等一人,到白首

  和杉认识,是在好几年前,那时大学刚毕业,我们面试了同一家公司,一起参加了公司的岗前培训。

  她坐在我旁边,皮肤很白,是几乎白得发光的那种,长发披肩,微卷,不多话,下课时不爱走动,只喜欢趴在桌上冥想,一副岁月静好的模样。后来我才深刻的认识到,女人,尤其是有几分姿色的女人,果然是惯会骗人的。

  那时候,我还年轻,向来喜欢好看的人,甭管男女,立志不放过任何一个长得好看的人,死缠烂打也要成为朋友,因为物以类聚,人以群分,以期当我身边都是好看的人时,我的颜值也能提升几分。 

  得益于我们住的地方相隔不远,坐同一班公交车上下班,而通勤时间通常都超过一个小时,于是,这一个多小时,为我们后来坚定的革命情谊,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我话多,特别多,可以从小时候玩泥巴聊起,聊到后来早恋,聊到我们同样跳过的劲舞团,聊到我一顿饭可以干掉三大碗白米饭,聊到因为吃得多,撑得送进医院......后来,她对我说,我对你的第一印象是:这女的话好多。

  我其实一直是一个比较爱好热闹的人,按理,在最初接触的时候,应该会嫌她闷才对,但我却开启了滔滔不绝模式,而她零星回应两句,大多数的时候,我在说,她在听。

  后来熟稔了,发现我们有些共同点,喜欢的偶像明星都是相同的那几个,都喜欢吃辣,都喜欢看小说,同一年出生,同一个星座,还有同样的骄傲。

  大概同频真的能够共振,年轻的我们仿佛在对方身上看到了自己的影子,于是欢喜地成为好朋友,好闺蜜。

  后来我们一起做过很多事情,直到现在,我们从闺蜜,慢慢变成了近似家人的存在。

  我们都爱吃,尤其爱吃辣的。成都这座城市,可真是吃货的天堂。

  我们一起,去找过藏在小巷子里的串串,然后在加料的时候,喊了老板很多次,每次都吆喝:老板,再来一碟小米辣。

  我们一起,在路边摊买了蛋烘糕,各种口味都来一个,边走边吃,走出摊位十来米,我会倒回去,再买两个,因为我不够吃。

  我们一起,去了现在称为网红小吃街的建设巷,那儿有炸土豆,火锅粉,冷锅串串,还有烤猪蹄,烤脑花......后来天天向上节目里推荐的那些小吃,我们都吃过最初的,还未走红前的味道。

  我们一起,去云南旅行。坐火车,一人拎了一个好大的行李箱,在充斥着各种味道的车厢里,吃着泡面和泡鸡爪,满心都是对旅途的憧憬和喜悦。

  对第一次和闺蜜一起出远门的我来说,这次旅途在一开始就很刺激。我们下火车之后原本是需要坐大巴车去丽江的,但是在我们找到大巴车的位置之前,当地拉客的面包车师傅先找到了我们,于是,刺激从这儿开始。

  七人座的面包车,先交钱,等客满后才出发,在等待的这段时间里,我们在面包车边嗑瓜子,我听到吵闹声,我是典型的别人口中的那种四川人,爱凑热闹。一位阿姨交了钱之后,不愿意一直等,而面包车师傅不愿意退钱,他们从讲道理,演变成为吵架,最后上演了全武行。

  我觉着,讲道理是可以的,动动嘴也没啥大毛病,但是如果动手了,那可就不太妙,并且二对一,开面包车的两口子PK想要退钱的阿姨一人,无论从数量上还是吨位上看,这都是一场很不公平的对决。这种时候,还不路见不平一声吼,更待何时?于是,我和闺蜜仗着我们平均身高155厘米,平均体重45千克的“魁梧”身材,加入了战局。嘴上劝着,叔叔、阿姨称呼着,手上巴拉着,尽量隔开动手的双方,我们一副国民闺女的模样,叔叔阿姨们也下不去手,于是屡次被挥出了战局。好在旁边观战的真正“魁梧”的叔叔们,也开始加入劝架大军的行列,而后这场战斗很快结束。面包车拉着我们我们驶向憧憬的丽江小城,那里有明媚的阳光,而路上也是雨过天晴,我们看见了彩虹。

  我们去划船,去骑马,去看苍山洱海,去古城,去酒吧......

  我们入住的丽江客栈有个年轻人,当然,那时候的我们也还同样是年轻人。我忘了他叫什么名字,忘了他长什么样子,只依稀记得,高高大大,像山一样宽厚的肩背。现在流行的叫法,应该叫小哥哥。

  怎么搭上话的,已经不可考究。只记得,住在同一间客栈,然后一起询问老板有没有好的酒吧可以推荐,之后再一起去了酒吧。

  我还记得酒吧有个驻唱的小姐姐,发型和杉一样,黑发,微卷,穿酷酷的皮衣,在台上酷酷地唱歌,然后喝光了一瓶酒。那时候我觉得一口气干掉一瓶酒的小姐姐酷毙了,而现在想来,却觉得大概生活都不容易。那酒瓶里客人塞进了好几张一百元。

  我有段时间疯狂的喜欢李荣浩,就是从那间酒吧开始的。台上的人唱“大部分人要我学习去看,世俗的眼光...... ”台下的人回应“要是能重来 我要选李白,至少我还能写写诗来澎湃 逗逗女孩......”

  我们坐在舞台正对面的桌子,酒吧昏暗,但靠近舞台的地方,会比别的地方亮,我穿白色的衬衫,套了一个白色的针织背心,之所以到现在都还记得这么清楚,是因为同行的小哥哥说,我喜欢穿白色衣服的小朋友,所以才会接近你们。

  小哥哥还说,对大部分男人来说,酒吧里穿白色衣服的女生,很吸引眼光。所以,大概是因为这样,塞钱给唱歌的小姐姐的那位陌生的大叔(也可能是小哥哥,我不太记得了),走过来对我说“美女,交个朋友吧,我敬你一杯酒”。

  美女?我心里吐槽。我倒是知道,我年少的时候长得还能看,但这酒吧里面的女孩子,哪一个不是风情万种,我已经偷偷瞄了好几个漂亮的女孩子了,妆容精致,身材有料,这货怕不是脑子有坑,我顶多就是颗小白菜。而且那时候,我一直认为“美女”一词,不是随口的称呼,更多的是轻浮的调侃。当然,后来但凡是个女的,只要需要称呼别人的时候,我们都开始叫“美女”或者“小姐姐”。然而,彼时,我还不明白。

  有些窘迫,而且端着酒的男士也并不绅士,靠过来的时候一身酒气,我本能的厌恶,然后鬼使神差地搂过坐在旁边的闺蜜,吧唧了一口。

  “这是我女朋友。还有,你离我远一点”

  我往后退,几乎快滑下座椅。

  “我没别的意思,就是想请你喝一杯,交个朋友,给个面子”

  我去二大爷!!!内心疯狂吐槽,开始后悔来酒吧。虽然“李白”很好听,穿皮衣的小姐姐也很酷。

  “嘿,哥们儿。这是我妹妹,小孩子不喜欢喝酒。我跟你喝一杯。”

  然后同行的小哥哥喝了那杯酒。

  之后,我们一行人,踩着月光下的影子,路过河边,一路走回了客栈。

  第二天,我们跟随客栈的老板出行。我和杉,还有另一对情侣,老板开车,车上只能坐5个人,而小哥哥想一起,所以委委屈屈地缩成一团坐上了后备箱的小马扎。

  一路颠簸,我们去划船、骑马。小哥哥一路帮忙拿水、拎包、背相机、拍照......

  我们还去了束河古镇,我还记得许愿树上有一张许愿牌,上面写着“愿天下有情人,终成兄妹”。

  在丽江呆了三天,小哥哥很够意思。年纪比我们大,做事稳妥。带着我们去了很多地方,吃了很多美食,我们AA,并不占谁便宜。

  我怂恿着杉加了小哥哥微信,一直以为丽江是个艳遇的城市,这两个人也许会有火花。他们经常在微信上聊天,直到半夜。但后来突然就熄了火。

  三天后我和杉去了泸沽湖,小哥哥去了他该去的地方。有一天吃晚饭的时候,杉说“他其实一开始是想接近你,但你不给他机会,所以他就跟我聊天”。

  我没有告诉杉,我收到了一条微信“你穿白衬衫的样子很好看,我一开始想喜欢的人是你”。我在好友页面,点了删除。彼时,我固执地想念着另一个人,从两小无猜的童年伊始。

  泸沽湖是很美的地方,我只能用很美来形容她,因为具体有多美,哪里美,我记忆有点模糊了。

  我记得更深刻的是杉骑着小电驴,带我环湖的场景,一路风驰电掣,差一点眼泪和鼻涕横飞。路上也遇到很多和我们一样的人,当然还有更多人和我们不一样。我们坐在两个轮子的交通工具上吹着冷风和坐在四个轮子的交通工具里吹着暖气的人“擦车而过”。各自有各自不同的畅快,各自看到不同的风景。

  我和杉在租小电驴的时候,遇到了两个人,开一辆看上去就很贵的车,车身漆黑。我在小电驴后座留着鼻涕的时候,杉说“早知道,我就带你去坐奔驰了”,后来,我们就真的坐着奔驰回去了。

  租车的过程很崎岖,我们找了很多家可租车的店。我想要台湾偶像剧里面那种很好看的小电驴,然后我可以戴个很好看的头盔,我会搂着杉的腰,在湖边的时候,我一定会张开双手,站起来,风会吹着我的长发......然而想象是丰满的,现实是骨干的。

  租车的时候,开着奔驰车的A先生和B先生向杉搭讪,(主要是驾驶室的A先生,B先生只是助攻。)A先生热情地邀请我们同乘小轿车环湖。杉看着我,我认真地看了看A先生,然后坚定地摇头。

  我喜欢那种短发,长得很男人,长相正直的男生。凭长相判断一个人是好人还是坏人,是我的一大优点,从未改变过,直到现在亦然。

  A先生虽然短发、也像个男人,但是看上去就不太正直的样子。而且无事献殷勤,非奸即盗,所以我坚定的拒绝了奔驰车,态度之坚决,以至于后来被打脸的时候,我像个鹌鹑一样。

  大部分时候,杉都包容我,不管我说什么,做什么,她都可以接受。所以,在我坚定地摇头之后,杉拒绝了A先生的邀请,但A先生坚持和杉交换了电话。(后来,我是非常感谢A先生这一举动的)

  小电驴挺好看的,不过只有一个头盔,我在后座被冷风吹得头发跟鬼一样,最后把外套的帽子套在头上,还使劲打了个结。真冷啊,膝盖也刺骨的疼,环湖看风景的高昂兴致在下起淅淅沥沥的小雨时消失殆尽。

  杉看着我,很是无奈。

  “我打电话给A先生?”

  “好”我最终妥协。

  然后,A先生开车过来接了我们,我们租借的小电驴也被他叫来的小卡车拉走了。

  A先生告诉我们,他也来自成都。几年前背井离乡,来泸沽湖开了几家酒店。样子惆怅,思念家乡。

  A先生的酒店是酒店,不是客栈。比我们住的客栈好很多。他的酒店里,住了一位来支教的老师,A先生没有收年轻的老师房费。

  我们听见A先生打电话联系山里的校长,告诉对方,次日会把支教的老师送去学校,并且随行会送很多大米和蔬菜。然后我就知道,A先生其实是个很好的人。

  晚饭是在A先生的酒店吃的,和酒店的一些员工、支教的老师一起。厨房的大叔手艺很好,我现在还记得红烧肉的味道。一桌人吃饭很热闹。吃完饭后,我帮着厨房的阿姨刷碗,用我的方式抵偿了车马费和餐费。

  晚饭后,A先生邀请我们去他开的酒吧玩。我头疼,而且在丽江的时候,对酒吧的经历还心有余悸,所以我回了客栈。稍晚些的时候A先生送杉回到客栈,带回了热腾腾的宵夜,还有暖心的奶茶——酒吧特制,只为佳人。杉知道我喜欢奶茶,就像喜欢十年前的竹马。

  在泸沽湖的第二天,A先生早早地打电话给杉。我们说好要去看日出。

  我兴奋得下楼的时候差点儿摔倒,杉在一旁吐槽“你能不能小心点”。

  客栈后面就是看日出的好地方。我们只要穿过客栈背后一条杂草重生的小径就可以到达湖边。天还未亮,路上看不真切,A先生贴心的拿着手电筒等着我们。

  拜托,手机上就有手电筒好吗!!!我在心里默默吐槽。然后偶尔看一眼杉和A先生,笑得一脸猥琐。

  A先生带来了豆浆和白水煮蛋,很多个白水煮蛋。

  我们坐在湖边等日出的时候,我剥了蛋壳,吃了蛋白,然后把蛋黄给杉。A先生剥了蛋壳,把鸡蛋给杉,然后,杉吃了蛋黄,要把蛋白给我的时候,被A先生抢过去吃了。

  对于跟我抢吃食的人,我一向是很不待见的,但鉴于坐了别人的车,吃了别人的饭,正所谓吃人嘴软、拿人手短,我能怎么办?最多也只能眼不见为净。所以我捧着我的豆浆,默默地换了个地方坐着等日出。

  湖边有柳树,垂下来的枝丫倒映在湖面,天色还未很亮,有风轻拂过的时候,湖面的倒影就是一团看不清形状的黑色影子飘来飘去,一点也不美。直到日出渐渐浮现在湖面上,先只露出一点淡黄色,这点淡黄色也印在了湖面,然后一点一点的拔高,三分之一圆,半圆,最后整个圆都露出来了。日出的颜色像小时候老房子里的电灯,蒙着一层薄纱的浑浊的黄,朦朦胧胧的,好看极了,光是看着,就仿佛感觉到了一点暖。

  看到日出的那时候,我在想什么呢?大概有想起我念念不忘的竹马,但我们从未联系,也不会联系。我惊觉,我都已经忘了记忆里那个男孩子的模样,在心里想起来的时候,除了姓名,竟然什么都不剩下了。于是,日出升起的时候,我才后知后觉的明白,我终于走出了回忆,忘记了一个我以为一直念念不忘的人。

  杉和A先生,没有后续。可惜,但也合乎情理。

  杉说,A先生不会为她回蓉,她也不会为他去另一个城市生活。他们只是遇见过,仅此而已。

  人这一生,会遇见多少人呢?

  我听说,人的一生会遇见2920000人,如果我们每个人平均能活70岁,也就是说我们平均能活613200个小时,也就是说我们每0.21个小时就会遇到一个人。

  可是,有多少人留在了记忆里?又有多少人留在了身边?

  后来的几年,我和杉一起去过不同的地方,感受过不一样的风景。

  我们在泰国夜晚的街头买山竹,在马来西亚潜水,在亚丁的山上抢最后一口矿泉水......

  我们也曾旧地重游,回到那座古城,但我没有再听到“李白”,也没有再见到穿皮衣的酷酷的小姐姐,那张写着“愿天下有情人终成兄妹”的许愿牌,也淹没在了更多的许愿牌里,不见了踪迹。

  我渐渐开始明白,不是所有的相遇都有结局。

  有些人从未在一起,有些人本可以在一起。但最终都书写着遗憾。

  有些相遇,只是相遇,连故事都算不上。

  你看,

  我们一生里,遇见了许多人,而有些人只是从我们的生命中路过。

  我在等,

  能陪我到白首的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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