暂美妙的时间,不用来“单挑”简直可惜了,何况是为了爱情。我们从根据地大军家出发,在凉风里穿过两条胡同,翻过一道矮墙,就到了教学楼后的小操场。一行人包括老马、我、大军、大鸟和华子,老马一身天蓝带白杠的运动服,腰里扎着武装带,后腰别着一只精钢打造的双截棍。我的后腰里也别着双截棍,不同的是,我的双截棍是铝管做的。电影里李小龙的双截棍当然是木质的,可那年代也没个淘宝什么的,只能靠自己做,粗糙的工艺很难将木质的双截棍做出牢靠的连接,无奈之下我们只好选择了金属。老马的精钢双截棍,至少有六七斤重,训练时他必须戴上冬天的棉帽子,否则一个不小心就能让自己脑袋开花。不过他轻易也不使用这种大规模杀伤武器,只是别在腰里权作防身。这次带出来纯是为了震慑敌人。华子背着军挎,里面藏着一把56式步枪的军刺。大军和大鸟实在找不到好的装备,索性把大军家的两把菜刀,一人一把地掖在怀里,菜刀还散发着浓郁的葱花气味。我们一点也不感到害怕或紧张,别说单挑不是打群架,即便真的开打,我们也会毫不犹豫地上阵杀敌。

老马的情敌是学校体育队的,比我们高一年级。那厮连续三年在全市田径运动会上蝉联四、八百米的冠军,如今市志上还能找到他的名字。这个可怜的家伙如果不招惹老马,搞不好会成为一个出色的体育健将,成为中国的约翰逊改写一下这个大国径赛水平的尴尬。他个子比老马高一个头,身材矫健,像很多体育棒子一样个性咋咋呼呼,也算是一种魅力吧。某天晚自习下课,他没来由地出现在老马班级的门口,而且傲慢地伸出一根指头,点住老马说,你,出来一下。几乎每个人的青春记忆里都有类似的画面,那意味着一场围绕荷尔蒙分泌量的战争即将爆发。教室里瞬间安静下来,大家都扭头看老马,老马从容地合上书本(这个细节我一直表示怀疑,因为这厮上课都不读书),像电影里被叛徒出卖的我党地下党员一样,面露微笑走了出去。当时大军也在教室里,连忙一个鹞子翻身飞跃过一张课桌,陪在老马身边。后来在走廊里的交锋就难免俗套了,健将手舞足蹈地让老马离那女生远一点。老马未置可否,只是冷笑不语。健将脾气于是火爆起来,作势要立即动手教训这个有眼无珠的小子。老马纹丝未动,昂起头依旧冷笑。健将的作态及时被其同伴劝住,因为走廊里实在不是用武之地。单挑!有种单挑!健将发出邀请的同时,象征性地推搡了一下老马的肩膀,旁边的大军早已忍无可忍,挥拳就要拼命,被老马伸手拦住。好。老马自始至终只说了这一个字。

关于单挑,我着实见识过几次,按约定,双方都须单人徒手搏斗,打到对方认输或无反抗能力为止。事实上单挑很少有人认输,往往都是打到战事足够惨烈时,由围观群众劝阻。所以我们那天暗藏了那么多兵器有点煞有介事的意味。我们五个人中,算得上战斗经验丰富的只有华子一人,他是老马初中同学,其时已在一化工厂上班。幸运的是,他刚刚从拘留所里放出来,还保留着一枚霸气十足的光头。华子对老马的“单挑”表露一丝不屑,他躺在大军家的大铁床上晃着一双臭脚说,你们都快成大学生了,打什么架,我替你把他干了得了,省得你费事。老马充耳不闻,那几天老马神色格外深沉,他是在模仿香港电影里杀手行事前的风格,好像他要对付的不是一次小屁孩的单挑,而是一次刺杀黑道大亨的重任。

多少年后,我听到许巍的《少年》,眼前就闪现出那个深秋下午的场景。五个少年在秋风中一字排开,脸上带着故作的杀气,盯着另一群少年从对面晃晃荡荡走来。老马站在我们中间,他有些夸张地叉开双腿,脸上笼罩阴鸷之气。操。他说。哪个哪个?华子在一边嚷嚷起来,他总是破坏我们营造的庄重氛围。相对于打架,我们其实更喜欢这种群威群胆热血沸腾的阵势,那像一种成长的仪式,带着令人迷恋的黑暗气息。


一般来说,单挑总需要一个自告奋勇的主持人,类似体育比赛的裁判和婚礼的执宾。可惜我们双方都没有这种准备。健将一身大红运动服,不知道还以为他是来上台领奖的。他和他的同伴们在距离我们五六米之处站定,大家一时都沉默,颇有老情人见面不知从何说起的感觉。还是华子自告奋勇地冲了出去。用老马的话说,他是那种看见打架就像吃了蜜蜂粑粑一样兴奋的家伙。单挑啊!不带帮忙的,不带动家伙的,都听我的,去那片沙坑!华子家常便饭般地一顿指挥,两帮队伍乖乖移到了一处体育课练跳远的沙坑。不带帮忙的,谁帮忙别怪我不客气!华子一边说,一边漫不经心地反手从军挎里掏出军刺,好像那是裁判员的发令枪一般举在手上。我相信这一举动足以震慑我们这一群书呆子。那时我们很少有人见过真正的军刺,华子的军刺是三棱的,底部安装了一个圆柱型的木柄,握在手里杀气四射。接下来老马的举动也足够吓人,只见他明知故问地哦了一声,慢吞吞地从后腰里抽出精钢的双截棍,当啷一声扔在地上。我赶忙上前捡起来,挥舞着耍了一个花式,熟练地用大臂夹住另一端。看到了吧,我们都是练家子。

那沙坑因为废弃多年,所以没多少沙子,只比四周的操场略显松软。两帮人在沙坑外松松垮垮地围观。对面那帮里,有一个跟我认识,居然还打了一个招呼。我也尴尬地挥了挥手。华子自作主张站在两帮人的中间。老马和健将像古时征战的先锋一般拍马抢出,在沙坑中面对面站定。好了,开始吧。华子懒洋洋地一声令下,抱着军刺向后退了两步。

谁也想不到战斗那么快就结束了。后来大鸟向我出示了一本《美国警察实战格斗技巧》,我才知老马的杀招从何而来。华子的声音未落,只见老马抬了抬脚,脚尖正踢在健将左腿的迎面骨上,我们还没来得及听到他的叫声,他高大的身躯就向前扑倒,老马顺势一拳勾中他的帅脸。KO。然后全场就剩下健将的惨嚎了。这种戏剧性的单挑,完全出乎我们的意料。老马抬头四下望了望,见到大家都在发愣,意犹未尽地想抬腿再补上几脚,华子赶忙扑过去拉住,行了行了,完事了。

健将脸部伤势不大,单是鼻子热血奔涌,不过他的腿就惨了,他一直抱着左腿大叫,脸部扭曲如鬼,看样子剧痛难忍。我们几个心里觉得好笑,面上却保持严肃,嘲笑只会引发群架,那是完全没必要的。我们已经赢了。大家若无其事地打算转身离开,教学楼后门钻出两个身影,其中之一正是体育组的组长李长脖,他鹤立鸡群地向这边张望,随后高喊,你们怎么回事?跑!华子收起军刺,一转身已经上墙了,看不出他的运动潜质竟然不在健将之下,简直是动如脱兔的经典范本。我们四个也紧随其后,稀里哗啦翻墙溜之乎也。背后还听到李长脖的太监般的尖叫,不许跑,你们是哪个班的。

感谢那个年代。若在今天,老马大约会被问个伤害罪,我们几个从犯也逃脱不了干系。还好学校只给了我们几个记过处分,老马为首当然是记大过,而且我们的罪名主要是因为勾引社会青年到校寻衅滋事,坏在了华子身上。我这样一贯的好学生莫名其妙背了个记过处分,正应了我们老师常说的那句——不以为耻反以为荣,在同学中威望飞涨,连女同桌都突然开始给我传纸条了,内容大致是“我的心很乱,看不进书怎么办”或者“你不要偷偷吸烟,我都能闻到你身上的烟味”云云,搞得我不胜其烦。起先我还有点担心处分会不会影响考大学,后来得知那都是骗人的,大学之前根本没档案。感谢那个时代的医疗技术。健将在医院待了一个星期就一瘸一拐地出院了。我们几个倒霉蛋凑了500块钱赔偿。那是1990年啊,鸡蛋才两毛钱一斤,华子一个月工资才48块钱。我被我做钳工的父亲扇了两个金光灿烂的大耳光,以至于我连续几天都觉得耳朵里嗡嗡作响。不过健将更惨,他那年再没有参加运动会,之后又退出了校体育队,转过年已经肥胖如猪。最后这头肥猪果然草草地考了一个农校了事。一代将星就此陨落。对于小腿胫骨的脆弱,想来大多人都有体会。上学时因为热爱足球,而且热爱当前锋,我的小腿多次与对方后卫的小腿热情碰撞,至今用手按压还有痛感。可想而知健将的小腿受到了怎样的重创,至少有一道优美的裂缝隔断了他的奔跑天赋。

然而最戏剧化的情节隆重降临了。几天后的黄昏,我们几个倒霉蛋正不知悔改地在校门口吃烤地瓜,健将一瘸一拐地出现了。他走过我们身边,丢过来一个轻蔑的眼神,然后对身边推着单车的女孩说,哎,你载我吧。然后大大咧咧跨坐在自行车的后座上,扶住女孩的纤腰。自行车摇摇晃晃地远去了。剩下老马、大军和我在捧着烤地瓜发呆。

“她......怎么......”老马好像被烤地瓜噎住了,他努力地咽啊咽,眼中充盈着晶莹的泪水,突出的喉结像一块塞住的地瓜上下乱动。

是啊,怎么会这样。我们少年的心脏怎么也无法理解更无法接受这样的结局。她怎么会这样对我,怎么会这样对我。那天晚上,老马就着三个山梨蛋子喝了大半瓶白酒,醉得一塌糊涂。他趴在我的肩膀重复着这句话,她怎么会这样。她亲过我,你们不知道,她亲过我。我谁都没告诉。她亲过我。

从此再没有人提起这个女孩,甚至我都觉得再没有在校园里见过她,我们选择了视而不见,包括老马“单挑”的风情,我们也懒得再吹嘘。直到几年后,我在火车上碰到她。我不清楚她考上了什么大学,也不清楚她是否还和那个学习养猪的胖子在一起。不过我还记得她的名字,一个诗情画意的名字:云锦。

很多年后,我还常常回忆起我和云锦在火车上的邂逅,她外貌改变的印象渐渐渐渐在我心底凝结成一种带有青春幻灭感的怀疑,我碰到的女孩是她吗?她是那个给老马生日礼物的女孩吗?她是那个我们为之决斗的女孩吗?

我和她躲火车车门后的空隙。我递给她一支烟。我为她点燃。她轻描淡写地笑了笑,望着车窗外,轻轻地说,说来你可能不信,谁也不会信,我一直都喜欢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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