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天清晨,城郊湖面上漂浮着一具男尸,看起来像是乘租用的小船垂钓时船翻了,溺水而死,经过法医检验,死者的死亡时间是在当天下午的五点左右。
起初这起死亡事件被认为是单纯的意外事故,但经过齐悟朗探长调查后,他认定死者死于他杀,而凶手是死者的一个在医院任药剂师的朋友,因为他欠了死者一大笔钱,还不上,所以痛下杀手。
可是,凶手有不在现场的证明,事发当天,他租用另一条小船在湖面上和死者一起钓鱼,事发当天,下午三点钟左右与死者分手,一个人前往省城上平火车站乘坐下午三点四十五分的火车回到了虹城自己的家中,列车到达虹城火车站的时间是下午的六点二十五分,这期间凶手一直在火车上,并有列车员的确切证词,但是,齐悟朗探长还是揭穿了他十分巧妙的作案手段。
原来,凶手给死者服用了麻醉剂并在小船上做了手脚,使小船缓慢地进水,这样,在一个多小时后,死者麻醉剂的药效尚未完全解除时,小船沉入水中,致使死者在半清醒的状态下溺亡。
